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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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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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6
版次2
装帧平装
货号A8
上书时间2024-11-02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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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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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1-06
-
版次
2
-
ISBN
9787509329245
-
定价
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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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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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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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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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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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72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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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
权威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精选法规: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最密切、最直接的条文规定。专业解读: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实用附录:提炼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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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继承的开始]
[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
[公民宣告死亡时间的确定]
第三条[遗产范围]
第四条[承包关系与继承]
第五条[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
赠权的行使]
第七条[继承权的丧失]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虐待被继承人]
[伪造、篡改、销毁遗嘱]
第八条[诉讼时效]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第十一条[代位继承]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
第十三条[遗产分配]
第十四条[酌情分得遗产权]
第十五条[继承处理方式]
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遗嘱的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
[录音遗嘱]
[口头遗嘱]
第十八条[遗嘱见证人]
第十九条[特留份规定]
第二十条[遗嘱的撤销、变更]
第二十一条[附义务的遗嘱]
第二十二条[遗嘱的无效]
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的通知]
第二十四条[遗产的保管]
第二十五条[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
第二十六条[遗产的认定]
第二十七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
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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