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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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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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久和

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

ISBN9787509659441

出版时间2018-1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8元

货号25581232

上书时间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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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当我国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依靠涉农企业、生产和运销大户、农村基层供销社和基层组织等核心成员牵头组建的。由于各地区农业生产条件、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影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差距很大,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农村阶层分化的加剧,参与合作社的农户在人力资本、商业资本和社会资本等的异质性突出,在内因和外因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下,合作社成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和发展方向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专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构建了“状态-结构-关系-治理-绩效”的分析范式(SSRGP)。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安排与治理问题,运用规范分析方法,将合作社成员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有机嵌入到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范式与制度行为理论的分析SSP范式中。从委托代理视角,揭示同质性和异质性合作社的组织结构、行为、关系、治理与绩效之间的深层逻辑关系,为增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客观性和整体性认识提供科学依据。第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合作关系的可能性和稳定性进行了研究。从合作社组织的制度安排结构出发,将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结构与治理问题的分析中,探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成员之间合作关系的可能性和稳定性,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的委托代理关系研究视角,完善了已有的委托代理关系相关研究的范围,从理论上对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及治理进行了有益的补充。第三,对同质性和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机制进行了研究。在构建农民合作社治理机制的层次模型,并运用客观赋权法-熵值法对各治理变量进行赋权,探讨了理事会、管理者报酬、股权结构、监督机制、成员退出权和外部监督与竞争各变量对于合作社治理机制的关系,因此,本文的研究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方面作出了新的探索。 
  本文沿着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组织状态、组织结构、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几个层面进行相关问题的研究。 
  为详细了解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状态,本研究从我国农村改革的背景出发,对我国农业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以及1978年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合作社组织状态和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不同的组织状态下的组织结构和委托代理关系特点,阐释了合作社的组织状态对其组织结构、成员关系和治理机制和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从互助组、初级社、人民公社到转型时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由弱到强、由简单到发展、由单向到多重的变化趋势,不同类型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机制和治理绩效存在明显差异。其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成员-合作社”和“中小成员-核心成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为深入解释合作社的组织状态、组织结构、委托代理关系和治理的相互作用机制。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指导,借鉴相关理论,结合案例,应用“状态-结构-关系-治理-绩效”的分析范式,分别对同质性和异质性合作社进行分析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 
  *,成员的同质性取决于成员利益、要素禀赋、提供产品、入社动机和成员角色等方面,同质性合作社中,成员是使用者、惠顾者、所有者和控制者的统一体;第二,同质性决定成员关系是双向委托代理,代理链短,成员之间容易沟通和交流,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增强了合作社的稳定性。依据“状态空间模型化方法”和“分布函数的参数化方法”的研究表明,同质性成员与管理者均按照个人效用*化进行理性博弈,基于合作双赢的关系契约更能够减少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第三,同质性合作社的资本形成仅限于成员,合作社财产属于全体成员所有,投票权仅限于成员。同质性合作社没有共同资产赎回,合作社盈余扣除公共积累以后主要以价格调整方式返还给成员,价格调整对每一个成员均等;第四,人口统计特征、资源禀赋和角色、风险承担与期望、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是成员异质性产生的重要条件,成员异质性结构导致合作社在成员与合作社之间产生较为复杂委托代理关系。成员异质性决定了核心成员拥有合作社的控制权、决策权和收益权,中小成员要素禀赋、风险承担以及不能让渡的股份等特征决定了股份化的产权结构不利于合作社的长期稳定。为了准确阐释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机制和治理绩效,本文沿着SSRGP分析范式,重点研究了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



作者简介
袁久和,男,1970年1月生,湖北恩施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鄂西生态文化旅游研究中心研究员,恩施自治州武陵山经济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与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在《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财贸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论文26篇,主持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



目录
第一章  导言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第二节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目标
  第三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第四节  结构框架及技术路线
  第五节  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第六节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二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机制:一般分析框架
  第一节  相关文献回顾与评述
  第二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成员特征
  第三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部环境
  第四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类型
  第五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的代理问题
  第六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的分析框架
  第七节  结论与讨论
第三章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历史演进与现状:委托代理关系视角
  第一节  当代合作思想演变
  第二节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历史考察
  第三节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阶段
  第四节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第五节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影响因素
  第六节  结论与讨论
第四章    同质性条件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与案例分析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相关文献回顾
  第三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同质性产生的条件
  第四节  同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
  第五节  同质性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
  第六节  同质性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案例分析
  第七节  结论与讨论
第五章  异质性条件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与案例分析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相关文献回顾
  第三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异质性结构产生的条件
  第四节  异质性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
  第五节  异质性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
  第六节  同质性与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比较
  第七节  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案例分析
  第八节  结论与讨论
第六章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机制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相关文献回顾
  第三节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
  第四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第五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治理的理论基础
  第六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机制
  第七节  结论与讨论
第七章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治理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相关文献回顾

内容摘要
当我国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依靠涉农企业、生产和运销大户、农村基层供销社和基层组织等核心成员牵头组建的。由于各地区农业生产条件、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影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差距很大,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农村阶层分化的加剧,参与合作社的农户在人力资本、商业资本和社会资本等的异质性突出,在内因和外因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下,合作社成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和发展方向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专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构建了“状态-结构-关系-治理-绩效”的分析范式(SSRGP)。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安排与治理问题,运用规范分析方法,将合作社成员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有机嵌入到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范式与制度行为理论的分析SSP范式中。从委托代理视角,揭示同质性和异质性合作社的组织结构、行为、关系、治理与绩效之间的深层逻辑关系,为增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客观性和整体性认识提供科学依据。第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合作关系的可能性和稳定性进行了研究。从合作社组织的制度安排结构出发,将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结构与治理问题的分析中,探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成员之间合作关系的可能性和稳定性,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的委托代理关系研究视角,完善了已有的委托代理关系相关研究的范围,从理论上对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及治理进行了有益的补充。第三,对同质性和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机制进行了研究。在构建农民合作社治理机制的层次模型,并运用客观赋权法-熵值法对各治理变量进行赋权,探讨了理事会、管理者报酬、股权结构、监督机制、成员退出权和外部监督与竞争各变量对于合作社治理机制的关系,因此,本文的研究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方面作出了新的探索。 
  本文沿着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组织状态、组织结构、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几个层面进行相关问题的研究。 
  为详细了解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状态,本研究从我国农村改革的背景出发,对我国农业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以及1978年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合作社组织状态和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不同的组织状态下的组织结构和委托代理关系特点,阐释了合作社的组织状态对其组织结构、成员关系和治理机制和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从互助组、初级社、人民公社到转型时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由弱到强、由简单到发展、由单向到多重的变化趋势,不同类型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机制和治理绩效存在明显差异。其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成员-合作社”和“中小成员-核心成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与治理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为深入解释合作社的组织状态、组织结构、委托代理关系和治理的相互作用机制。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指导,借鉴相关理论,结合案例,应用“状态-结构-关系-治理-绩效”的分析范式,分别对同质性和异质性合作社进行分析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 
  *,成员的同质性取决于成员利益、要素禀赋、提供产品、入社动机和成员角色等方面,同质性合作社中,成员是使用者、惠顾者、所有者和控制者的统一体;第二,同质性决定成员关系是双向委托代理,代理链短,成员之间容易沟通和交流,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增强了合作社的稳定性。依据“状态空间模型化方法”和“分布函数的参数化方法”的研究表明,同质性成员与管理者均按照个人效用*化进行理性博弈,基于合作双赢的关系契约更能够减少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第三,同质性合作社的资本形成仅限于成员,合作社财产属于全体成员所有,投票权仅限于成员。同质性合作社没有共同资产赎回,合作社盈余扣除公共积累以后主要以价格调整方式返还给成员,价格调整对每一个成员均等;第四,人口统计特征、资源禀赋和角色、风险承担与期望、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是成员异质性产生的重要条件,成员异质性结构导致合作社在成员与合作社之间产生较为复杂委托代理关系。成员异质性决定了核心成员拥有合作社的控制权、决策权和收益权,中小成员要素禀赋、风险承担以及不能让渡的股份等特征决定了股份化的产权结构不利于合作社的长期稳定。为了准确阐释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机制和治理绩效,本文沿着SSRGP分析范式,重点研究了异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



主编推荐
袁久和,男,1970年1月生,湖北恩施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鄂西生态文化旅游研究中心研究员,恩施自治州武陵山经济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与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在《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财贸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论文26篇,主持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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