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格权编立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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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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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红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6
版次1
装帧其他
货号9787519744366
上书时间2024-12-1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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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红 著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20-06
-
版次
1
-
ISBN
9787519744366
-
定价
68.00元
-
装帧
其他
-
开本
16开
-
页数
352页
-
字数
338千字
- 【内容简介】
-
民法典人格权编是中国立法创举,是中国民法典的标志性成就。《民法典人格权编立法论》以民法典之人格权编章节顺序为线索,采用“分-总”结构,首先,对具体人格权的条文进行逐条评析并附以该条参考之“立法例”,同时结合学理研究成果,指明其中不足并提出系统、完整的具体人格权规范体系建议,供立法者参考;其次,对人格权编*后一次审议稿进行整体评议,即对吸收了广泛意见后的人格权编四审稿进行评议;*后,本书另附有作者提出的人格权编建议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的人格权编建议稿以及官方的历次人格权编草案,将其作为资料以供对比和参考。本书既是一本深度研究人格权的学术著作,亦是民法典人格权编立法史的资料汇编和人格权编解释适用的参考资料。
- 【作者简介】
-
张红,武汉大学教授。代表著作:《基本权利与私法》《人格权总论》《人格权各论》《民法典人格权编立法论》《人格权法》《损害赔偿》。
- 【目录】
-
目录
导论
第一章人格权编建议稿及立法理由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三节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节肖像权
第五节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节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
第二章民法典之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立法论
第一节生命权立法论
一、生命权的内容
二、法定救助义务
三、生命权规范体系中应增加的内容
(一)侵害自然人生命权的民事责任
(二)胎儿的生命利益
(三)消极安乐死
第二节身体权立法论
一、身体权的内容
二、身体权规范体系中应增加的内容
(一)侵害身体权与健康权的民事责任
(二)捐献意思表示的撤销
(三)遗体保护
(四)性侵害行为的民事责任
第三节健康权立法论
一、健康权的内容
二、健康权规范体系中应增加的内容
(一)胎儿的健康利益
(二)受试意思表示的撤销
第四节结论
第三章民法典之姓名权立法论
第一节姓名权的保护范围
第二节姓名决定权(一):姓与名的选择
一、姓的选择
二、名的选择
第三节姓名决定权(二):姓与名的变更
一、姓的变更
(一)成年人姓的变更
(二)未成年人姓的变更
(三)继子女姓的变更
(四)被收养人姓的变更
二、名的变更
(一)成年人名的变更
(二)未成年人名的变更
(三)未成年人在姓名变更上的意愿
第四节姓名使用权
一、姓名的一般使用
二、姓名的合理使用
第五节对姓名权的保护
一、侵害姓名权的认定
(一)典型侵权行为
(二)特殊问题
二、姓名的财产利益
三、责任承担
(一)基于人格权请求权的责任承担
(二)基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民法典之肖像权立法论
第一节肖像权的客体与内容
一、肖像权的客体
(一)肖像的认定
(二)肖像权的客体是肖像利益
二、肖像权的内容
(一)肖像权的积极权能
(二)肖像权的消极权能
第二节肖像权的扩张保护
一、美术形象
二、游戏形象
三、表演形象
四、声音
第三节肖像权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
二、集体肖像
三、保护期限
四、公众人物
五、著作权对肖像权的限制
第四节侵害肖像权的认定与责任
一、侵害肖像权的认定
二、侵害死者肖像利益
三、责任承担
(一)停止侵害
(二)赔礼道歉
(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四)赔偿损失
第五章民法典之名誉权立法论
第一节名誉权的主体
一、胎儿
二、死者
第二节名誉权的客体与内容
一、名誉权的客体
二、名誉权的内容
第三节名誉权的侵权构成要件
一、侵权行为
二、过错
三、因果关系与损害事实
第四节侵害名誉的免责事由
一、正当行使权利
(一)陈述事实
(二)合理评论
(三)未公开的口头或书面意见和建议
(四)消费者评论
(五)新闻自由
(六)创作自由
(七)维护公序良俗(舆论监督、检举等)
二、行使法定职权
三、合理审查义务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行为人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事实的时效性和其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四)受害人名誉可能贬损的程度
(五)审查成本与审查能力
第五节责任承担
一、基于人格权请求权的责任承担
二、基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责任承担
(一)精神损害赔偿
(二)附带性财产损失赔偿
第六节结论
第六章民法典之隐私权立法论
第一节隐私权的内容
第二节侵害隐私权的侵权行为
一、侵害隐私权之侵权行为条款应予保留
二、侵害隐私权的侵权行为类型
三、隐私权规范体系中应增加的内容
(一)公共场所隐私权
(二)公众人物隐私权
(三)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
第三节个人信息的内容
一、个人信息的定义
二、信息分级条款
三、对《民法总则》第111条的处置
第四节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
一、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条件
二、个人信息权的权能体系
三、侵害个人信息权的除外情形
四、信息控制者的义务
第五节结论
第七章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评析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调整对象
二、人格权的定义
三、人格权的权能
四、死者人格利益
五、人格权请求权
第二节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一、生命权
二、身体权
三、健康权
第三节姓名权和名称权
一、姓名权的保护
二、姓名的决定与变更
三、姓名使用权
第四节肖像权
一、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二、侵害肖像权的认定
三、肖像权的限制
四、肖像许可使用合同
第五节名誉权和荣誉权
一、名誉权的保护
二、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
三、信用权和荣誉权
第六节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一、隐私权
二、公共场所的隐私权
三、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四、个人信息保护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
(2015年8月13日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
第三章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
第四章名誉权、荣誉权、信用权
第一节名誉权
第二节荣誉权
第三节信用权
第五章隐私权、个人信息权
第一节隐私权
第二节个人信息权
第六章人格权的延伸保护
第七章人格权的行使、限制与保护
第一节人格权的行使
第二节人格权的限制
第三节人格权的保护
第八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
(2017年6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第三章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
第一节姓名权
第二节名称权
第三节肖像权
第四章名誉权、荣誉权、信用权
第一节名誉权
第二节荣誉权
第三节信用权
第五章隐私权、个人信息权
第一节隐私权
第二节个人信息权
第六章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
第七章人格权益的许可使用、限制
第一节人格权益的许可使用
第二节人格权益的限制
第八章人格权益的保护
第九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人格权编(草案)》
(2017年11月15日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三章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章肖像权
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第七章人格权的保护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征求意见稿)》
(2018年5月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三章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章肖像权
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节录)
(2018年8月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三章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章肖像权
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二审稿》(节录)
(2019年4月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三章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章肖像权
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三审稿》(节录)
(2019年8月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三章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章肖像权
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
(2019年12月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三章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章肖像权
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三章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章肖像权
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参考文献
(一)著作类
(二)论文类
(三)法律、司法解释以及规范性文件
案例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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