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
6.5
1.7折
¥
39
八五品
仅1件
作者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编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1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09-1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编
-
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3-01
-
版次
1
-
ISBN
9787801615459
-
定价
39.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549页
-
字数
522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丛书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
- 【内容简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依据我国《民事通则》、《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所涉及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销售广告、商品房质量、商品房担保贷款等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2003年6月1日走施行。该<<解释>>的制定公布是最高人民适应我国商品房市场的那儿发展趋势和实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的一项重大举措。
该<<解释>>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所涉及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所涉及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销售广告、一房数卖、房屋面积缩水、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及风险承担、商品房质量、商品房包销、商品房担保贷款等如何适用的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其中,对于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一些出卖人严重背离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买受人利益的恶意违约、欺诈等行为。还依法明确了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这将不利于制裁和不法行为,维护商品房市场的正常交易诚信体系的建立。通过在实体和程序一对现行法律规定的深入细化,也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统一了法律的适用有利于对当事人的平等保护,有利于树立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
- 【目录】
-
序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下问题解释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
第一条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第三条销售广告视为合同要约的条件
第四条商品房认购协议中定金的处理
第五条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认定
第六条登记备案与预售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优先权
第八条恶意违约与惩罚性赔偿
第九条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
第十条第三人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第十一条房屋的转移占有及风险转移
第十二条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第十三条房屋质量瑕疵
第十四条房屋面积误差
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和期限
第十六条违约金数额的调整
第十七条违约金数额的确定
第十八条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民主管理的责任
第十九条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不能的责任
第二十条商品房包销合同的性质
第二十一条商品房包销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包销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第二十四条担保合同的解除权
第二十五条担保贷款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并审理
第二十六条出卖人可以成为担保垡合同纠纷的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七条出卖人不应成为担保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有关本司法解释施行的规定
附录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边境证管理规定
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后记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