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法之近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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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之近代化

37.79 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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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栗生武夫 著;何勤华 编;胡长清 译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5

版次1

装帧精装

货号A7

上书时间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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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日]栗生武夫 著;何勤华 编;胡长清 译
  •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3-05
  • 版次 1
  • ISBN 9787562022701
  • 定价 20.00元
  • 装帧 精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160页
  • 字数 75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内容简介】
  《中国近代法学译丛:婚姻法之近代化》比较详细地梳理了上自罗马亲属法、中世纪欧洲各国法律下至日本近现代民法中关于婚姻的各项内容,重点是近代大陆法系各国对习惯法、罗马法以及教会法等的扬弃。作者在叙述这一过程时,大量采用比较、对照的方法,语言简洁明了,资料详实充分,较全面地反映了近代欧洲、日本等国关于婚姻、家庭、夫妻关系等规定的具体内容。
【作者简介】
  栗生武夫(一八九〇年——一九四二年),法学博士,欧美法制史学者,日本东北大学教授。毕业于日本京都大学法科,留学欧美,后一直担任东北大学文学系法史学课程教授,为日本本土“欧美法制史学”的主要创始人和奠基者。主要著作有:《婚姻法之近代化》、《关于婚姻立法二主义之抗争》、《关于拜占廷时期的亲属法之发达》、《西洋立法史》、《人格权法的发达》、《中世私法史》等等。
  
  胡长清(一九〇〇——九八八),我国著名民法专家。早年毕业于北京朝阳大学专门部法律科,留学日本,在朝阳大学、燕京大学、中央大学等多所学校任教,曾主编《法律评论》。著有《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民法亲属论》、《中国民法继承论》,及《中国刑法总论》等。
【目录】
楔子
序说
第一节婚姻立法权
一、教会之婚姻立法权
二、国家之婚姻立法权
第二节立法主义
三、罗马法
四、教会法
五、近代之立法倾向

本论
第一章结婚
第一节结婚之禁止
六、不适龄婚
七、重婚
八、待婚
九、相奸婚
十、血亲婚
十一、姻亲婚
十二、缘族婚
十三、恶疾婚
十四、结论
第二节结婚同意
十五、家长对于家属结婚之同意
十六、父母亲对于子女结婚之同意——同意权之主体
十七、同意年龄
十八、违反之时
十九、拒绝同意时
二十、保护人对于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结婚之同意
第三节婚约
二十一、缔结
二十二、效果
二十三、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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