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政要,天津,孙润宇,花卉
¥
1500
八五品
仅1件
题名民国政要,天津,孙润宇,花卉
年代1935-04
类别设色(彩色)
材质纸本
装裱形式立轴
尺寸65 × 20 cm
上书时间2024-06-1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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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要,天津,孙润宇,花卉
孙润宇(1879—1960),江苏吴县人,居天津,字子涵,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律师、画家。1908年毕业于北洋大学堂预科。后赴日本法政大学学习。回国后经廷试为法政举人。历任清政府宪政筹备员、陆军部科长。财政专门、高等巡警、法政专门高等学堂教授。民国后,一度任内务部警政司长,1912年任高等警察学校校长、江苏律师协会会长。1913年任众议员。1918年任安福国会众议员。1924年9月任北洋政府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兼国务院秘书长。1927年去职,在天津从事律师事务。1934年程克任天津市长时,任市政府秘书长。1935年程去职,任天津市政府顾问。 [3]日寇侵占华北后,参加天津治安维持会,任伪天津市政府秘书长,伪河北省公署总务厅厅长、秘书长,华北矾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1960年,孙润宇逝世。65*20厘米,原裱,天杆缺失。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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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要,天津,孙润宇,花卉
孙润宇(1879—1960),江苏吴县人,居天津,字子涵,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律师、画家。1908年毕业于北洋大学堂预科。后赴日本法政大学学习。回国后经廷试为法政举人。历任清政府宪政筹备员、陆军部科长。财政专门、高等巡警、法政专门高等学堂教授。民国后,一度任内务部警政司长,1912年任高等警察学校校长、江苏律师协会会长。1913年任众议员。1918年任安福国会众议员。1924年9月任北洋政府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兼国务院秘书长。1927年去职,在天津从事律师事务。1934年程克任天津市长时,任市政府秘书长。1935年程去职,任天津市政府顾问。 [3]日寇侵占华北后,参加天津治安维持会,任伪天津市政府秘书长,伪河北省公署总务厅厅长、秘书长,华北矾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1960年,孙润宇逝世。65*20厘米,原裱,天杆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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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要,天津,孙润宇,花卉
孙润宇(1879—1960),江苏吴县人,居天津,字子涵,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律师、画家。1908年毕业于北洋大学堂预科。后赴日本法政大学学习。回国后经廷试为法政举人。历任清政府宪政筹备员、陆军部科长。财政专门、高等巡警、法政专门高等学堂教授。民国后,一度任内务部警政司长,1912年任高等警察学校校长、江苏律师协会会长。1913年任众议员。1918年任安福国会众议员。1924年9月任北洋政府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兼国务院秘书长。1927年去职,在天津从事律师事务。1934年程克任天津市长时,任市政府秘书长。1935年程去职,任天津市政府顾问。 [3]日寇侵占华北后,参加天津治安维持会,任伪天津市政府秘书长,伪河北省公署总务厅厅长、秘书长,华北矾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1960年,孙润宇逝世。65*20厘米,原裱,天杆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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