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讲义
正版现货
¥
4
1.1折
¥
36
八五品
仅1件
作者孟森 著
出版社岳麓书社
出版时间2010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2B1
上书时间2024-09-22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孟森 著
-
出版社
岳麓书社
-
出版时间
2010
-
版次
1
-
ISBN
9787807613534
-
定价
36.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23cm
-
页数
453页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
本书对清朝二百多年的政治、经济、文化进行了全面的述评,史实详尽,考订了清先世源流、八旗制度原貌,并对清代从开国到国运由盛转衰的过程和重要史实进行了缜密的论析。
- 【目录】
-
篇 总论章 清史在史学上之位置第二章 清史体例第三章 清代种族及世系第四章 八旗制度考实第二篇 各论章 开国节 太祖第二节 太宗第三节 世祖第二章 巩固国基节 圣祖嗣立至亲政第二节 撤藩第三节 取台湾第四节 治河第五节 绥服蒙古第六节 定西藏第七节 移风俗第八节 兴文教第九节 盛明之缺失第三章 全盛节 世宗初政第二节 雍正朝特定之制第三节 武功之继续一——收青海及喀木第四节 武功之继续二——再定西藏第五节 武功之继续三——取准噶尔第六节 武功之继续四——取回疆第七节 世宗兄弟间之惨祸第八节 雍乾之学术文化上——禅学第九节 雍乾之学术文化下——儒学第四章 嘉道守文节 内禅第二节 嘉庆间兵事一——三省苗第三节 嘉庆间兵事二——三省白莲教第四节 嘉庆间兵事三——海患第五节 嘉庆间兵事四——畿辅天理教第六节 道光朝士习之转移第七节 鸦片案第八节 鸦片案究竟第五章 咸同之转危为安节 太平军上第二节 太平军中第三节 太平军下第四节 太平军成败及清之兴衰关系第五节 平捻第六节 平回后记
作者介绍
清史体例 清史今皆只可谓之史料,未成正史。唯《清史稿》为有史之轮廓,后有修订,大约当本此为去取。则《清史稿》之与前史异同,其为斟酌损益之故,即吾辈治清史所应讨论者也。纪志表传,四大总类,仍前不变。纪有十二,最后为《宣统纪》。据金梁《校刻记》,言初拟为今上本纪,后改定。今上本纪之名,自为不合,称《宣统纪》,亦属变例,宣统乃一国纪年之号,非帝身所独有,若称宣统帝,犹为宣统朝之帝,否则以逊国而称逊帝,亦尚相符。古有易代而前代之君存在者,修史时其君已亡。则由后代为之追谥,而即以谥人史,若汉之献帝,元之顺帝。皆是。清逊帝独在,而《史稿》已成,无谥可称,似当以逊帝名纪。志自十六:日《天文》、《灾异》、《时宪》、《地理》、《礼》、《乐》、《舆服附卤簿》、《选举》、《职官》、《食货》、《河渠》、《兵》、《交通》、《刑法》、《艺文》、《邦交》。其《交通》、《邦交》两志,为前史所无,今以时政重要,专为作志。其《灾异》则所以变前史之《五行志》。时宪即历,清避高宗讳,改历书为时宪书,其实时宪乃清历之名。历代历皆有名,且或一代数名,而历之公名不变。清改明之《大统历》为《时宪历》,至历字成讳遂去之。《史稿》作志,历志竟称《时宪志》,假如明之《历志》,岂可作《大统志》?但文字因避讳而流变,其例亦多。姑不论。第其志中全载《八线表》,篇幅占全志三之二。夫《八线表》为步天济算之用具,习算者人人挟之,且充用之《八线表》,亦无需密至七八位。清修《明史》,已用新法列图,即具八线之法,而不必尽推其数。今何必于志中括其用具?若果为便用计,则岂不更有《八线对数表》乎?学校习算之生皆挟一表,书非难得,史志又非便人工作之文,不应浪费篇幅。以《灾异》变前史之《五行》,不可不谓为进步。又仿明《五行志》,削事应之附会,似皆取长去短;然所载事目,仍拘于五行之分项,岂非矛盾?夫果以灾异而后志,则必有关于国计之盈绌,民生之登耗,若水旱、饥馑、疾疫之类,载之可也;一时一地之物异。一人一家之事变,载之何为?尤可异者,狂人、服异二事。人之狂为生理中之事,以医学为统计,人之狂者正多,何时何地不有狂人,而《志》独载雍正三年七月一狂人,云:“灵川五都廖家塘,有村民同众人山。砍竹不归,一百四十余日始抵家,所言多不经。”清一代二百六十八年,只有此一狂人,其狂之程度又甚驯善,若在世俗言之,乃小说家所谓遇异人得道者。以此列入《灾异志》,当是清国史馆原有《五行志》,曾列此事,今不知抉择而随手采入,未免苟且固陋。服妖之说,尤非有政刑之国所应为。朝不信道,工不信度,有此现象。若谓国无法度即是灾异。则又不当终清之世仅得一事。《志》云:“道光十七年,崇阳乡民好服尖头帽鞋,站步不稳。识者以为服妖。”由事实言之,叔季之世。奢靡之乡,服之妖者占多数,何可胜载!其人疴一事,以一产三男占篇幅十之七八,此事古或以为祥,清代功令,亦在优待之列。此云人疴,岂节育家言乎?至《艺文志》之为学家诟病,则在疏漏,较《时宪》、《灾异》两志,常识未具,犹为有间。表目十:日《皇子》、《公主》、《外戚》、《诸臣封爵》、《藩部》、《大学士》、《军机大臣》、《部院大臣》、《疆臣》、《交聘》。《军机大臣》为前史所无。《部院大臣》即《明史·七卿表》。而衙门加一理藩院,官职列至侍郎。其军机、理藩院之增加,乃应合时制,侍郎之添列,则用意周密,殊便考核。任其事者为职官制表专家吴君廷燮,亦人存政举之道。《疆臣》一表,比之方镇。清中叶以来,实有外重之渐,即其初,设督抚为专官,已有兼辖军民之柄,位尊地重。史列年表,亦应时代而为之。而驻防之将军、都统,亦列《疆臣》,又清之特制也。《交聘》有表,与《邦交》有志相应。传目十五:日《后妃》、《诸王》、《诸臣》、《循吏》、《儒林》、《文苑》、《畴人》、《忠义》、《孝义》、《遗逸》、《艺术》、《烈女》、《土司》、《藩部》、《属国》。其中《畴人》一传,前史所无,古岂无明习历算之人,一艺之长,史家为之类传,无庸另标专目。九数属之保氏。经生不通算术,本不得为全材。孟子言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可见其视此为学问之余事,不过孔门六艺之一耳。清代经师,能治历者甚多,既文达偶然创作《畴人传》,并非为史立例,《史稿》乃沿之,似亦多事,并入《经学》为宜。《儒林》一传,沿清代学风之弊,以词章为《文苑》,考据即为《儒林》。考据中专究文字学者,明明文苑耳。而亦与尊德性饬躬行者并驱争先,且形容以身教人者为迂腐,为空疏,人心风俗,于是大坏。此亦非《清史稿》作俑,旧国史馆《儒林传》已立此例。盖为干嘉以来学风所劫制,不自知其舍本逐末,而卒为世道之忧也。此皆其可议者也。 ……
序言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