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新】 中国近现代文官制度 房列曙 商务印书馆 978710011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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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中国近现代文官制度 房列曙 商务印书馆 978710011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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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房列曙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118286

出版时间2015-1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150元

货号8673496

上书时间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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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房列曙编写的《中国近现代文官制度(上下)》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近现代文官制度研究”的成果,作者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主要采用历史学的方法,同时采用政治学、统计学、文化学、社会学、法学等研究方法,对中国近现代文官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透视,科学地再现了我国近现代文官制度的发展演变、基本特点及其历史经验。本书使用了大量的档案材料、政府公报等原始史料以及亲历者的回忆等鲜活的史料,通过严谨的考证、校勘,纠正了近百条史料或数据的错误。其翔实的史料和证明的方法,有力地支持了学术观点,增加了科学性。

目录

绪论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二、学术回顾

三、中国近现代文官制度研究的方法和创新

第一编 中国近代文官制度的转型

第一章 中国近现代文官制度构建的依据

第一节 外国文官制度的示范效应

一、外国文官考试任用制度的建立

二、外国文官的考绩、奖惩、培训及其他

三、外国文官制度的特点

第二节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内在传承

一、科举制建立的基础

二、科举制的建立与发展

三、科举制的历史贡献

第二章 晚清时期中国文官制度的改革

第一节 鸦片战争后的中国社会

一、中国的地位日益衰落

二、晚清时期经济、社会领域的新质细胞

三、晚清时期的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

第二节 科举考试制度改革

一、科举考试制度改革的历程

二、科举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三、科举制度改革评析

第三节 文官任用制度改革

一、文官任用制度改革的历程

二、文官任用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三、晚清文官任用制度改革评析

第四节 文官考绩制度改革

一、1840—1899年文官考绩制度的沿用和补充

二、1900一1912年2月文官考绩制度的改革

三、晚清时期文官考绩制度改革评析

第五节 文官俸禄制度改革

一、外交官的设立与官俸改革

二、清末新政时期的文官俸禄制度改革

三、晚清时期文官俸禄制度改革评析

第六节 文官惩戒制度改革和文官培训的探索

一、官制改革以前文官惩戒制度的传承和发展

二、官制改革以后文官惩戒制度的改革

三、文官培训制度的探索

第三章 中国近代文官制度不能转换为现代文官制度的原因

第一节 科举制度的废除

一、科举制度种种弊端

二、科举制度的废除

三、废除科举制度之善后

第二节 封建专制与吏治腐败

一、科举制的主宰和灵魂是皇帝

二、科举制度主宰者的腐败破坏了科举考试制的正常发展

……

第二编 中国现代文官制度的创立

第三编 中国现代文官制度的形成

第四编 中国现代文官制度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公务员”或“文官”作为西方国家的一个名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和外延。
  现代意义的“文官”有政务官和事务官之分。所谓“事务官”,是一般意义的文官,是“资本主义国家经过公开竞争考试录用、无过失终身任职、政治上保持‘中立’、不参加党派活动,对国家负有忠诚义务的文职公务员的总称”。“政务官”是“资本主义国家负责制定政策、随政党内阁共进退的政府高级官吏的总称” 。
  随着民权思想的兴起,文官的概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现代意义上的文官是从英文“civil servant”(单数)或“civil service”(统称)翻译过来,其原意有“公民仆人”和“文职服务人员”的意思。另外还有“official”、“bureaucrat”、“functionary”、“mandarin”,也可指代国家行政人员。在这些词汇中只有“civil service”具有比较正面的含义,指勤奋地为公众工作的公职人员,其他词都有官僚主义、推诿拖延、消极冷淡的意思。“civil servant”同法国的“公务员”(fonctionnaire)、美国的“政府雇员”(government empoyee)是同义词。上述不同称谓,是由于翻译问题和语言风格问题。
  对于西方“文官”(civil servant)的含义,龚祥瑞在《文官制度》一书中做过界定。“‘文官’的‘文’是什么意思呢?首先它指的是相对于武官和法官而言的。诚然,法官并不是武官,但他们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干涉,有着区别于其他非武职官员的特点,因此不应将他们同行政机关的文职官员相混同。显然,civil一词意味着将行政机关的文职官员同司法部门的法官区别开来。其次,civil在这里还指事务的、办事的,而不是决定政策的。因而它又是相对于政务(political)而言的。所以,‘文官’也可理解为同‘政务官’相区别的‘事务官’。” 可见,龚祥瑞认为文官是不包括武官、法官和政务官的。他指出,我国把“civil service”翻译成文官而不是公民仆人更符合我国的近代国情,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近代文官的官本位思想和官僚主义。
  到了北京民国政府时期,政府部门开始推行西方式的文官制度,有了正式文官。“文官”这个概念,是北京民国政府对国家公务员的正式称谓。北京民国政府的“文官”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官包括行政官、外交官、司法官、技术官和警察官;狭义的文官特指行政官。行政官又分为普通行政官和特别行政官。普通行政官称为普通文官,特别行政官主要指外交官、司法官、技术官等。北京民国政府的文官分特任、简任、荐任和委任四种类型,其中特任官属于政务官,由大总统特令任用,不受资格限制,更不需要经过考试,也不适用于文官制度的各项法律;而简任、荐任、委任官吏属于事务官系列,一切文官制度的法令只是针对事务官而言。
  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文官改称公务员,且范围略有扩大,但实质上两者并无区别。除北京民国政府的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等之外,南京国民政府的一些政府雇员,司法官、法院书记官、监所职员、使领官、警官以及海关、邮政、电政、铁路等机关工作人员,还有公立学校的教职员都算在公务员的范畴之中。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文官和公务员的称谓是通用的。
  本书所述近代文官制度,是指1840鸦片战争后到清朝灭亡时期的文官制度。现代文官制度,是指民国时期的文官制度。……现代文官制度是孙中山设计的。这一制度,草创于南京临时政府和广州武汉政府时期,形成于北京民国政府时期,发展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




精彩内容

 本书作者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主要采用历史学的方法,同时采用政治学、统计学、文化学、社会学、法学等研究方法,对中国近现代文官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透视,科学地再现了我国近现代文官制度的发展演变、基本特点及其历史经验。本书使用了大量的档案材料、政府公报等原始史料以及亲历者的回忆等鲜活的史料,通过严谨的考证、校勘,纠正了近百条史料或数据的错误。其翔实的史料和证明的方法,有力地支持了学术观点,增加了科学性。本书从制度的设计和实践的层面,揭示了中国近现代文官制度这一系统工程的全貌,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事求是地评价其利弊得失,揭示其运作的规律,大大弥补了以往研究的不足,尤其是文官考试、任用、考绩、奖惩、服务、培训、薪俸、保障制度综合互动研究的不足。本书揭示了近现代文官制度与治乱兴衰的关系,总结了历史经验,分析了文官制度的利弊得失,对于建立科学的现代人事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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