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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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九五品
仅1件
作者周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138435
出版时间2011-06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309页
字数99999千字
定价35元
上书时间2024-05-0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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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书名:会计学
定价:35.00元
作者:周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06-01
ISBN:9787300138435
字数:430000
页码:309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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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书为教学团队建设成果,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和经济学院试用五年,受到同学们的普遍欢迎。本书所采用的“中外对照,辩证分析”教学理念,是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课程组集体智慧的结晶。 本书具有以下四个特点:,采用直观教学法,帮助初学者快速入门。全书以“十个分录学记账”开篇,帮助读者快速掌握会计基本技能,具有实用性和趣味性。学习前两章即可初步掌握会计学基础知识。第二,择要阐释会计规则的法律依据和理论背景,让读者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第三,对会计规则进行辩证分析,结合会计管理的实际需要讲解会计学的核心技能。第四,以应用为导向,基于社会科学的整体性来阐释会计理论与方法,着力培养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避免出现“就会计论会计”的倾向。
目录
作者介绍
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损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 (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5)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6)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7)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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