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的欧洲法律文化(增订版)
  • 新的欧洲法律文化(增订版)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新的欧洲法律文化(增订版)

①全新正版,现货速发,7天无理由退换货②天津仓、成都仓、无锡仓、广东仓、武汉仓等多仓就近发货,订单最迟48小时内发出③无法指定快递④可开电子发票,不清楚的请咨询客服。

27.25 5.6折 49 全新

库存2件

浙江嘉兴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荷兰】马丁?W.海塞林克 著 魏磊杰、吴雅婷 译

出版社中国法制

ISBN9787509395875

出版时间2018-07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49元

货号30242597

上书时间2024-10-04

倒爷图书专营店

三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高鸿钧等14位专家学者联袂推荐,洞悉大陆法系最新演进趋势的必读之著。

目录
中文版序言
一、导论 / 1
二、“9?11 事件”以及后现代主义的终结 / 3
三、新民族主义与不成功的欧洲宪法 / 4
四、新的欧盟成员国的到来 / 7
五、共同参考框架进程 / 9
六、结论 / 14
第一章 传统欧洲法律文化
一、概述 / 2
二、立法者 / 4
三、法院 / 8
四、法律学者 / 11
五、法学教育 / 18
六、一些限定性的说明 / 23
七、普通法 / 26
第二章 美国法律文化
一、美国法律现实主义 / 31
二、现实主义法学运动的遗产 / 37
第三章 欧洲法律现实主义 
一、法律现实主义 / 42
二、重构 / 46
三、一些可能的解释 / 52
第四章 欧洲私法:从形式到实质的转变
一、具有破坏性的欧盟指令 / 63
二、欧洲法院的实用主义风格 / 84
三、比较法:破坏性角色与功能性方法 / 87
四、法律与× / 94
五、软法的成功 / 100
六、认真对待博洛尼亚 / 103
七、背景 / 110
八、一些新的形式主义趋势 / 114
第五章 新的欧洲法律文化
一、欧洲对形式主义的反抗? / 130
二、新的欧洲法律文化的诸多表现 / 131
三、反形式主义的价值 / 133
四、形式主义的价值 / 137
五、绝不会仍保持不变的内国法 / 142
第六章 欧洲私法及其科学研究方法 
一、引言 / 146
二、如何成为一门科学 / 147
三、法学研究是科学的吗? / 164
四、法律方法有何优点? / 176
五、迈向一种欧洲法律方法 / 184
六、结语 / 202
书评一 欧洲法律文化的新趋势  205
书评二 法律的衣装与内核  211
书评三 欧洲私法演进之方向 225
初版译后记 / 229
增订版译后记 / 237

内容摘要
但凡经典名著,大多短小精悍。海塞林克教授的杰出之处,就在于依托短小的篇幅,透过纷繁复杂的文化现象,系统提炼出以欧陆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法文化在全球化、欧洲化以及社会福利化的联合冲击之下所表现出来的崭新样态、特征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如果说亨利?梅利曼所著的《大陆法系》是对战前两百年欧陆法文化典型特征的精致呈现,那么马丁?海塞林克此书则意在系统勾勒战后至今欧陆法文化变迁与演进的整体图景。两部著作交相辉映,共同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可堪涵括大陆法系过去与现在的相对完整之拼图。
此书主要从两个层面对欧洲法律文化的整体样态做出了阐释:其一,一种新的欧洲法律文化正在形成;其二,较之欧洲当前存在的诸内国法律文化,新的欧洲法律文化明显不那么形式主义,而愈加朝向一种注重实质效果以及实用主义的样态演进。事实上,这种趋势是欧陆诸国进入后现代社会阶段之后,特殊的社会存在客观上要求法律思维与法律治理技术与时俱进使然。换言之,在力求解决“社会国”的社群主义、集体主义预设与“法治国”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预设之关系这一历时性问题的过程中,欧洲的法律人同时又面临着来自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欧洲联邦主义勃兴这些共时性问题的挑战。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构造之下,“解法典化”“宪法私法化”以及“法律联邦化”等相互交叠、相互作用并在某种程度上相互转化的诸态势,在实质意义上皆可被涵括在欧洲法律治理范式大转型这一整体“公转”的射程范围之内。

精彩内容
本书从法理思想、法学方法、法制运作等不同维度介绍欧美的法律传统及当代法律文化的异同。作者对法学的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教义主义和现实主义等方面的探讨尤其具启发性,有助于读者在宏观层面了解当代欧洲法制(尤其是私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向。
——陈弘毅(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在我国,人们尚未养成精密的法律推理习惯,就已面临着追求法律实质效果的问题。因此,严格说来,我国并不存在着如同欧洲那种“从相对形式化、教义式与实证主义”朝向“更加注重实质效果以及实用主义”转变的法律文化现象。但是,如何在法律的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却是我国法治进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对法治具有根本性的问题,应当引起法律人的重视。我以为,此书对我国读者的意义,就在于此。
——柳经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比较法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此书是关于大陆法系研究的一部当代新著,与梅利曼的经典名著《大陆法系》前后衔接、珠联璧合。后者是对“二战”前两百年欧陆法文化的精致研究和典型描画,但可惜关于大陆法系的历史跟进到20世纪60年代末便结束;而此书则系统研究了“二战”之后至今的欧陆法文化变迁过程,弥补了梅利曼留下的遗憾。二者交相辉映,合成揽括大陆法系过去与现在的完整图卷。此书的杰出之处,在于以短小篇幅的勾连,透过纷繁复杂的文化现象,系统提炼了大陆法系在全球化、欧洲化以及社会福利化的联合冲击之下所表现出来的崭新样态、特征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其笔触灵动,令人回味,思想悠远,富于启发。
——龙卫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本书从相互交织的两条线索交替展开欧洲法律文化的观察:出于跻身科学家族的渴望,“传统”欧洲法律文化以形式化为其目标,基于科学观念的反思,“新的”法律文化走向实质化;以民族国家为背景,“传统”欧洲法律文化教义性与实证主义印记深烙,欧洲一体化则催生实用主义及功能主义之“新的”法律文化转型。以数万字篇幅描画数百年变迁,本书堪称驭繁以简之典范。
——朱庆育(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要通过一部作品了解一个像欧洲这样遥远、庞杂、民情迥异并且迅速演化的法域的晚近发展,至少需要作者学识渊博,作品题材精当,内容及时更新和译笔的准确流畅。本书正是如此。这是一本已然经受住了时间和市场双重考验的法学佳作,值得向每一位有意了解欧洲法律文化的读者推荐。
——凌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此书不仅全面揭示了现代欧洲私法从形式主义向实质主义的转变及其理论背景,而且提出了新形式主义的命题。欧洲法律文化的此种变迁无疑是法律科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同时也对立法者和司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正值民法典编纂,能否在满足形式理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实质正义,是检验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更为重要的是,如何通过法学教育培养既深谙法律技术又胸怀正义的司法者,亦是新法律文化的必然要求。
——吴光荣(国家法官学院教授)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