公司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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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九品
仅1件
作者王林清、杨心忠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12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3A
上书时间2024-11-2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王林清、杨心忠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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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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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4-12
-
版次
1
-
ISBN
9787301248409
-
定价
98.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598页
-
字数
730千字
- 【内容简介】
-
《公司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从最高法院指导性裁判的角度,以公司纠纷为基础,将实践中常见的裁判理念和方法作为整本书的前半部分,后部分以实践中发生的比较有代表性、疑难性、指导性的案例提炼规则,辅以审理要览,落笔于规则适用。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设立原则、公司设立行为性质分析、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有何区别、如何界定公司的成立之日、司法实践中如何确认公司的住所、公开募集与定向募集有何区别、组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认股人中是否包括发起人、公司诉讼中如何处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等。
《公司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作者为最高法院业务庭的法官,从最高院审判指导性业务的角度写作本书,会对下级法院有业务指导作用,对广大律师也有一定的指导借鉴作用,因此,此类用书在司法实务用书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场。
- 【作者简介】
-
王林清,中国政法大学商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系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政法系统第一位双博士后。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与研究工作,曾负责起草制定《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和(四)。
- 【目录】
-
第一部分公司纠纷裁判精要
第一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裁判精要00
一、股权与股东资格确认00
二、公司在股权确认中的义务规则00
三、股东名册与股东资格认定00
四、股东名册的登记对抗效力00
五、股东名册的变更00
六、合伙能否成为公司的股东00
七、虚拟股东股东资格的认定0
八、虚拟股东股权的持有0
九、未成年人能否通过充任公司发起人取得股东资格0
十、公司增资中的股东资格确认0
十一、股东资格争议与其他争议并存时的程序处理0
十二、隐名股东与空股股东的区别认定0
十三、隐名股东与干股股东的区别认定0
十四、隐名出资情形下股东资格的认定0
十五、隐名出资人虽未经公司过半数其他股东同意显名,但隐名出资人
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的代持股协议关系终止时,隐名出资人法律地位
的认定0
十六、冒名出资情形下的责任承担0
十七、隐名投资者可采取哪些风险防范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0
十八、债权投资关系与股权投资关系的区别认定0
第二章股东名册记载纠纷裁判精要0
一、股东名册记载纠纷类型0
二、公司违反股权登记义务股东的救济0
第三章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裁判精要0
一、股东名册记载纠纷与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区别0
二、原股东违反股权转让协议擅自处分登记在其名下股权的效力认定0
三、冒名登记与借名登记的区别认定0
四、公司变更与公司形态转换的区别认定0
五、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
效力认定0
六、公司自治与行政许可0
第四章股东出资纠纷裁判精要0
一、公司案件审理中常见的股东出资纠纷类型0
二、以无权处分的财产及犯罪所得货币出资效力的认定0
三、出资过程中善意取得的认定0
四、以划拨和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效力的认定0
五、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的责任认定0
六、非货币财产出资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责任认定0
七、土地使用权出资权能的差异对公司财产权的影响0
八、股权出资效力的认定0
九、抽逃出资的认定0
十、协助抽逃出资情形下董事对债权人责任的认定0
十一、协助抽逃出资情形下董事对债权人责任的承担0
十二、未尽出资义务股东权利的限制0
十三、瑕疵出资股东表决权行使的限制0
十四、股东除名效力的认定0
十五、股东出资诉讼时效及举证责任的认定0
十六、以“过桥借款”方式缴纳出资的责任认定0
十七、未出资的股东或由未出资股东控制的公司能否向其他未出资股东
主张追缴出资0
十八、股份有限公司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后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承担0
十九、股份有限公司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后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承担0
二十、股份有限公司瑕疵出资股权受让人的权利救济0
第五章新增资本认购纠纷裁判精要0
一、新增资本认购纠纷类型0
二、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承担0
三、公司部分股东在增资扩股中承诺放弃认缴新增出资份额时其他股东的
优先认购权0
第六章股东知情权纠纷裁判精要0
一、公司章程可否对股东知情权予以限制或剥夺0
二、名义股东是否拥有股东知情权0
三、隐名股东是否拥有股东知情权0
四、因转让股权而退出公司的原股东是否拥有股东知情权0
五、出资瑕疵的股东是否拥有股东知情权0
六、公司监事能否以其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对公司提起知情权诉讼0
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主体是否限定为只能股东自身0
八、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能否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被告0
九、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是否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的财务资料0
十、股东是否有权查阅已经归档或封存了的账簿0
十一、股东能否查阅涉及商业秘密的账簿0
十二、股东知情权诉讼的前置程序0
十三、股东行使知情权“正当性目的”的判定0
十四、股东知情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0
十五、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时效0
十六、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受侵害时的司法救济0
十七、股东知情权诉讼过程中,在原告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公司
办理了工商注销手续,此种情况下原告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0
十八、股东知情权的执行0
第七章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裁判精要0
一、股东行使股份收购请求权是否以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为前提0
二、公司章程可否限制或剥夺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权0
三、股东与公司启动股权收购协议的谈判程序是否股东起诉的
前置程序0
四、股东起诉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的时间限制0
五、股东可否请求其他股东收购其股份0
六、公司超出数量限制回购股份的效力认定0
七、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中“合理价格”的确定0
八、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中诉讼主体的确定0
九、有限公司在何种情形下可以收购股东股权0
第八章股权转让纠纷裁判精要0
一、股东优先购买权中“同等条件”的认定0
二、拍卖程序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0
三、继承、赠与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0
四、夫妻共同财产(共有股权)分割中的优先购买权
五、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时股权转让的取消
六、仅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却并不购买拟转让股份的认定
七、公司章程限制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认定
八、归一型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效力的认定
九、国有股权出让过程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十、名义股东转让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十一、股权受让方已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参与了经营管理,公司其他
股东能否再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十二、“股东”在公司设立登记前预先转让股权的认定
十三、当事人对股权转让价格存在争议时的认定
十四、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土地的效力认定
十五、转让股权中变相转让矿权的效力认定
十六、瑕疵出资人股权转让的效力认定
十七、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对外转让股权的效力认定
十八、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的效力认定
十九、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再次处分股权的效力认定
二十、股权未发生变动受让人即再转让股权的效力认定
二十一、未经审批机构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
二十二、公司章程对被继承股权的分割做出限制的效力认定
二十三、股权流转后续权益的救济途径
二十四、股权转让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转让对价,且双方当事人亦无法就此
达成补充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能否实际履行?
二十五、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被冒名转让后,该股权又被再次进行转让,至
股东提起诉讼时,该股权已归于善意第三人所有,此种情况下,
被冒名股东的权益应如何救济?
第九章公司决议纠纷裁判精要
一、公司决议作出之日的认定
二、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瑕疵的情形认定
三、法院可否以决议瑕疵轻微为由驳回原告诉讼
四、董事和监事可否提起公司决议撤销之诉
五、公司决议瑕疵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
六、请求确认公司决议有效的处理
七、公司决议效力诉讼中一诉多求可否合并审理
八、滥用资本多数决公司决议的效力认定
九、个别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被撤销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
认定
十、瑕疵决议的撤回与追认
十一、无表决权股东能否成为公司决议瑕疵诉讼适格原告
十二、公司决议瑕疵诉讼中适格原告是否须在“决议时”和“起诉时”都
具有股东身份
十三、伪造公司决议的效力认定
十四、公司决议瑕疵诉讼中滥诉股东的担保责任
十五、董事表决瑕疵法律效力的司法认定
十六、公司决议纠纷与工商登记
第十章公司设立纠纷裁判精要
一、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
二、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
三、公司设立协议的成立、生效与拘束力
四、公司设立瑕疵与公司设立无效
五、公司设立协议无效是否必然导致公司不能成立
六、公司设立无效之诉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七、有权提起公司设立无效之诉的主体
八、提起公司设立无效诉讼的法律后果
九、公司设立无效判决的溯及力
十、公司设立行为部分无效是否引起其他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
第十一章公司证照返还纠纷裁判精要
一、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法律关系分析
二、公司证照返还纠纷裁判路径
第十二章发起人责任纠纷裁判精要
一、发起人责任纠纷类型
二、公司发起人的界定
三、机关法人能否作为公司发起人
四、非营利性法人能否作为公司发起人
五、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公司发起人
六、自治组织能否充任公司发起人
七、中介组织能否充任公司发起人
八、公司成立后出资不足发起人的责任承担
九、发起人出资违约责任与股东出资违约责任的区别
十、违约出资发起人对其他违约出资发起人违约责任的承担
十一、公司因故未成立时发起人对外责任的承担
十二、公司因故未成立,部分发起人对外承担责任后发起人之间的内部
责任分担
十三、因部分发起人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时发起人之间的内部责任
分担
十四、发起人因设立公司而发生职务侵权行为时受害人的救济
第十三章公司盈余分配纠纷裁判精要
一、盈余分配纠纷的当事人诉讼地位
二、股权转让中分红权的行使
三、有限公司超出人数上限时盈余分配的处理
四、公司与股东内部约定“定期分红”的效力认定
五、在公司未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之前,股东可否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
分配利润
六、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中股东如何举证证明其未接受分配或未接受充足
分配
七、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中如何负担公司有可用于分配利润的举证责任
八、公司违法分配的法律后果
九、瑕疵出资股东是否享有分红诉讼的诉权
十、盈余分配请求权与盈余分配给付请求权的区别
第十四章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裁判精要
一、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
二、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常见案件情形
三、公司侵害股东股利分配请求权的主要表现
四、对公司股东股利分配请求权进行司法救济的合理性
五、公司不召开股东会议情形下股利分配请求权的司法救济
六、公司决议不分配股利情形下股利分配请求权的司法救济
第十五章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裁判精要
一、股东代表诉讼原告持股时间“连续180日以上”的认定
二、股东代表诉讼原告持股数量的要求
三、股东代表诉讼的费用担保
四、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时效期间
五、股东代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六、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股东在诉讼期间丧失股东资格时的处理
七、公司可否申请撤销股东提起的代表诉讼
八、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后,公司可否就同一事项再次起诉
九、股东可否对其成为公司成员之前的侵权行为提起派生诉讼
十、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被告能否对原告股东提起反诉
十一、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十二、股东代表诉讼的和解程序
十三、股东代表诉讼的再审之诉
十四、股东代表诉讼中执行申请的提起
十五、如果公司监事会(监事)应股东书面请求向损害公司利益的第三方
提起诉讼,但所列诉讼请求与股东请求的事项并不一致,股东能否
单独提起诉讼?或者能否允许股东直接加入诉讼?
第十六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裁判精要
一、司法实践中运用法人人格否认的常见情形
二、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的具体表现
三、资本显著不足可否作为否定公司法人人格的事由
四、股东之间的共有关系可否作为否认公司法人人格的事由
五、公司人格否认原告的范围
六、公司人格否认原告债权人的举证责任
七、公司人格否认被告范围
八、公司人格否认被告股东滥用事实的认定
九、公司人格否认的公司类型
十、公司人格否认在一人公司中的适用
十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效果
十二、公司人格否认是否应当考虑股东的过错因素
十三、公司人格否认引起的股东连带责任性质的认定
十四、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与代位权等制度的区别
十五、审慎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十六、公司人格否认案件的诉讼程序
十七、股东的债权人可否逆向揭开公司面纱
十八、执行程序中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十九、破产案件中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二十、法院能否主动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二十一、企业集团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二十二、股东侵权责任及举证规则
第十七章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裁判精要
一、关联交易常见的表现形式
二、关联股东表决关联事项时是否必须回避
三、关联股东表决程序合法是否构成绝对抗辩事由
四、关联交易中关联人的识别和认定
五、关联交易的效力认定
六、关联企业在债务人公司已经丧失清偿能力时抢先清偿自身债务的效力
认定
七、由于关联企业人格混同而严重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时,可否将各关联
企业视为同一主体,判令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的条件限制
第十八章公司合并纠纷裁判精要
一、公司合并与公司并购、公司收购、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企业兼并的区别
认定
二、公司合并引发的债务承继
三、债权人对公司合并有异议,债务人不能清偿且不能提供担保,公司合并
是否有效
四、仲裁条款是否因公司合并而失去效力
五、公司合并中利害关系人可否提起公司合并无效之诉
六、公司合并时未到期债权能否要求清偿
七、债权人向合并后的公司主张债权是否以其申报债权为前提
第十九章公司分立纠纷裁判精要
一、营业转让与公司分立的区别认定
二、公司分立与公司转投资的区别认定
三、未到期债权在公司分立时能否要求担保清偿
四、不享有公司分立异议权的债权情形
五、非货币债权人是否享有公司分立异议权
六、公司分立时股票期权持有者的保护
七、公司新设分立后新公司又被吸收合并时原公司债务的承担
第二十章公司减资纠纷裁判精要
一、公司可以采用的减资方法
二、形式减资时能否启动债权人保护程序
三、公司减资时的债权人保护
四、公司减资时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选择权归属
五、存在到期债权未清偿时能否启动实质减资
六、债权人保护程序是否是减资的生效要件
七、必须减资的情形
第二十一章公司增资纠纷裁判精要
一、公司增资纠纷类型
二、公司能否强制股东增资
三、司法能否介入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
四、大股东恶意增资扩股侵害小股东权益,是否符合《公司法》第20条
第1、2款有关“滥用股东权”规定的严格前提
五、滥用资本多数决进行增资时大股东能否援引商业判断原则进行
抗辩
六、大股东恶意增资时小股东的救济
第二十二章公司解散纠纷裁判精要
一、公司解散之诉的受理条件
二、受理条件的限制性规定
三、司法保全措施的适当运用
四、股东在公司解散之诉中的注意义务
五、公司解散之诉的审理原则
六、穷尽“其他途径”不是解散公司的前置条件
七、解散公司诉讼中原告资格的审查和被诉主体的确认
八、原告股东对公司僵局的形成负有责任对其诉讼主体资格的影响
九、董事僵局的认定
十、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认定
十一、受损小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认定
十二、发挥公司章程作用尽可能预防和避免出现公司僵局
十三、股权结构与公司僵局
十四、公司解散后订立与清算无关合同的效力认定
十五、自愿解散中异议股东请求收购其他股东股份从而维持公司的
认定
十六、公司解散诉讼中,法院在当事人双方或股东之间同意回购或收购一方
股份的情况下,是否可径行裁决以合理价格回购或转让该股权
十七、公司解散的撤销
第二十三章申请公司清算裁判精要
一、公司无法清算的认定主体
二、公司无法清算之举证责任分配
三、股东对清算行为效力的异议之诉
四、公司清算中未足额出资股东的法律责任
五、清算方案的确认机制
六、对公司控制人的制约机制
七、申请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时,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等破产原因的,法院
应否受理强制清算申请
八、申请强制清算的债权人所持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可否受理其
申请
九、股东申请强制清算但又无法提供账册等文件时,法院决定受理是否需
区分股东对公司的控制程度
十、法院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后,可否再次启动强制清算
程序
十一、清算组怠于向公司债务人主张债权时,债权人可否行使代位权
十二、债权人依照《公司法解释二》第18条追究清算义务人责任时,是否
有清算前置程序
十三、有限责任公司非控股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责任免除抗辩的
处理
十四、公司自行清算时有关债权人通知事项与虚假清算认定的标准
十五、股东以公司解散时实际财产已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对抗债权人
责任追究的抗辩能否支持
0
公司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
详目
0
第二十四章清算责任纠纷裁判精要
一、强制清算的启动事由
二、股东强制清算申请权不受持股比例的限制
三、公司遗留债权债务的处理
四、解散公司之诉与公司清算之诉能否合并审理
五、申请强制清算的主体是否只局限于公司债权人
六、清算组在公司清算期间以公司名义还是以自己名义进行清算活动
七、债权人在公司清算时能否对清算组核定的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提出
异议
八、公司清算中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清偿范围的确定
九、公司登记机关主动注销公司登记是否能够免除清算义务人责任
十、清算组成员基于股东大会决议而实施违法行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十一、隐名股东能否申请公司强制清算
十二、强制清算中未通知已知债权人的处理
十三、清算期间非清算组成员股东就公司的债权能否提起股东派生
诉讼
十四、清算组能否代表强制清算公司与相对人达成请求仲裁的协议
十五、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范围的界定
十六、无法清算案件中控股股东的赔偿责任
十七、公司主要财产、账册等灭失无法清算时清算义务人连带责任的
认定
十八、清算赔偿责任在诉讼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第二十五章上市公司收购纠纷裁判精要
一、上市公司收购与公司兼并、公司合并
二、上市公司收购与股权转让
三、实际控制人能否成为上市公司收购主体
四、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
五、一致行动人与关联人的比较
六、《公司法》和《证券法》关于公司收购诉讼原告的不同规定
七、收购协议公告后,中小股东对股权转让提出异议的处理
八、收购协议履行后,协议一方主张协议无效或可撤销应如何处理
第二部分公司纠纷裁判规则适用
第二十六章公司设立相关的纠纷与裁判
规则1【企业性质认定】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所确认的企业实际状况直接对企业性质作出认定。
规则2【预备期营业执照吊销】被吊销预备期营业执照的企业能否成为诉讼主体的认定标准在于企业是否已依法成立。
规则3【设立中公司】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规则4【抵押物出资】抵押物不是适格的公司出资标的。
规则5【劳务出资】出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对民办学校的劳务贡献不得作为出资。
规则6【出资与验资】股东将出资款交给公司但未经法定验资程序的行为无法被认定为足额缴纳了出资,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规则7【出资诉讼时效】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规则8【抽逃出资】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和正当的理由,将公司设立时的出资额在设立后转移、挪作他用或者非法占有的,均有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
第二十七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裁判
规则9【股东权利与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不是认定股东资格的决定条件。
规则10【名义股东】名义股东亦应对公司的债务担责。
规则11【实际出资与股东资格】实际出资并非认定隐名出资人股东资格的唯一要件。
规则12【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一定要认识到在公司股东名册或登记簿上登记的股东就是公司股东,反之则不是,自己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的是委托合同关系。
规则13【确认不具有股东资格之诉】当事人请求确认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和法定代表人资格,不符合《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存在虚假诉讼可能,不宜支持。
规则14【股东确认与查封财产】股东以股东身份确认之诉申请查封公司财产不应予以支持。
规则15【项目合作人与股东资格】项目合作人未被登记为公司股东,并不必然丧失股东资格。
规则16【股东资格与公司内外法律关系】对于股东资格确认诉讼,应当区分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性质是属于公司内部法律关系,还是公司股东与公司之外第三人之间的公司外部法律关系,然后确定相应的审查标准。
规则17【公司章程与股东资格】当事人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材料上等被记载为股东,属于以法定形式公示股东身份的事实,使其在外观上具备了股东特征,善意第三人对此有充分理由予以信赖。
第二十八章股权转让纠纷的裁判
规则18【一股二卖】“一股二卖”中,侵犯其他股东同意权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待定,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推定同意是该协议的追认条件,但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成立并生效。
规则19【留存股金认定】股权转让时留存部分股金的性质应根据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而认定。
规则20【工商登记与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的依据是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而不是工商登记文件。工商部门对股东变更情况进行登记仅发生对外公示效果,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履行的认定。
规则21【瑕疵出资股权转让】不知受让股权存在出资瑕疵情形时,受让人可采取行使合同撤销权或提起股东派生诉讼进行救济。已知或应知受让股权存在瑕疵出资情形时,受让人只能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地与瑕疵出资股权出让人一起承担连带出资补足责任。
规则22【股权回购】有权转让股权的主体仅为公司股东,只有在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下,有限公司才可回购股权。
规则23【股东退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后,公司又将其退回股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的行为,名为退股,实为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规则24【债转股】是否进行债转股以及转股的条件属公司自治范围,但若债转股过程中存在严重侵害企业职工利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可适当介入,予以司法救济。
规则25【夫妻转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恶意转让股权的行为无效。
规则26【经营转让】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转让的,原投资人对转让前的债务仍应承担清偿责任。
规则27【职工退股】改制企业职工退股应认定为股权转让。
规则28【非上市公司国有法人股转让】非上市公司国有法人股转让中涉及国有资产转让,有关进场交易的规定,应当属于效力性强制规范。
第二十九章股权权益纠纷的裁判
规则29【知情权之合理根据】公司拒绝股东行使知情权须有合理根据。
规则30【知情权之举证】公司主张股东行使知情权具有不正当目的,应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规则31【知情权之前置程序】《公司法》对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设置前置程序,履行前置程序存在瑕疵不能通过诉讼程序救济。
规则32【知情权之正当目的】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需要有正当目的。对正当目的的审查,可以从具体、合法、关联、安全等四个方面来把握。
规则33【股东会决议的追认】公司股东未出席股东会应视为弃权,不能再对股东会所决的事项进行表决,“追认”股东会决议不产生效力。
规则34【股东会越权】即使在程序和形式合法的情况下,股东会超越职权或法定议事范围,为小股东设立法定外的义务,未征得小股东同意,不当然取得合法效力,并无约束力。
规则35【股东会会议的召开】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作出决定,对于一致同意的事项,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即具有与召开股东会的决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规则36【股东会决议的签名】缺乏部分股东签名或表决并不必然导致股东会决议应予撤销,应否撤销关键取决于决议本身是否违反《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效力性规定。
规则37【债务加入】鉴于债务加入会影响到公司的财产安全和稳定发展,是事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行为,应当由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即股东会作出决议。
规则38【公司决议撤销的审查】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中应当审查以下事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以及决议内容是否违反公司章程。
规则39【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是公司的意思表示。合同虽经公司盖章,但就董事会决议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内容应认定双方并未达成合意。
规则40【股东分红】股东分红仅以股东身份的确认为条件。
规则41【盈余分配关系与债权债务关系】公司无可供分配利润,而通过决议把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份额以借据的形式载明,这违反资本维持原则的强行规范而不能转化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规则42【公司与股东代表诉讼】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应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规则43【股东代表诉讼原告资格】必须通过严格限定代表诉讼原告的资格条件来防止恶意诉讼,其中关于原告提起该诉讼主观是否善意则是考察的重点。
规则44【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股东通过代表诉讼取得的胜诉利益理所当然归属公司,而不是按比例分配给原告股东。但法院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将被告的赔偿金额直接判给原告股东。
规则45【股东权利滥用】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财产下落不明,股东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章董事、监事及高管权利义务的诉讼与裁判
规则46【高管报酬】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管的报酬应由股东会来确定。
规则47【监事待遇】公司高管转任监事后,公司未对其职务及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明确,公司对此负有责任,应当参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其担任监事期间的待遇。
规则48【单位犯罪高管赔偿】构成单位犯罪的公司高管人员应对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章公司运作中的纠纷与裁判
规则49【公司登记审查】公司登记行为的形式审查应采取明显、重大违法排除的标准较为适当。
规则50【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不是法定代表人产生的必要条件。当然,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理应依法进行变更登记,不进行变更登记对外不具有公示力。
规则51【法定代表人名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仅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在个人行为中并非代理权的表征。
规则52【个人独资企业证照移交】个人独资企业承包经营一般伴随着企业相关证照由发包人移交给承包人使用的情形,该证照移交应视为履行合同的正当行为,不属于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规则53【营业转让】公司财产、负债及人员同时转让的行为不一定就是合并分立。
规则54【增资入股】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增资入股合同,合同效力待定。如股东会事后对该合同不予以追认,则合同对公司不生效,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规则55【公司减资】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公司股东应当在其减少出资的范围内,就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对该类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规则56【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规则57【公司章程司法适用】公司章程规定的司法适用审查是法院基于案件裁判的需要而主动进行的司法活动,不以案件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其审查效果也仅限于案件的裁判范围之内。
第三十二章公司解散清算的裁判
规则58【公司解散事由】负债和亏损并非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
规则59【公司僵局】公司本身处于盈利状态并非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充分阻却事由。
规则60【一人公司】一人公司股东死亡后,该一人公司仍然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
规则61【公司注销执行股东】在被执行人公司已经注销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规则62【清算管辖】清算案中对公司住所地有分歧,应依据公司注册地确定管辖。
规则63【清算义务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依法应作为公司的当然清算义务人,股东不能以未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管理而免除清算义务。
规则64【清算法人诉讼代表】清算法人诉讼代表由清算组决定或推选。清算组逾期不能确定负责人或诉讼代表的,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规则65【清算组成员义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规则66【未清算注销公司股东责任】公司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依法清算而注销公司,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获得清偿,股东应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规则67【非公司制企业清算】非公司制企业并非依照《公司法》成立的企业,不能要求他们承担清算义务。
规则68【父孙公司清算】父公司对于孙公司而言并不当然等于实际控制人,不能直接认定父公司具有清算义务,承担清算不作为的民事责任。
规则69【公司吊销清算责任】公司出现法定的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后公司股东没有依法组织清算,公司股东应对公司债务与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部分公司纠纷常用规范性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
规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
规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
规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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