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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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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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经纬、齐树洁 编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08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8169
上书时间2024-11-22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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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经纬、齐树洁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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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厦门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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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7-08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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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61528228
-
定价
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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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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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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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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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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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398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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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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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
商法系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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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系厦门大学法学院商法系列教材之一种。在写作过程中,作者以我国新破产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阐述破产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理论联系实际,力求体现最新的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动态,并借鉴外国相关学说和立法例,对破产法的一些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完善我国相关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尽管作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我国新破产法施行不久,整个社会面临着破产观念的更新,司法机关缺少新的实践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尚未颁布新的指导性案例,学界对一些新问题一时难以把握,加上作者的水平、能力所限,《破产法》的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以便将来修订时改进。
- 【作者简介】
-
齐树洁,河北武安人,1954年8月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厦门大学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
- 【目录】
-
前言
第一章破产法概述
第一节破产与破产法
第二节破产法的立法原则
第三节破产法律制度的构成
第四节外国破产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五节我国破产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章破产能力与破产原因
第一节破产能力的立法例
第二节其他主体破产能力的探讨
第三节破产原因的立法例
第四节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
第三章破产申请与受理
第一节破产申请的主体
第二节破产申请的提出
第三节破产申请的受理
第四节破产程序开始的效力
第四章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第三节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第四节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第五节债权人委员会
第五章破产管理人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清算组制度的废除
第三节破产管理人的选任
第四节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第五节破产管理人的义务与权利
第六节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
第六章重整制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重整程序的启动
第三节重整申请的受理
第四节重整计划
第七章和解制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和解的程序
第三节和解协议的效力
第四节和解协议的无效或终止执行
第八章破产宣告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破产宣告的程序
第三节破产宣告的一般效力
第四节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
第九章破产财产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破产财产的范围
第三节自由财产
第十章破产债权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破产债权的范围与例外
第三节破产债权的申报、调查和确认
第十一章别除权、抵销权
第一节别除权
第二节抵销权
第十二章取回权、撤销权
第一节取回权
第二节破产撤销权与破产无效制度
第二节破产撤销权与破产无效制度
第十三章破产清算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破产财产的管理与变价
第三节破产财产的分配
第四节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十四章破产法律责任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破产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第三节破产司法责任与刑事责任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附录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
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附录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
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附录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
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附录五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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