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司法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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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学敏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85529
出版时间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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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其他
定价88元
货号4550812
上书时间2024-09-1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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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学敏,河南信阳人,郑州大学文学学士(2001),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2004)、博士(2013),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后(2018年3月出站)。曾在武汉中基层法院工作近十载,现为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环境法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和参加重量和省部级课题多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兼任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基本理论、环境司法等。
目录
本书内容讲述: 环境司法制度是机制、人和程序的组合, 亦即由环境司法体制、环境法官和环境司法程序构成。而要充分发挥一国环境司法制度的功能, 也离不开相关的辅助性制度如环境法律援助制度、环境司法鉴定制度和环境司法ADR制度等。当前, 我国在环境司法上已形成典型的普通审专门审格局, 既坚守传统环境侵权案件的审理对私人利益进行救济, 也开始在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上作出探索对环境公共利益进行维护。
内容摘要
历经十余年“从下到上、由点及面”的不懈探索,我国已形成独具特色的环境司法制度。专门化环境审判机构分布于四级法院,培养了一批环境法官,在传统环境侵权诉讼、环境行政诉讼、环境刑事诉讼之外,出现了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诉讼等新型诉讼;从环境案件立案到审理再到执行积累了一定经验;环境法律援助、环境损害司
法鉴定和环境司法ADR等辅助制度也崭露头角,人民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专门化程度越来越高,在推进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面对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新任务,人民法院应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弘扬绿色法治理念,明确环境司法制度定分止争的首要价值,重视发挥环境司法制度延伸性功能;坚持宪法法律确定的司法权力运行基本结构和秩序,通过“改变传统司法体制,探寻跨行政区划环境司法管辖,提高环境司法能力和建立环境预防诉讼机制”来构建公正的环境司法制度;并从“规范环境司法程序、优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改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完善环境司法辅助制度”等维度实现规范的环境司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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