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共产党员纪律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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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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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书编写组 编写
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04
版次1
装帧其他
货号11
上书时间2024-12-2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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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书编写组 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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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方正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24-04
-
版次
1
-
ISBN
9787517413226
-
定价
52.00元
-
装帧
其他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304页
-
字数
180千字
- 【内容简介】
-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本书以“必修课”为名,从党规党纪中甄选重点条目,有针对性地总结梳理党员必须做到的事和坚决不能做的事,清晰给出遵规守纪的“两张清单”,详细列举了40种正面行为、64种负面行为。
本书以“课堂”的形式搭建框架,以“核心要义”和“纪律依据”为主要呈现方式。其中,“核心要义”部分联系党员工作生活实际,简明扼要阐述行为概念、核心主旨、纪律要求等;“纪律依据”部分收录了与行为密切相关党纪条规,清晰明了、有理有据,便于学习、理解和使用。
- 【目录】
-
第一部分 正面行为清单
第1课 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2课 自觉传播正向言论
第3课 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第4课 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第5课 顾全党和国家大局
△第6课 树立正确政绩观
第7课 对党忠诚老实
第8课 维护民族团结
第9课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
第10课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抵制错误思想
第11课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第12课 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13课 坚决执行上级决定
第14课 选举活动中要遵守组织原则
第15课 保障党员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16课 正确履行作证义务
第17课 保障党员批评、检举、控告等权利
第18课 服从组织调配
第19课 在干部职工录用录取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20课 注意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
第21课 如实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个人有关事项
第22课 出国(境)居留必须走正规程序
第23课 遵守出国(境)证件的管理、使用规定
△第24课 要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
第25课 涉外活动中必须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
第26课 驻外和出访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
第27课 临时出国(境)要遵守纪律
第28课 在国(境)外要遵守当地法律
第29课 开会要务实节俭高效
第30课 按要求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
第31课 公务接待必须符合规定
第32课 积极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第33课 在社会保障工作中按规定公平办事
第34课 保障群众知情权
△第35课 要敢于斗争,善于担当
△第36课 正确履行用餐管理职责
第37课 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第38课 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第39课 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第40课 依法履行法定纳税义务
第二部 分负面行为清单
第1课 严禁携带反动宣传品入出境
△第2课 不能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
第3课 决不允许在党内搞山头主义
△第4课 不要结交政治骗子
第5课 不得拉帮结派、政治攀附
△第6课 不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第7课 莫要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
第8课 不能诬告陷害他人
第9课 切莫擅自对重大政策问题对外发表主张
第10课 不得干扰巡视巡察工作
第11课 不得对抗组织审查
第12课 拒绝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第13课 拒绝组织、参加非法社会组织
第14课 不得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第15课 切莫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第16课 不准搞迷信活动
△第17课 在能上能下工作中不要搞好人主义
第18课 不要违规在企业兼职
第19课 切莫为亲属等违规谋取私利
第20课 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第21课 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
△第22课 不得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
第23课 不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第24课 不要违规接受或提供宴请旅游等活动
第25课 不准用公款旅游
第26课 不要借公务差旅之机谋取私利
第27课 不要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消费卡(券)和出入私人会所
第28课 不要违规举办庆典活动
第29课 不得虚报、转嫁、摊派培训费
第30课 不要违规兴建、装修办公楼
第31课 不要谋求特殊待遇
第32课 切莫在股票证券交易中非法牟利
第33课 不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第34课 不要违规经商或兼职
第35课 离岗后不得违规受聘经商
△第36课 离岗后不得违规谋利
第37课 严禁利用职权借用或侵占公私财物
第38课 严禁贪污
第39课 严禁索贿受贿
第40课 切莫行贿
第41课 切莫向单位行贿
第42课 切莫介绍贿赂
第43课 切莫加重农民负担
第44课 不要借管理服务之机“吃拿卡要”
第45课 不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第46课 不要违规扣缴、拖欠群众款物
第47课 严禁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第48课 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不要消极应付
第49课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50课 履职莫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第51课 切勿滥用问责
△第52课 不要统计造假
第53课 不准弄虚作假
第54课 在执纪执法中切勿玩忽职守
第55课 切莫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第56课 切莫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第57课 切莫违规招投标
第58课 切莫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缴国家财政的收入
第59课 切莫骗取国家财政拨款
第60课 不得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第61课 不得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62课 远离赌博
第63课 不得编造散播虚假恐怖信息
第64课 拒绝贩毒吸毒
第三部分纪律常识
1.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2.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3.四种形态
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5.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的处理
6.受到警告和严重警告的影响和后果
7.撤销党内职务的影响和后果
8.留党察看的期限、影响和后果
9.开除党籍的影响和后果
10.纪律处分、组织处理都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手段
11.从轻处分与从重处分的定义
12.减轻处分与加重处分的定义
13.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14.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
15.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如何定义的?
16.共同违纪如何处理?
17.对违法犯罪党员纪律处分的总体要求
18.对涉嫌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19.对涉嫌违法党员的纪律处分
20.关于计算经济损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21.关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利益,一般如何处理?
22.党员违纪一定要给予党纪处分吗?
23.党员涉嫌犯罪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前,要先给予党纪处分吗?
24.党员犯罪的一律开除党籍吗?
25.党员违反单位内部规章会受到党纪处分吗?
26.司法机关改判后党纪处分必须改吗?
27.违纪后下落不明或死亡的党员怎么办?
28.主动交代与坦白有何区别?
29.哪些情形应当予以问责?
30.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可采用哪些方式?
31.哪些情形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
32.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
33.哪些情形可以从重或者加重问责?
34.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被问责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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