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新正版】湖南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16开精装 全68册 原箱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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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正版】湖南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16开精装 全68册 原箱装)

地方志以其內容的系統性、資料的可靠性、編纂的連續性成爲最重要的地方文獻類型。魏晉南北朝湖南方志已佚無可考,清善化陳運溶《麓山精舍叢書》輯有南北朝湖廣地區古方志四十多部。每部篇幅皆有限,少則幾條,多則亦仅二三十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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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南省图书馆 编

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ISBN9787501352777

出版时间2014-05

装帧精装

开本26cm

定价56000元

货号2108

上书时间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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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地方志以其內容的系統性、資料的可靠性、編纂的連續性成爲最重要的地方文獻類型。魏晉南北朝湖南方志已佚無可考,清善化陳運溶《麓山精舍叢書》輯有南北朝湖廣地區古方志四十多部。每部篇幅皆有限,少則幾條,多則亦仅二三十條而已。 
  隋唐方志,今僅存唐道士李沖昭撰《南嶽小録》一卷,是專記南嶽衡山的志書,也是當今湖南現存最早的志書。《四庫全書總目》著録有明嘉靖間蔡汝楠守衡州時刻本。 
北宋政府於方志較爲重視,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載:“景德四年,詔以四方郡縣所上圖經,刊修校定爲一千五百六十六卷。以大中祥符四年頒下,今皆散亡,館中僅存九十八卷。”大觀元年(1107)創置九域圖志局,命所在州郡編纂圖經。可知北宋真宗景德、大中祥符間,方志由各地編纂,由中央政府統一設局刊行,再頒發各地。後來由於各地纂修方志數量太多,方志才由地方自行刊印。因此質量也就參差不齊。如陳振孫稱乾道《桂林志》“撰次疏略,刊刻草率”。《襄陽志》“爲書既詳備,而刊刻亦精致,圖志之佳者。” 
宋代湖南方志也如雨後春筍。《宋史?藝文志》史部地理類著録歴代湖南地方志及山水專志共四十一種;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著録宋代湖南方志共十一種;《(光緒)湖南通志》卷二百四十九著録宋代湖南方志五十七種;近人張國淦輯録的《中國古方志考》一書,著録湖南南宋古方志二十二種。 
綜上所述,《宋史?藝文志》、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光緒)《湖南通志》、《中國古方志考》四書除去重複,總共記録了南宋湖南地方史志八十種以上。除孫德輿修《衡州圖經》三卷,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明確著録宋寧宗嘉定十一年(1218)刊刻外,其餘方志其時是否即已刊行,尚不得而知。但封建社會地方官員履任,莫不將纂修方志作爲任內的一項重要事務及政績,因此方志大多應即時即地刊印。有的方志一而再、再而三、四次重修。如《祥符衡州圖經》、《淳熙衡州圖經》、《衡陽圖志》(婺源張敦頤修)、《衡陽志》(衡陽宋剛仲修)、《嘉定衡州圖經》等。 
元代湖南公庫刻書,除地方史外,未見有其他記載。元以少數民族君臨中原後,原來志事中斷的廣大長江以北地區的修志事業也重新恢複和發展起來,而長江以南諸省,較之南宋時代,修志事業卻呈下滑趨勢。 
元代湖南方志,光緒《湖南通志?藝文志》載有五種;張國淦《中國古方志考》記載元代湖南方志八種。則歴代書目所載元代方志剔除重複,當在十三種以上。中國現存的一百四十餘種元代方志,湖南沒有一種。輯佚本也大都不載具體內容,或所輯材料零璣寸璧,難以窺其全貌。 
明代各地修志蔚然成風。明洪武、永樂、正統、景泰間,朝廷遣使文移天下修志,進文淵閣。永樂十年(1412)爲修《一統志》,頒降《修志凡例十六則》。十六年(1418)詔纂修天下郡縣志書,命禮部遣官遍詣郡縣,博采事跡及舊志書。同年又頒降《纂修志書凡例》,分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鎮市、土産、貢賦、風俗、戶口、學校、軍衛、郡縣、廨舍、寺觀、祠廟、橋梁、古跡、宦跡、人物、仙釋、雜志、詩文二十五類。這些條例是宋、元以來纂修方志的總結。以後明、清兩代方志項目雖或有增損,而大致不出此二十五類範圍,成爲方志的定型。嘉靖初年又詔郡縣修志。因爲政府的提倡,所以各省府縣都大力奉行,方志如雨後春笋,層出不窮。 
明代湖南各府、州、廳、縣均刻有大量方志。《明史?藝文志》載有《長沙府志》等十二種。光緒《湖南通志》載有一百五十六種,其中絶大部分已失傳。《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僅收録(嘉靖)《長沙府志》、(崇禎)《長沙府志》、(嘉靖)《茶陵州志》、(弘治)《湖廣岳州府志》、(隆慶)《岳州府志》、(隆慶)《寶慶府志》、(嘉靖)《衡州府志》、(嘉靖)《常德府志》、(萬曆)《辰州府志》、(弘治)《永州府志》、(萬曆)《寧遠縣志》、(萬曆)《江華縣志》、(嘉靖)《澧州志》、(萬曆)《澧紀》、(萬曆)《慈利縣志》、(萬曆)《郴州志》等十六種,而且大半爲殘缺之本。 
清代是湖南地方志書發展的鼎盛時期,《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録》(中國科學院北京天文臺主編,中華書局1985年出版)著録中國現存方志約八千二百種,其中百分之七十以上是清代纂修的。清代纂修的湖南省府、州、廳、縣志四百一十餘種,據《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録》記載,現存三百五十種。府、縣志中影響較大的有章學誠參加纂修的《常德府志》。章學誠,字實齋,會稽人(今浙江紹興)。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進士,官國子監典籍,曾主講定州定武、保定蓮池、歸德文正等書院,後入湖廣總督畢沅幕府,並爲南北方志館主修地方志。常德有志始於明永樂,凡六修,多散佚,清乾隆以後續修,未成稿。章學誠认爲“方志乃一方全史”,修志必須遵循“史家法度”,體例結構應分“志”、“掌故”、“文徵”三部分,“仿紀傳正史之體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體而作掌故,仿《文選》、《文苑》之體而作文徵。三書相輔而行,闕一不可;合而爲一,尤不可也”(《方志立三書議》)。章氏在《爲畢秋帆制府撰常德府志序》称:“府志輯於康熙九年,故册荒陋,不可究詰;百餘年之文獻,又邈然無徵。於是請事重修,余謂此能知其大也。雖然,方志遍寰宇矣,賢長吏知政貴有恒,而載筆之士不知辭尚體要,猥蕪雜濫,無譏焉耳,即有矯出流俗,或文人矜於辭采,學士侈其搜羅,而於事之關於經濟,文之出於史裁,則未議之耳。會稽章典籍學誠,遊於余門,數爲余言史事,犁然有當於余心……俗志附會古跡,題詠八景,無實靡文,概從删落……今以藝文專載書目,詩文不可混於史裁,別撰文徵七卷,自爲一書,與志相輔而行;其搜剔之餘,畸言脞説,無當經論,而有資談助者,更爲叢談一卷,皆不入於志篇。”惜此志未成書付梓。然纂修於嘉慶十八年(1813)的《常德府志》續修前志,列類設目、內容取舍都充分體現了章學誠的修志思想。清末王闓運纂(同治)《桂陽直隸州志》、(同治)《清泉縣志》、(光緒)《湘潭縣志》,皆信守章學誠“志即史也”之修志宗旨。如(同治)《桂陽直隸州志》篇目仿《史記》,分志、紀、傳、表、圖,以敘録一篇殿後,交待纂修始末。創列“洞徭志”,詳紀瑤族源流、歴史演變、民族特征、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等。“水道志”仿酈道元《水經注》,以水爲綱,兼及名勝古跡、橋梁渡口、物産民情以及神話故事,靡不備録。(光緒)《湘潭縣志》經王闓運删削增補總其成,親筆書寫上版,光緒十五年(1889)印行,方志學家湘潭黎錦熙於此志推崇備至,稱“觀其超俗擬古,竟在章氏以上”。郭嵩燾纂(光緒)《湘陰縣圖志》,分輿圖、表、志、傳四體。輿圖分經緯圖、總圖、城圖、沿革圖、水道圖、二十九局分圖共78幅,皆由當時輿地學家新化鄒世詒繪制。每圖之後,各有詳細考證注釋,以符圖經志緯之式。鄧顯鶴纂(道光)《寶慶府志》,以古稀之年慨然受命總纂,並薦鄒漢勳任同纂,兩人“相與援翰執素,廣訪博咨”。是志肇自道光二十五年(1845),二十九年(1849)而書成。仿紀傳體史書體例,分紀、表、圖、記、書、略、録、傳八綱三十六目。卷帙浩繁,搜羅宏富,編排取舍適當。所繪各圖,均出自漢勳伯仲及子侄之手,於鄉村界址、山水原委以及居民氏族縷述無遺,精審詳明而切於實用。是志問世後,即爲方志界所稱道,被視爲“博贍精詳,典雅宏麗”的“最爲精善”之作,梁啟超稱其爲清代名志。此外還有陶汝鼐纂(順治)《寧鄉縣志》、王文清纂(乾隆)《寧鄉縣志》,曠敏本纂(乾隆)《衡州府志》,陶澍纂(嘉慶)《安化縣志》等,皆清代湖南方志之精者。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後,湖南各地編修了一大批鄉土志,如郴州、宜章、耒陽、桂陽、清泉、永興、桂東、邵陽、城步、益陽、會同、靖州、龍山、永定、安鄉、辰州、瀏陽等府、縣,目的是爲新式學堂提供鄉土教材,教育莘莘學子愛國愛鄉,圖強變革。清學部在光緒三十一年專門頒發了“鄉土志例目”,列歴史、政績、兵事、耆舊、人類、戶口、民族、宗教、實業、地理、山、水、道路、物産、商務共15類目,統一規範鄉土志的編修。 
清代各級官府,在修纂方志時,都會成立專門的方志局,負責方志的編纂與印刷,方志局往往設於各級官學內。如光緒湖南通志局即設於長沙府學。也有委托書院或民間書局負責方志刊版印刷者,如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酃縣志》,由該邑烈山書院刻印;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寶慶府志》,由該郡濂溪書院刻印;清同治六年(1867)《城步縣志》,由武攸文友堂刻印;清同治七年(1868)《武陵縣志》,由該邑朗江書院刻印;清同治九年(1870)《常寧縣志》,由該邑右文書局刻印;清光緒元年(1875)《寧遠縣志》,由該邑崇正書院刻印;清光緒十九年(1893)《新寧縣志》,由該邑金城書院刻印等。印刷方法大多爲雕版,也有採用木活字及鉛印者,如清同治六年(1867)《桂陽縣志》、同治八年(1869)《保靖志稿輯要》、光緒十九年(1893)《直隸郴州總志》等,皆採用木活字;光緒三十三年(1907)《古丈坪廳志》採用鉛印;而清末各縣鄉土志則基本採用木活字印刷。 
辛亥革命後,一九一七年,北洋政府曾通令全國修志。一九二九年,國民政府又頒佈《修志事例概要》,要求各省於各省會所在地設立省通志館,並將編擬志書凡例及分類綱目上報內政部。一九四四年,又公佈了《地方志書纂修辦法》九條,規定省志三十年一修,市、縣志十五年一修。一九四六年,再次重申此《辦法》,並制定了《各省市縣文獻委員會組織章程》十一條。這些措施,無疑對修志工作起了一定的組織和推動作用。抗戰勝利後,湖南省政府按照國民政府的要求,於一九四六年八月一日成立了湖南省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一職,初由省府主席王東原兼任,旋即由省參議會議員、省府顧問仇鼇接任,聘各界名流58人爲委員,下設編纂組、采集組、整理組、總務組。其主要職責除收集保存戰後劫餘文獻、文物外,便是編纂省志。至一九四九年大陸解放前夕,已完成大事記、地理志、建置志、政務志、財務志、生計志、教育志、司法志、氏族志、人物志、禮俗志、宗教志、救恤志、實業志等分志部分史料的輯録。這些底稿目前仍完整保存在湖南圖書館,成爲上世紀八十年代纂修新省志的重要參考資料。 
民國時期,湖南所修縣志很少。正式出版縣志者有寧鄉、醴陵、嘉禾、宜章、汝城、寧遠、藍山、祁陽、慈利、石門、澧縣、安鄉、辰溪、漵浦、永順、龍山等,還有些縣市已完成了底稿,如長沙、城步、桃源、沅陵等。一些縣僅編纂有鄉土志。又如湘陰黃紹瓊纂修的《高明鄉志》,是目前所知湖南第一部鄉鎮志。 
民國間湖南方志採用雕版印刷者有一九三一年《嘉禾縣圖志》、《祁陽縣志》、一九三三年《藍山縣圖志》、一九三九年《龍山縣志》等,採用木活字印刷者有一九二一年《漵浦縣志》、一九二五年《桂東縣志》、一九三二年《汝城縣志》、一九三九年《澧縣縣志》、一九四〇年《新田縣志》、一九四一年《宜章縣志》等,採用鉛印者一九二三年《慈利縣志》、一九三〇年《永順縣志》、一九四一年《寧鄉縣志》、一九四八年《醴陵縣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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