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值型资产管理产品常用法规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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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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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超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10
版次1
装帧其他
货号9787519766955
上书时间2024-12-27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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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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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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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22-10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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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766955
-
定价
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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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其他
-
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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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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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6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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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758.000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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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居民财富积累,资产管理行业日益受到广泛关注。2022年,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净值型资产管理产品成为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资产管理产品因其金融产品属性,涉及投资者人数众多,受到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管,学习了解净值型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对于从业人员甚至投资者都有广泛的需求。本书作者在资产管理类金融机构从业十余年并作为该领域的专职律师,结合多年从业经验,精选并整理了资产管理产品,特别是净值型资产管理产品的常用法律法规及监管文件,希望为读者提供一本有用且好用的工具书。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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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合伙人。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及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拥有十余年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央企信托公司、央企基金资管公司法律合规及风险控制工作经验。熟悉银行理财、信托、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在内的银保监会及证监会与资产管理产品相关的监管法规及实务操作,注重监管要求与业务实践相结合,在金融资产管理的多个细分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执业领域:金融资产管理、私募投资基金、金融争议解决。
联系方式:zhangchao@junzejun.com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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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资管新规后时代的顺势而为
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资产管理领域开启了新旧时代的更迭,打破刚兑、限制非标产品、消除多层嵌套、开展净值化管理……包括银行理财、信托产品、券商资管计划等在内的资产管理产品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2021年12月31日,《资管新规》过渡期的正式结束,宣告着资产管理领域正式翻开了一个新的篇章。
《资管新规》生效后,银保监会以及证监会等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法规及监管文件,推动着《资管新规》在大资管行业的各个细分领域和各类产品中得以落实和细化。在这个大的时代背景下,“净值型资产管理产品”成为市场的主流。净值型资产管理产品是指落实净值化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量产品净值,及时反映资产的收益和风险的资产管理产品。《资管新规》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对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要求产品的净值准确反映资产的收益及风险,使投资者可能获得的收益与基础资产产生的收益及风险紧密相关,从而打破传统资产管理产品的刚兑预期,在“卖者尽责”的前提下实现“买者自负”。
关于净值型资产管理产品的边界,准确地说,并未限定于标准化产品,传统的非标产品通常会设定预期收益/业绩比较基准,可能存在投资者取得的收益脱离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使得投资者存在明显的刚兑预期,在估值方面通常简单地以成本法计量,从而不符合净值化管理的要求。近年来,随着《资管新规》逐步落实,非标产品规模逐步压缩,净值型产品特别是投资于标准化产品的净值型资产管理产品逐渐成为银行理财公司、信托公司、券商基金资管公司以及私募基金等各类资产管理机构的业务转型重点方向。
资产管理产品因其金融产品属性,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资管新规》实施后,资产管理领域的法规及监管要求更是在短短几年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需要时刻关注法规及政策的新变化和新动向。本书编写的目的是便于从业人员快速了解和检索不同细分领域净值型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关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为客户提供准确的专业意见及解答,在法律出版社的帮助下编辑出版,希望可以为资管行业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兴趣了解相关法规的投资者朋友提供一点便利与帮助,不足之处在所难免也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笔者现执业于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君泽君于1995年创立,总部位于北京,现在上海、深圳、广州、天津、南京、成都、长沙、长春、珠海、海口、昆明、石家庄、郑州、南昌、济南、杭州和香港设有分所(香港分所与尼克松·郑林胡律师行联营)。君泽君拥有900余人的专业团队。
笔者作为君泽君金融市场部的合伙人,在金融市场特别是资产管理领域具备多年的专业从业经验,为多家知名银行、信托公司、基金资管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加入君泽君前,笔者曾经在国内知名央企信托公司、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央企基金资管公司从事十余年与资产管理相关的法律合规及风险控制工作,具备丰富的一线实践经验,熟悉银保监会及证监会关于资产管理的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
这本书源于一本自用工具书,希望可以为更多的朋友在净值型资产管理产品快速发展的浪潮中提供一点帮助,祝愿大家走上一条坦途。
如有具体的法律和专业问题交流讨论,欢迎与笔者联系,联系方式为邮箱:zhangchao@junzejun.com。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张超律师
二〇二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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