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一二九师暨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史料汇编与研究(第3辑)(精)未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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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仅1件
作者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邯郸市委党史研究室 编
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12
版次1
装帧精装
上书时间2024-11-0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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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邯郸市委党史研究室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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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河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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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9-12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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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202146729
-
定价
1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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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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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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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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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6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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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594.00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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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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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
八路军一二九师暨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系列丛书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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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的基础工作,进一步推动根据地史、抗日战争史的研究,由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和中共邯郸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编辑《八路军一二九师暨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系列丛书》,该丛书分为党的建设、军事斗争、政权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群众运动等部分,每部分又各自分为若干辑。
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的革命根据地。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根据地军民在经济建设战线上,如同在政治、军事战线上一样,经历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战斗历程,保证了军需民用,保证了战争经费开支,为战争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为民族的解放和新中国的诞生作出了巨大贡献。作为系列丛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编辑出版了《八路军一二九师暨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史料汇编与研究》的财政金融部分,它以珍贵的档案文献,系统、全面、完整、真实地再现了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经济工作开展的艰苦历程、辉煌业绩和丰富经验.这对于我们总结和发扬革命战争年代财政经济建设中的丰富经验和优良传统,更好地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系列丛书财政金融部分的文稿包括概述、文献史料两方面的内容。概述简略地阐述了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财政经济建设发展的基本概况和经验教训。文献史料则分为财政、金融分三辑编辑出版,其中,一、二辑为财政篇,第三辑为金融篇,概述编在财政第一辑。财政金融部分文献收录时间起迄,自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八路军一二九师奉命东渡黄河、进入抗日前线建立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开始,终于1948年华北人民政府成立、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撤销。第一辑财政篇上起迄时间为1937年10月-1941年12月,第二辑财政篇下为1942年1月-1948年12月,第三辑金融篇则涵盖上述整个起迄时间。
需要说明的是,1940年8月1日,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早的统一的行政机构冀太联办成立。在此之前,太行、太岳、冀南、冀鲁豫行政区各自有关财经金融的相关史料均予以收录;冀太联办成立后,则只收录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统一的行政机关冀太联办、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下发的有关经济的文献资料。
全书精选了部分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北方局、华北人民政府及主要领导人有关财政经济建设的决定、指示和文电,以反映党中央的总路线、总政策;系统收录了中共中央太行分局、晋冀鲁豫中央局、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冀太联办和其所辖太行、太岳、冀南、冀鲁豫等行政区党政军机关及主要领导人有关财政经济建设的决议、指示、布告、法令、报告、讲话、文电等,以反映边区各级领导机关如何把党中央的总路线、总政策在边区执行中加以地方化、具体化。
在编选史料时力求坚持全面、系统、准确的基本原则,其相关的编辑原则及其体例如下:
1.书中的概述一般按现代编辑出版原则加工处理;
2.编选的已出版文献,尽量保持原样。原编者的修改与注释尽量保留,确有误则予以必要订正;
3.对文献资料,为保持历史原貌,除个别注释稍作处理外,文献内容不予改动;
4.为便于查阅、研究,该书所收录文献按成文日期先后顺序进行编排;
5.文献的篇目标题,一般照原件刊印,需要说明其他情况的,在页下注说明。原件未能全文刊印的,或只摘录部分文字的,在篇目标题后“()”内注明“节选”;
6.文献中的人名、地名、专用语及其他需要说明之处,采用页下注,力求准确、简明;
7.对一些现代出版看来不规范用字,如得、地、的,账、帐,做、作等,为保持文献原样,除个别特殊情况一般不做修改,保留原文;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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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篇
改善地方金融机构问题(1938年6月4日)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严禁伪钞流通的通知(1939年8月)
关于筹备成立冀南银行发行冀南币,颁发宣传大纲和标语口号的命令(1939年9月16日)
敌人仿造中央银行五元新钞,在冀南各地秘密使用,望我冀南民众拒绝使用的布告(1939年9月21日)
关于冀南银行发行冀南币的布告(1939年9月)
冀南银行开始营业,所发本币及辅币与中、中、交、农四行法币同值流通的命令(1939年10月10日)
关于维护和推行冀南钞的布告(1939年10月)
冀南行署为推行新钞及八个月生产建设计划告士绅书(1939年10月)
为顺利推行冀钞并巩固其信用,决定各级政府兼负流通兑换所任务的命令(1939年11月5日)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严禁铜元出境的命令(1939年1 1月17日)
颁发反对敌伪钞、巩固冀南新钞宣传大纲的命令(1939年12月15日)
限期注销各县所存农工、保商、大中、实业、中南等废钞的命令(1940年1月20日)
禁止一切河北省银行钞票在冀南区流通(1940年2月7日)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为稳定市面金融应维护法币的通行,晋察冀边区银行币在冀南区亦一律行使的布告(1940年2月19日)
重申严禁河北省银行钞票在冀南区流通(1940年2月)
关于发行冀钞五元券禁止各地土票流通的布告(1940年2月)
信锡华关于金融问题的讲话(1940年4月18日)
李一清专员在太北区财经扩大会议上以题为《从太北财政经济建设中巩固太北抗日根据地》所作的报告中谈货币政策(1940年7月1日)
太北区财经扩大会议总结中央关于收回上党票、发行冀南银行票为本位币的规定(1940年7月7日)
冀太区军政民各界金融座谈会记录摘要(1940年8月4日)
戎伍胜副主任在冀太区军政民各界金融人士座谈会上报告统一本位币市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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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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