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实施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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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实施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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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建军,王志良,胡志军 著

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社

ISBN9787511132635

出版时间2018-09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8元

货号25320241

上书时间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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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前言
  江苏跨江濒海,平原辽阔,水网密布,湖泊众多,具有良好的自然禀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生态省建设为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为抓手,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景秀”的美丽新江苏。
  “十二五”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陆续发布了<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2010]8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号)等文件,在各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共同作用下,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
  但是,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处于较高水平,大气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随着雾霾现象频发,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为新的社会关注焦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实现控制PM2.5目标将面临巨大挑战。目前,制约江苏省空气质量达标的首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另外臭氧污染加重趋势也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臭氧主要通过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与氮氧化物(NOx)相互作用生成,它会导致大气氧化性增强,促进包括二次污染形成的硫酸盐和硝酸盐等在内的二次粒子的转化,从而加重PM2.5污染。因此,要减轻PM2.5污染,就必须控制VOCs排放。


导语摘要
“十二五”以来,江苏省委、省陆续发布了《省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87号)、《省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1号)、《省委省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47号)等文件,在各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共同作用下,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
  但是,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处于较高水平,大气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随着雾霾现象频发,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为新的社会关注焦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实现控制PM2.5目标将面临巨大挑战。目前,制约江苏省空气质量达标的首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另外臭氧污染加重趋势也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臭氧主要通过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与氮氧化物(NOx)相互作用生成,它会导致大气氧化性增强,促进包括二次污染形成的盐和硝酸盐等在内的二次粒子的转化,从而加重PM2.5污染。因此,要减轻PM2.5污染,就必须控制VOCs排放。 

目录
第1章  标准编制的背景和必要性
  1.1  江苏省化学工业行业现状
  1.2  江苏省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状况
  1.3  标准编制的必要性分析
第2章  江苏省化学工业VOCs产排现状
  2.1  化学工业VOCs产排现状
  2.2  VOCs产污环节与特征污染物分析
  2.3  典型行业VOCs产排现状
第3章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3.1  国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概述
  3.2  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概述
第4章  标准内容解析
  4.1  标准结构体系
  4.2  标准的特点
  4.3  标准定位
  4.4  标准适用范围
  4.5  术语和定义解释
  4.6  受控VOC:s选择原则
  4.7  控制指标与执行时间段划分
  4.8  受控VOCs排放限值制定依据
  4.9  污染控制要求
  4.10  监测要求
  4.11  标准对比
第5章  达标适用技术的筛选
  5.1  VOCs污染控制单一技术
  5.2  VOCs污染控制组合技术
  5.3  VOCs污染控制技术综合评估
第6章  标准实施中相关问题解答
  6.1  关于排气筒高度和排放速率
  6.2  关于排气筒排放浓度
  6.3  关于监测
  6.4  关于污染控制要求
附录一: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附录二: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附录三: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
附录四:常见挥发性有机物性质
附录五:常见VOCs控制技术应用案例

内容摘要
“十二五”以来,江苏省委、省陆续发布了《省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87号)、《省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1号)、《省委省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47号)等文件,在各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共同作用下,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
  但是,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处于较高水平,大气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随着雾霾现象频发,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为新的社会关注焦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实现控制PM2.5目标将面临巨大挑战。目前,制约江苏省空气质量达标的首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另外臭氧污染加重趋势也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臭氧主要通过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与氮氧化物(NOx)相互作用生成,它会导致大气氧化性增强,促进包括二次污染形成的盐和硝酸盐等在内的二次粒子的转化,从而加重PM2.5污染。因此,要减轻PM2.5污染,就必须控制VOCs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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