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境文学书系-男孩依然失踪-【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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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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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约翰·赛罗斯
出版社21世纪出版社
ISBN9787539190082
出版时间2014-0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25元
货号9787539190082
上书时间2024-11-01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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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由约翰·赛罗斯编著的这本《男孩依然失踪》是一部文学惊悚小说,讲述了一个男孩在欲望、纠缠、背叛的情感夹杂下,他的心灵的蜕变与成长。这条成长路是幽诡的,却也促就了它的别样风景。其实,我们每个人的成长也不会是一路阳光灿烂,总有百味需要体会……
商品简介
一
1971年6月
每当爸爸又不见人影时,我们就去汉诺威街找他。妈妈开着我们家那辆橙色小品托车,带着我们一路慢慢开着,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朦胧的窗户。一排排酒吧烟雾弥漫,上面喜力兹、百威啤酒的招牌闪烁着,酒吧与酒吧之间有些小巷,爸爸通常把那辆挡泥板凹了一块的通用汽车停在那儿。妈妈最好的朋友——玛妮,坐在她旁边的乘客座上,我挤在后面。玛妮的任务就是盯着外面寻找爸爸的货车,可大部分时间她总在抹粉底,涂睫毛,用遮阳板上的镜子照啊照的,往薄嘴唇上抹唇彩。玛妮最近不知在哪儿看到的,说男人们全都迷南方女人,所以她说话时开始带点南方方言。除了“侬大家”和“呀呼”之外,还有许多外号:梨子、蜜糖饼、小蛋糕。十五岁的我觉得自己早已是个男人了,从她嘴里冒出来的这些食品名字只让我觉得饥肠辘辘。
今晚,玛妮一边拔眉毛,一边说:“梨子们,那是他的货车吗?”
“哪儿?”我说,头伸在她俩中间。我*玩“谁先找到爸爸”的游戏,如果玛妮先发现他的货车,我会很生气,因为我输了。
“在那儿,”玛妮说,用指甲敲敲挡风玻璃,“这杂种在那儿。”
我扫视着狭窄的停车场,达特桑、福特、普利茅斯、福特、通用车。一想到接下来通常会怎样,心里“怦怦”直跳,妈妈讨厌酒吧,总是派我进里面去把爸爸给逮出来。“这种地方会浪费掉人的一生。”她爱这样说。
而我呢,我最喜欢到闹哄哄的砖砌山洞里去,里面永远有一股湿木头、漏气啤酒和香烟的混合味道。我喜欢周围花式台球的撞击声、穿紧身牛仔裤的女人,因为抽烟太多,说话声音沙哑,她们与妈妈那光滑、年轻的肌肤、花罩衫和丝光棉裤、羞怯的举止和轻声细语完全不同。虽然妈妈从不上教堂,她却像常去做礼拜的人。她是星期日的午后,而那些女人则是星期六的深夜。每当爸爸看到我,他会用大手拍着我的肩头,把我介绍给他那帮朋友。爸爸在酒吧里像个电影明星,可能是因为他不像其他那些家伙,他没有秃顶,没有大肚腩,也不胖。一口整齐的牙齿,乌黑的头发,肌肉结实,肚子平坦,一年到头他都穿着那件皱巴巴的粗斜纹布夹克,拿香烟的姿势像捏着大麻。趁爸爸结账时,我抓起一把吸管,第二天早上我和利昂迪塞尔在车站等车时就可以扭它们、折它们玩。有些晚上,我会往我的运动衫口袋里塞满酒浸樱桃和几个绿橄榄,准备送给玛妮。各色水果弄脏我的手,衣袋里染上奇怪的人造红色素,怎么洗也洗不掉。
我想起这些就笑了,妈妈这时打了靠边停车的信号灯,踩下刹车。我们全都眯着眼望着停在马龙尼酒吧和露珠旅馆之间那辆货车。即使现在是夏天,汉诺威街道两旁的建筑物之间还横挂着褪了色的圣诞花环钟和天使,在街道上方飘来荡去。每年的12月,霍利多镇会挂起新的节日装饰,然后一年里任天气慢慢将它们摧残拆零。在细金属丝吊着的金钟下面停着玛妮看到的那辆货车,红银相间,虽然现在已是6月,防滑雪链还挂在轮胎上。“不对,”妈妈柔和地说,这语调她失望时才用,“罗伊的货车挡泥板上有凹痕,而且去年3月份他就把链条卸下来了。”
“亲爱的,”玛妮说,“那家伙早就把他的拉链拉下来了。”
妈妈瞟了一眼侧视镜,把车开回到街上,对这个笑话无动于衷。
“听懂了吗?”玛妮说,“球和拉链。”
我们俩都没笑,再说这一点也不好笑。前两天,爸爸一直处于我们所谓的“狂醉烂饮”中,就是说自打他星期三出门上班后,就再没见过他人影了。
我逮着机会讽刺一下玛妮看错了车。“那些车挂的甚至都不是马萨诸塞的车牌。”我的声音开始变粗了,不像以前那样细,在同龄人中我的声音本来就比一般人尖细,很高兴盼望多时的青春期终于让它开始变得更粗了。玛妮看着我,耸耸肩,好像说她才不在乎,可是我们都知道在这场游戏里她已丢了一两分。
玛妮接着拔她的眉毛,她拔眉毛时,我尽量不打岔。一根又一根,一根又一根。玛妮是那种坚信化妆和珠宝拥有改造魔力的女人,她跟妈妈完全不同。妈妈浓密的烟灰色头发总是用发带束着,整整齐齐;绿眼睛是彩绘文身的那种绿;她的笑容不需要唇膏唇彩;无名指上戴着一枚小小银戒指,上面的那颗钻石不会比婴儿的粉色指甲大。
我们一路开到了汉诺威街尽头,从那里开出霍利多,上了通往高速公路的匝道。酒吧的灯火在我们身后模糊了,妈妈开始不停地看表,可能才想起看看我们搜寻了多久。我望着窗外一排灰色的公寓楼,一家汽车车身修理店,它的停车场上停着五六辆破车。一排整齐的街灯投下白光,我们的车开过去时,车内滑过一片阴影。玛妮打开收音机,也不调台,打开时是什么台就听什么台,也不管在播什么——乡村音乐、摇滚或告诉她她正朝地狱奔去的《圣经》布道——都行。今晚,车里弥漫的是小提琴声,妈妈想着别的,没在意。我伸出手换台,希望能听到红袜队①比赛的最后一局,玛妮挡开我的手。
①波士顿棒球队。
“我们别太挑剔了,甜唇,”她说,“就听这个。”
“我叫多米尼克。”我对她说,可她已被音乐给迷住,压根儿没听到。我本来可以跟她再吵吵,不过我不听比赛也不会死,我只是想追踪红袜队的比赛,这样才能跟得上爸爸,可整个赛季我都没能做到。
我们边听着古典音乐边开车漫游,我想起利昂和汽车站。每个星期五早上,学校乐队那帮家伙拖着装着单簧管、横笛的黑箱子去学校,那些黑箱子真像小棺材,这让利昂很火大。“他妈的,这个小镇的问题就在这儿,”他说,“他们浪费时间教这帮娘儿们弹些没用的乐器。给我一把电吉他,我就加入乐队。”
我多次建议他去打鼓,因为我们高中没有一件很酷的乐器,似乎真的让他很恼火,可是利昂说,他对在一个娘娘腔乐队后面打鼓伴奏不感兴趣。
我从一年级就认识利昂了,那时他家搬到我家楼下的地下室公寓,那时他就是学校里最调皮的学生了。他瘦削但结实,屁股后口袋里放着把宽齿梳,梳柄永远露在牛仔裤外。他老用那梳子把稀疏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然而,利昂*的标志还是唇上淡淡的胡须痕迹。不知什么原因,他似乎没有发现我尖细的嗓音、额头上冒出的几颗青春痘,让我跟乐队那帮小子很是相像。去年整整一年,我个子窜得很高,可是瘦得像竹竿,细胳膊细腿,我一直觉得很不好意思。
“看看你,”只要玛妮从遮阳板上的镜子上看到我的眼睛,她就会说,“你太可爱了。”她薄嘴唇边细纹里的唇膏都干了。
这正是我的毛病。我是那种让玛妮那类的怪人、老太太和修女们觉得很可爱的孩子。“他可真可爱,”她们会这样对我妈说,“他准是个真正的少女杀手。”利昂早就与十几个女孩鬼混过了,甚至声称与其中一个有过手指性爱,而我连个吻都没接过。
小提琴声起起伏伏,一辆只亮着一盏车前灯的汽车驶过,我们是路上唯一的一辆车,正朝出口驶去。在一片乱松林后面,有辆警车停在路边霍利多汽车旅馆的停车场上,车内灯昏黄,我瞥到了警官的胡须。如果此时爸爸经过,他肯定会开始平时那套嘀咕,说这个镇上所有的警察全是骗子,说他们是群懒得要死的胆小鬼,只会一起关在自己的小男孩俱乐部里。爸爸会点燃一根云士顿香烟,然后开始一大通对尼克松政府、加税和解雇的抱怨。妈妈只是看了眼警车,很为某个超速到55公里的人担忧。
“也许该开始新生活了。”她茫然地说。
妈妈那样说时,我便心头一动。我出生前,她干的活儿总在变,像别人换工作一样。她生活失败的*证据便是我同母异父的哥哥——杜鲁门。他现在和我舅舅一起住在纽约。“总有一天,”妈妈过去总说,“跟你爸爸全安顿好后,杜鲁门可能会跟我们一起住。”
我从没见过杜鲁门。基本上每个月妈妈会坐火车去纽约看他一次。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也没人跟我解释一下,为什么他从不来看我们。我猜妈妈不想让杜鲁门和爸爸见面;也许是杜鲁门来了后,很难再把他送回去;反正我不喜欢她把过去的生活和新生活混在一起,所以这种安排在我看来也不错。
不过,我还是有点好奇。
“跟我说说杜鲁门的爸爸。”当玛妮靠在车窗玻璃上,闭上眼睛后,我说。那天我在爸妈房间里乱翻时,找到几张照片,不是杜鲁门的,是个男人的照片,浓密的黑发,脸上白皙的皮肤绷得紧紧的,像具木乃伊。
“哦,多米尼克,”妈妈说,“我们现在别说那个。”
“那我们该说什么?”我问,把头伸在两张凹背椅中间。
妈妈两颗前门牙有点合不拢,这点缺陷让她总是抿嘴而笑。我想别人准觉得那表情很甜美,是娇羞模样。对我而言,它总像幸福与悲伤奇怪的交织。“我们来聊聊我在新墨西哥的生活吧。”她那样笑着说。
这段生活妈妈*说,它充满了明快的回忆,就像我那些小时候的老书一样快活得有点烦人。第一页:妈妈在阳光明媚的新墨西哥早晨醒来;第二页:她打了个大大的新墨西哥呵欠;第三页:她吃了一顿丰盛的新墨西哥早餐。平淡无奇,我无聊得要死,可是我任妈妈说下去,因为我知道这样会让她觉得好受点。
“我过去总是做这种早饭,”她说,“有芫荽、新鲜西红柿、鸡蛋和玉米粉圆饼。”
“听上去不错。”我说,装出很感兴趣的样子。
“真好笑,以前我觉得我会一直做那种早餐,不管我住在哪儿,和谁住在一起。”
“那你为什么现在不做了?”我问她。
“我不知道,”她说,“这里的食品店也不一样,马萨诸塞州人人早上都吃薄煎饼和法式烤面包。”
妈妈一直说啊说,带我走过她以前游历过的峡谷。当她喋喋不休时,我想到爸爸,大部分时候,我一会儿站在爸爸那边,一会儿又为妈妈难过,可此时,我为自己难过。说到底,谁他妈的愿意深更半夜、漫无目的地开车瞎转,听妈妈唠叨她的新墨西哥之旅呢?如果爸爸没有在汉诺威街上,那就说明他跟新女朋友在一起。如果我们今晚真的想找到他,我们还是去别处看看。“我们可以开到伊迪克拉姆家去。”我突然说道,打断了她的话。
妈妈握紧方向盘,专心望着前面的公路,仿佛我们此时正在穿越大峡谷,她需要集中精神。我有股冲动,想摇下车窗让清风进来,调节一下车内气氛。不止一次,我听到妈妈指责爸爸不该跟伊迪睡觉。她仿佛并不仅是猜测,好像还有真凭实据似的,真好笑。伊迪是爸爸上班的塑料厂老板斯坦利埃斯基的前妻。过去这几个月,有三个晚上,我们在汉诺威街上的酒吧里寻他不着。天快亮时,爸爸回来了,他解释说他一直在打牌忘了时间。上周,他声称在工厂停车场里睡着了。
“是这样的,”他说,“我把钥匙插进引擎,头靠在方向盘上不过一秒钟,等我醒过来已经四点了。”
“他现在得了昏睡病。”妈妈告诉玛妮他的故事时,玛妮说。
既然妈妈不听我的建议,我就靠回座位,打开窗户。车里一下全是夏夜清凉的风,玛妮在座位上打了个激灵。“你能把那关上吗?”她问道。
我关了一半。
玛妮看着妈妈,鼻子尖得像鸡喙,眼睛瞪得如满月。“特莉,多米尼克说得没错。我是说,如果你真的想找到罗伊,我们可以去伊迪家看看他在不在。”
“如果他在,那怎么办?”
“我们甚至用不着停车。我们只是这样开过去,如果他的货车停在私家车道上,等他回家后,你可以让他再也别来那套胡说八道了。”
我们全知道——至少我知道——在爸妈之间,这永远不可能。接下来的情形会是这样:爸爸进门;妈妈会愤愤地指责一通,当场落泪;然后被他的花言巧语骗进卧室,在那里疯狂做爱。声音大到我听得见,大到令我作呕。之后,妈妈像什么也没发生过,她会笑着问我:“晚饭你想吃什么?”或者“今天学校怎么样?”我最讨厌的是:当爸爸在她的黑名单上时,她把我当个成熟男人,是她在这事上的伙伴,可一旦爸爸把她哄好,我又成了个男孩,只不过是他们的儿子罢了。
妈妈从高速公路上下来,穿过哈特镇路,经过狭窄的铁路木桥来到格林威治农场。镇上这块地方没有街灯,从车窗外望去,只能看到黑沉沉的天空下茂密的树枝阴影,电线杆之间下垂的电话线。我们经过时,佩格鲁索沼泽地散发出化粪池一般的恶臭。不久我们就开上了巴恩山,往伊迪家开去。她住在一幢维多利亚风格的大房子里,斜屋顶盘旋而上,她离婚后柠檬黄墙漆也剥落了。好几次,我和利昂在狗舍后面的停车场上游荡,往嘴里塞着薯条和热狗时,我们看到了伊迪。她高高的个子,修长的腿,头发像洗发水广告上的一样,有着海绵小蛋糕那般的黄色。利昂知道她离婚了,对他而言,这令她更多了一份淫荡。只要看到她,接下来几个小时他全用来猜测她的性爱好了,她喜欢怎么做,她跟多少个男人好过什么的。
我们上到山顶后,妈妈慢了下来,夜晚汽车发出轻微的“沙沙”声。我们碾过这地方,望着窗外。这所房子褪去了往日的荣耀,剥落的油漆下,宏伟的框架裸露出来。突然间,我想到爸爸喝得醉醺醺的似乎也不太糟。如果他不在这里,我们可以把玛妮送回家,然后平静地掉头回家,等他回来睡觉。
“你看见他的货车了吗?”玛妮问。
伊迪家圆圆的鹅卵石车道上,除了一辆卡迪拉克外,空空如也。
“他不在这儿,”妈妈说,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他不在这儿。”
在路尽头,她把车掉个头,打道回府前又一次经过那里。
“等等,”玛妮说,“慢点,慢点。”
妈妈犹豫着,她似乎真不想停下来,相信爸爸不在这里令她感觉很好。他和朋友们喝醉了;他在打扑克;他在工厂停车场里睡着了。然而,在房子另一侧,通往旧谷仓的车道上,玛妮和我同时看到了他的通用车。
“他的货车在那儿。”我们异口同声地说。
妈妈把车在街当中停下,她望着那辆货车,黑黑的车前灯恼火地回望过来。一个瞌睡的巨人,在深夜里死气沉沉。
“蜜糖饼,”玛妮说,“你不能就停在马路当中啊,我们会被车撞的。”
妈妈头往回靠在座椅上,我看得到她脸上湿了。
作者简介
约翰·赛罗斯,1968年生,纽约大学创作硕士,现任《大都会》杂志副主编。他的散文、论文和书评在《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及其他全国性杂志、期刊上发表。他的处女作《男孩依然失踪》一出版,就被《人物》杂志誉为“令人难忘、自信老练的声音”。接下来,第二部作品《怪事成真》更显示出其非凡的实力,入选《沙龙杂志》年度好书、独立书商协会的当月选书,并迅速攻占《纽约时报》排行榜,还被《安吉拉的灰烬》的作者弗兰·迈考特惊呼为“大师级的故事叙述者”
目录
引子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尾声
内容摘要
约翰·赛罗斯的成名作《怪事成真》一出版就攻占了《纽约时报》排行榜,获选独立书商协会的当月选书、《沙龙杂志》的年度好书,并获得《神秘河》、《巴别塔之犬》等书作者的重点推荐。
他那结合家庭故事和惊悚题材的独特风格,在其处女作《男孩依然失踪》中已略具雏形,读者评价这部小说精彩程度比《怪事成真
》更甚。《男孩依然失踪》以二十世纪七十
年代为背景,描写十五岁的男孩多米尼克和母亲每晚开车到酒吧抓老爸回家。在一
次“例行任务”中,男孩遇见了父亲的情妇,并与她展开一段情欲纠葛。没多久,情妇告诉男孩她怀上了他父亲的孩子,并利用男孩的感情,唆使他偷家里的钱给她当抚养费。没想到那笔钱是男孩母亲的救命钱。原来此时,母亲也有了外遇并怀
孕,正准备用这笔钱去打胎。因为没钱,她只能自行打胎,结果大出血死在了家里。男孩非常愤怒,绑架了情妇刚生下的女儿——也
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从此不知所踪……
主编推荐
由约翰·赛罗斯编著的这本《男孩依然失踪》是一部文学惊悚小说,讲述了一个男孩在欲望、纠缠、背叛的情感夹杂下,他的心灵的蜕变与成长。这条成长路是幽诡的,却也促就了它的别样风景。其实,我们每个人的成长也不会是一路阳光灿烂,总有百味需要体会……
精彩内容
每当爸爸又不见人影时,我们就去汉诺威街找他。妈妈开着
我们家那辆橙色小品托车,带着我们一路慢慢开着,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朦胧的窗户。一排排酒吧烟雾弥漫,上面喜力兹、百威啤酒的招牌闪烁着,酒吧与酒吧之间有些小巷,爸爸通常把那辆挡泥板凹了一块的通用汽车停在那儿。妈妈最好的朋友——玛妮,坐在她旁边的乘客座上,我挤在后面。玛妮的任务就是盯着
外面寻找爸爸的货车,可大部分时间她总在抹粉底,涂睫毛,用遮阳板上的镜子照啊照的,往薄嘴唇上抹唇彩。玛妮最近不知在哪儿看到的,说男人们全都迷南方女人,所以她说话时开始带点南方方言。除了“侬大家”和“呀呼”之外,还有许多外号:梨子、蜜糖饼、小蛋糕。
十五岁的我觉得自己早已是个男人了,从她嘴里冒出来的这些食品
名字只让我觉得饥肠辘辘。
今晚,玛妮一边拔眉毛,一边说:“梨子们,那是他的货车吗?”“哪儿?”我说,头伸在她俩中间。我最爱玩“谁先找到爸爸”的游戏,如果玛妮先发现他的货车,我会很生气,因为我输了。
“在那儿,”玛妮说,用指甲敲敲挡风玻璃,“这杂种在那儿。”我扫视着狭窄的停车场,达特桑、福特、普利茅斯、福特、通用车。一想到接下来通常会怎样,心里“怦怦”直跳,妈妈讨厌酒吧,总是派我进里面去把爸爸给逮出来。“这种地方会浪费掉人的一生。”她爱这样说。
而我呢,我最喜欢到闹哄哄的砖砌山洞里去,里面永远有一
股湿木头、漏气啤酒和香烟的混合味道。我喜欢周围花式台球的撞击声、穿紧身牛仔裤的女人,因为抽烟太多,说话声音沙哑,她们与妈妈那光滑、年轻的肌肤、花罩衫和丝光棉裤、羞怯的举止和轻声细语完全不同。虽然妈妈从不上教堂,她却像常去做礼拜的人。
她是星期日的午后,而那些女人则是星期六的深夜。
每当爸爸看到我,他会用大手拍着我的肩头,把我介绍给他那帮朋友。爸爸在酒吧里像个电影明星,可能是因为他不像其他那些家伙,他没有秃顶,没有大肚腩,也不胖。一口整齐的牙齿,乌黑的头发,肌肉结实,肚子平坦,一年到头他都穿着那件皱巴巴的粗斜纹布夹克,拿香烟的姿势像捏着大麻。趁爸爸结账时,我抓起一把吸管,第二天早上我和利昂·迪塞尔在车站等车时就可以扭它们、
折它们玩。有些晚上,我会往我的运动衫口袋里塞满酒浸樱桃和几个绿橄榄,准备送给玛妮。各色水果弄脏我的手,衣袋里染上奇怪的人造红色素,怎么洗也洗不掉。
我想起这些就笑了,妈妈这时打了靠边停车的信号灯,踩下刹车。我们全都眯着眼望着停在马龙尼酒吧和露珠旅馆之间那辆货车。即使现在是夏天,汉诺威街道两旁的建筑物之间还横挂着褪了色的圣诞花环钟和天使,在街道上方飘来荡去。每年的12月,霍利多镇会挂起新的节日装饰,然后一年里任天气慢慢将它们摧残拆零。在细金属丝吊着的金钟下面停着玛妮看到的那辆货车,红银相间,虽然现在已是6月,防滑雪链还挂在轮胎上。“不对,”妈妈柔和地说,这语调她失望时才用,“罗伊的货车挡泥板上有凹痕,而且去年3月份他就把链条卸下来了。”“亲爱的,”玛妮说,“那家伙早就把他的拉链拉下来了。”妈妈瞟了一眼侧视镜,把车开回到街上,对这个笑话无动于衷。
“听懂了吗?”玛妮说,“球和拉链。”我们俩都没笑,再说这一点也不好笑。前两天,爸爸一直处于我们所谓的“狂醉烂饮”中,就是说自打他星期三出门上班后,就再没见过他人影了。
我逮着机会讽刺一下玛妮看错了车。“那些车挂
的甚至都不是马萨诸塞的车牌。”我的声音开始变粗了,不像以前那样细,在同龄人中我的声音本来就比一般人尖细,很高兴盼望多时的青春期
终于让它开始变得更粗了。玛妮看着我,耸耸肩,好像说她才不在乎,可是我们都知道在这场游戏里她已丢了一两分。
玛妮接着拔她的眉毛,她拔眉毛时,我尽量不打岔。一根又一根,一根又一根。玛妮是那种坚信化妆和珠宝拥有改造魔力的女人,她跟妈妈完全不同。妈妈浓密的烟灰色头发总是用发带束着,整整齐齐;绿眼睛是彩绘文身的那种绿;她的笑容不需要唇膏唇彩;无名指上戴着一枚小小银戒指,上面的那颗钻石不会比婴儿的粉色指甲大。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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