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山西汾西县内衙署正堂手谕,光绪六年十二月初八,内容为催促本县磊石厂绅士缴纳劝捐银钱并再追加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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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山西汾西县内衙署正堂手谕,光绪六年十二月初八,内容为催促本县磊石厂绅士缴纳劝捐银钱并再追加款项。

2000 八五品

仅1件

山西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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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者

年代光绪六年 (庚辰1880)

材质棉纸

尺寸29 × 31 cm

上书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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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五品
如图,不缺不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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