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化创新与数据治理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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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创新与数据治理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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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玉鹏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8

版次1

装帧其他

货号b10

上书时间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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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董玉鹏
  • 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23-08
  • 版次 1
  • ISBN 9787308240239
  • 定价 68.00元
  • 装帧 其他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56页
  • 字数 270千字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中与数据有关的热点,系统阐述了数字化创新带来的一系列产业及社会治理问题。本书系统梳理了数据价值与数据治理创新的基础理论。进而,从可持续发展角度、产业数字化转型角度以及个人信息角度,提出了针对性对策建议。本书与同类书相比较,注重将数字经济与数字法治理论与当前最新法律法规(如《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以及典型案例相结合,在系统阐述数字创新相关基础理论的同时,更侧重于从微观角度阐释企业算法数据使用规范、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等实务方面的法律难题。
【作者简介】
董玉鹏,复旦大学博士毕业,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和教学。发表的论文有《增值性专利信息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的政策导向》等。

 
【目录】


绪论

章 数据价值与治理创新基础理论评述

节 数据价值与治理创新的背景

第二节 数据价值与治理创新的理论研究进展

一、数字经济与数字化转型解读

二、数据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

三、数据产权问题

四、数据流通问题

五、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风险与应对

六、关于数据安全的讨论

第三节 已有相关代表成果及观点的分析评价

一、数字治理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框架

二、数据生产要素市场制度规范研究

三、数据属与数据价值研究

四、数据共享开放与安全保障研究

第四节 数字化创新与数据治理的意义

一、构建数据生产要素市场的理论基础

二、明晰数据生产要素市场交易制度设计方向

三、深化认识数据生产要素市场的规律

四、明确数据的权利归属问题

五、提供数据安全立法路径的理论依据

六、推进层面对数据安全立法保障制度构建

第二章 基于要素配置的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节 数据资源持有权

一、数据资源本质与特征

二、“经营期间”解析

三、“持有权”不同于“所有权”

第二节 数据加工使用权

一、数据加工使用权概述

二、数据加工权解析

三、数据使用权解析

第三节 数据产品经营权

一、数据产品概述

二、一般数据产品经营权

三、公共数据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四节 数据产权保护

一、健全中国特数据产权保护制度

二、完善数据产权保护专项立法

三、加大数据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力度与措施

四、健全数据产权刑事保护制度框架

五、建立健全数据权益保护与反垄断衡机制

第三章 智能社交媒体算法专利与标准协同

节 社交媒体算法专利与标准协同关系概述

第二节 社交媒体算法专利保护在公共利益面前陷入窘境

一、算法能否授予专利权曾受到技术与社会双重质疑

二、当前社交媒体算法专利技术布局存在法律及伦理风险

第三节 社交媒体算法持续优化需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指引

一、智能算法专利技术发展与标准化轨迹呈现正相关

二、人们对社交媒体算法专利与标准关系存在认知偏差

三、算法标准应突破技术规范边界向社会治理规范延伸

第四节 专利与标准协同作为社交媒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

一、社交媒体算法专利与标准协同的双重含义

二、社交媒体算法专利与标准协同应对智能传播所需

三、专利与标准协同应促成缔结智能传播时代新型社会契约

四、社交媒体算法专利与标准协同须着眼于完善全球一体化社会公共治理

第四章 算法时代垄断协议制度挑战与解释

节 垄断协议制度概述

一、基本概念的厘清

二、寡占协同理论

三、默示合谋

四、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和默示合谋界分难题

第二节 算法时代垄断协议制度面临的挑战

一、算法促使垄断协议更易达成

二、算法工具论受到挑战

三、算法使法律概念的既有解释出现问题

第三节 垄断协议制度的再解释

一、算法工具论、算法类型和算法证明力

二、算法合谋解释规则

第五章 nft数字藏品交易的侵权法律问题

节 nft数字藏品侵权法律问题概述

第二节 元宇宙引发的著作权问题

一、在元宇宙场域下如何看待nft作品著作权

二、nft数字作品知识产权风险治理

第三节 nft数字作品侵权对现有版权秩序的冲击与回应的必要

一、nft数字作品侵权形式及典型案例

二、nft数字作品对现有版权制度的冲击

三、版权制度改革与现实回应的必要

第四节 nft数字作品铸造与交易法律质

一、nft数字作品作者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nft数字作品版权不适用权利穷竭原则

三、nft数字作品原创者有权获得转售收益

第五节 nft数字作品铸造者责任

第六节 nft数字作品服务台法律地位及责任认定

一、nft服务台应予准确定

二、nft服务台实质审查义务

三、nft服务台责任边界判定

四、nft服务台责任类型判定

五、nft服务台责任承担方式

第六章 台算法数据备案与商业秘密保护

节 台算法数据备案与商业秘密保护概述

第二节 社交媒体台算法数据归于商业秘密的问题

一、公开透明原则与社交媒体台算法数据权益保护的

二、国际组织及欧美中对算法数据作为商业秘密的规范设计

三、社交媒体台算法数据商业秘密与安全的关联

第三节 社交媒体台算法数据商业秘密权益边界

一、社交媒体台数据不存在市场自由与安全二律背反

二、社交媒体台算法数据商业秘密权利边界在于可持续运营之保障

三、数据安全理应包括社交媒体台自身算法数据安全

第四节 社交媒体台算法数据商业秘密的归谬分析

一、以安全为由常态化监管社交媒体台算法数据合理分析

二、社交媒体台算法数据商业秘密备案与企业权益边界

三、备案程序对社交媒体台保有算法数据商业秘密的影响

第七章 信赖理念下的个人信息使用与保护

节 个人信息使用与保护概述

第二节 “理人”理念下个人信息使用与保护的衡

第三节 “理人”理念的理论反思

一、“理人”理念的现实困境

二、“理人”理念的信赖缺失

第四节 “信赖”理念对个人信息使用与保护的再衡

一、“信赖”理念的理论表达

二、“信赖”理念对“理人”理念的修正

三、我国采取“信赖”理念的可行

四、“信赖”理念下的制度建构

第八章 个人信息、疫苗与数字化治理

节 个人信息、疫苗与数字化治理概述

第二节 主要和地区的态度、模式及规范

第三节 “疫苗”存在的问题

一、“疫苗”的科学依据

二、“疫苗”可能会对信息安全造成负面影响

三、外部因素对“疫苗”的影响

四、国际上关于“疫苗”的“技术+管理”共识与规则尚不成熟

第四节 个人信息与“疫苗”分析

一、基础信息系统之建立

二、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方式形成“疫苗”事实标准

三、构建国际化“技术+管理”复合型新冠疫苗技术规范体系

第九章 人工智能与数字社会治理人才培养

节 人工智能辅助和法律服务概述

一、人工智能辅助

二、人工智能促进法律服务

第二节 人工智能辅助法律教育

一、学科建设的变更

二、法学模式与方法的变化

三、获得新的法律技能

四、对法律道德和价值判断的坚持

第十章 体安全观下的数据安全保障

节 《数据安全法》的法体系定位与立法目的

一、《数据安全法》的定位

二、《数据安全法》的立法目的

第二节 《数据安全法》的制度逻辑及核心制度梳理

一、数据安全制度逻辑的社会控制

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三、“重要数据”安全监管制度群

四、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五、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数据安全事件处置规则

六、向外国或执法机构提供境内数据的数据出境规则

第三节 数据安全合规建议

一、数据安全保护体系顶层设计

二、基础制度

三、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

四、谨慎处理重要数据出境

五、谨慎向外国或执法机构提供境内数据

参文献

附录一 中华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附录二 中华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附录三 中华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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