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闻证据规则及其在中国刑事诉讼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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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证据规则及其在中国刑事诉讼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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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玫 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07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9787811097672

上书时间202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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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刘玫 著
  • 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7-07
  • 版次 1
  • ISBN 9787811097672
  • 定价 23.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89页
  • 字数 255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内容简介】
  传闻证据规则是一个何谓“传闻”定义困难,以及所容许的例外情形复杂而多样的证据规则。一般认为,传闻证据规则是普通法系证据法中的规定,作者指出,两大法系对于派生证据的危险性的认识是共同的.对于派生证据的使用限制并非只存在于普通法中,这反映出追求案件事实真相的共同价值取向。传闻证据规则既有其内在的价值,也有其外在的价值。两种价值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外在价值表现出相对的独立性,此外,传闻证据规则在刑事诉讼中体现出一些独特的价值。目前,我国三大诉讼法均未确立传闻证据规则。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参照普通法系的对抗式审判,法庭审判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吸收了一些对吭制审判的因素,但在刑事诉讼中仍然尚未确立传闻证据规则。作者认为,我国应当采驭循序渐进的方式确立传闻证据规则。
【作者简介】
  刘玫,女,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委员。198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院,后留校任教至今。期间在职攻读诉讼法学硕士和博士,香港大学访问学者(1996~1997年)。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访问学者(1998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1999年),美国杜肯大学访问学者(2005年)。还曾经出访英国、法国、意大利和奥地利等国家,并多次应邀赴香港、澳门地区讲学。主要研究领域:中外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港澳台刑事诉讼法等,发表相关学术专著、论文若干。
【目录】
第一章术语辨析
第一节传闻,传闻证据(hearsay,hearsayevidence)
一、学理解释
二、成文法上的定义
三、多重传闻,传闻中的传闻(hearsaywithinhearsay)
四、非传闻(nonhearsay)
五、传闻证据与传来证据
第二节传闻证据规则(hearsayrule)
一、传闻证据规则的定义
二、传闻证据规则的性质

第二章传闻证据规则的起源和发展
第一节传闻证据规则的确立
一、第一个时期,16世纪中期,传闻证据规则的起源时期
二、第二个时期,17世纪到18世纪初,传闻证据规则的重大过渡时期
三、第三个时期,18世纪,传闻证据规则的巩固时期
第二节传闻证据规则的发展
一、传闻证据规则适用于明示陈述
二、传闻证据规则适用于默示陈述
三、电子证据
第三节大陆法系相关规定的历史发展
一、罗马教会法的处理方式
二、大革命以后的处理方式
三、大陆法系处理方式形成的原因

第三章联合国文件及外国证据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一节国际公约中的相关规定
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相关规定
二、《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中的相关规定
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普通法系国家的传闻证据规则
一、英国的传闻证据规则
二、美国的传闻证据规则
三、加拿大的传闻证据规则
四、澳大利亚的传闻证据规则
第三节大陆法系国家的相关规定
一、法国的相关规定
二、德国的相关规定
第四节意大利、日本和俄罗斯的相关规定
一、意大利的传闻证据规则
二、日本的传闻证据规则
三、俄罗斯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传闻证据规则的价值
第六章传闻证据规则的例外
第七章传闻证据规则与我国刑事诉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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