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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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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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安标、钱锋、杨志今 著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1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9787516217290
上书时间2024-11-2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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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安标、钱锋、杨志今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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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8-01
-
版次
1
-
ISBN
9787516217290
-
定价
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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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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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
新法解读的正式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释义
许安标
钱 锋
杨志今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通过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对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配合公共图书馆法的学习、宣传,帮助广大读者准确理解法律的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钱锋,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杨志今任主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及国家图书馆的有关同志共同编写了这本释义。全书内容共分三编:第一编 导读 对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则、亮点、执行注意事项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第二编 释义 重点就立法原义、法律内涵及具体适用问题进行深入阐述,逐一对法律条文进行解读;第三编 附录 收录了相关立法文件。另外,该书被文化部列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本教材。
- 【目录】
-
中华共和国令(第七十九号)
中华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编 导读
制定公共图书馆法的有关情况
一、立法背景
二、立法过程
三、立法的体思路
四、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五、立法的重要意义
六、执法注意事项
第二编 释义
章 则
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公共图书馆定义]
第三条 [定位和方针]
第四条 [职责]
第五条 [部门职责]
第六条 [鼓励捐赠]
第七条 [扶持发展]
第八条 [发挥科技作用]
第九条 [国际交流合作]
第十条 [遵守相关法律]
第十一条 [行业自律]
第十二条[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设立
第十三条 [服务网络建设]
第十四条 [设立公共图书馆]
第十五条 [公共图书馆设立条件]
第十六条 [公共图书馆章程内容]
第十七条 [设立、变更、终止登记]
第十八条 [公共图书馆信息公布]
第十九条 [馆长、工作人员要求]
第二十条 [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
第二十一条 [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图书馆的职能和功能]
第三章 运行
第二十三条 [推动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十四条 [文献信息收集要求]
第二十五条 [文献信息收集方式]
第二十六条 [出版单位交存正式出版物]
第二十七条 [馆藏文献信息整理和公开]
第二十八条 [馆藏文献信息的保存、处置]
第二十九条 [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及用途]
第三十条 [公共图书馆馆际交流合作]
第三十一条 [分馆制]
第三十二条 [与档案馆等单位开展交换重复件等活动]
第四章 服务
第三十三条 [提供服务的要求及费提供的服务项目]
第三十四条 [根据等群体特点提供相应服务]
第三十五条 [为立法等提供服务]
第三十六条 [推广全民阅读]
第三十七条 [文献信息提供及馆内活动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 [公共图书馆开放时间等]
第三十九条 [通过流动服务设施等提供便捷服务]
第四十条 [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提供便捷服务]
第四十一条 [古籍保护、宣传]
第四十二条 [提高服务水、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三条 [读者个人信息保护]
第四十四条 [维护公共图书馆秩序]
第四十五条 [购买服务]
第四十六条 [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
第四十七条 [公共图书馆服务核]
第四十八条 [与其他类型图书馆交流合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从事危害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公共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出版单位未按规定交存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施行期]
第三编 附录
关于《中华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的说明
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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