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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
出版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ISBN9787503572661
出版时间2022-03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58元
货号1202597578
上书时间2024-11-28
王浦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理论问题
2013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 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由此把国家治理现代化上升到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层面。
我们党两次以中央全会决定的形式宣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显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重大意义,引发了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议题的研究热潮。系统梳理既有的研究成果可见,我国学界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成果虽然已经相当丰富,但是,相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理论体系的需求,在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方面,尚需深化并达成共识。
有鉴于此,有必要遵循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从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有机结合上,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实践中,研究和阐述中国语境下“治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理论,为我国的治理现代化事业提供学理支持。我国的国家治理基本理论包含多方面内容和问题,此处仅讨论三个元问题,即何为当代中国语境中的“国家治理”?何为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如何推进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
一、何为当代中国语境中的“国家治理”
在中文中,“治理”是个多义词,它至少包含着治国者的统治和管理、治国的结果和状态、治国之道以及对于特定事物和事务的处置等含义。在我国学界和实务界的日常用语中,这些不同含义在不同语境下得到交叉广泛使用。
在国家治理意义上,“治理”实际上是指一个国家在政权建立以后的政治管理。从国家权力角度来讲,“治理”是国家主权确立以后,国家治权的运行和实施。从公民权利角度来讲,是公民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实现其权利的过程。
在国家功能意义上,所谓国家治理,是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政治权力主体与公民权利主体,围绕化解社会冲突和矛盾,维持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而形成的互动行为、制度规则和思想文化。
就当前学界对于治理和国家治理的研究来看,主要有三种分析范式,即国家中心主义分析范式、社会中心主义分析范式和政党中心主义分析范式。
国家中心主义分析范式发轫于比较政治研究,西方学者首先把德国和日本的治理方式标之以“国家中心主义”。中国的传统政治思想虽未产生西方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概念,却围绕统治者治理国家和处理政务的得与失,形成了丰富的治道学说。因此,对统治者治国理政的研究,构成了中国传统的治理理论谱系。传统中国这种以统治者治国理政活动为对象的“治理”研究,也被西方学者简单类比为治理的“国家中心主义”范式。
社会中心主义分析范式在西方治理理论中经历了复杂的流变过程。词源考证表明,英文中的“治理”概念源于古典拉丁文和古希腊语中的“掌舵”一词,后又引申出控制、引导和操纵之意。20世纪50年代开始,学者对于公共事务的治理展开多方面研究,逐步发现,在治理公共事务中存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现象,为此,学者转向选择社会自我治理。20 世纪90年代,“治理”理论强调政府向社会放权和授权,实现社会的多元自我治理。这种治理理论的根本倾向在于弱化甚至去除国家和政府权威,主张通过构建社会自治机制,实现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可见,西方学者的社会治理主张呈现强烈的“社会中心主义”取向。“以‘社会中心论’为视角对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聚焦的是政治系统的社会环境,着重于从政治系统的外部视角阐述社会条件对政治系统的作用。”
政党中心主义分析范式是学者近年来提出的国家治理分析范式。这种“将政党突出出来的‘政党中心主义’旨在弥补社会中心主义和国家中心主义在后发展国家比较研究中的缺陷,是除国家与社会之外的第三维视角”。这一范式从执政党的功能着眼,坚持认为“政党不仅具有代表功能,更重要的是具有治理功能,可以实现利益表达和利益聚合,主导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政党在国家治理中居于中心地位,发挥核心作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以政党为中轴而构建,整个国家治理过程由政党主导而展开”。由此出发,认为当代中国的治理模式是政党中心主义国家治理模式,这是中国共产党在1949 年之后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新的国家治理模式。
这些研究范式大都选择治理中的特定侧面或者主体,设置它们为理论行程的逻辑起点和初始自变量,通过演绎推导论证,构建理论并且论证其范式的合理性,显示了学者各自研究的取舍视角和解释效用。
马克思主义基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从国家与社会的有机联系和辩证互动出发,深刻阐发国家本质属性、职能配置及其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科学把握国家治理功能及其本质规定。
(一)国家治理是国家与社会政治关系的功能函数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的国家,都产生于社会,凌驾于社会,并且最终回归社会。因此,国家与社会关系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国家治理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基本范式。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阶级社会,对立阶级之间的对抗性,造成了社会的结构性分化、破碎甚至撕裂,而国家和国家治理恰恰是这种对抗的产物,如同恩格斯深刻指出的那样:“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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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汇集了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举办的七场“新时代青年论坛”的研讨成果,青年学者们围绕中国国家治理这一主题,各展所长、碰撞思想、共同献计,深入探讨“如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实践,如何深入阐释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等重大问题,内容涵盖中长期发展规划、新时代的数字治理、金融治理、社会治理、区域与城市治理、共同富裕与中等收入群体、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深入浅出地分析如何以“中国之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如何在“十四五”时期开好新局等问题。
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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