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版图书!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E.T.Seton 著,蒲隆 吴其尧 蔡予超 译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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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图书!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E.T.Seton 著,蒲隆 吴其尧 蔡予超 译书籍

正版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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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T.Seton 著,蒲隆 吴其尧 蔡予超 译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ISBN9787544789424

出版时间2022-01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38元

货号29362827

上书时间202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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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前言

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尽管我在许多地方离开了严格的史实界线,但本书所有的动物没有一个是虚构的。它们过的是我所描述过的生活,所表现的英雄气概和个性特征比我诉诸笔端的要鲜明得多。
我相信,那种司空见惯的含混笼统的论述大大损伤了博物学的元气。一篇描述人类风俗习惯长达10页的概述,会取得什么令人满意的效果呢?如果用同样的篇幅来专写某个伟人的一生,收益不是要大得多吗?以下是我描写这些动物时努力遵循的原则:个体的真实个性及其生活图景才是我的主题,而不是漫不经心、充满敌意的人的眼睛所看到的某一类动物的一般情况。
由于我把一些动物拼凑在一起,上述观点听上去好像与具体的做法自相矛盾,但是,记录的不完整性迫使我不得不这样处理。无论如何,在老暴、宾狗和野马身上,几乎一点儿也没有背离事实。农场主们一清二楚,1889 年到1894 年间,老暴在喀伦泡地区过着狂放的传奇般的生活,按照他们的准确说法,他死于1894年1月31日。
1882 年至1888年,宾狗是我的爱犬,尽管在此期间,我曾到纽约进行过几次长期访问,关系时有中断,这一点我的马尼托巴省的朋友都会记得的。我的老朋友,坦恩农场的主人,会从文中得悉他的狗到底是怎么死的。
野马生活在19世纪90年代初期,离老暴的时代不远。这篇故事是一篇严格的纪实文学,除了对他的死亡方式尚存争议。根据某一证据表明,他次被赶进畜栏时扭断了脖子。“老火鸡爪印”现在何处,不得而知,因此无法向他请教,加以断定。
从某种意义上说,巫利是两条狗的混合体;他们都是杂种狗,带有大牧羊犬的血统,被培养成了牧羊狗。《巫利》的前半部分是一篇实录,至于那条狗后来的事,人们只知道他变成了一个凶残狡诈、杀羊成性的凶手。故事后半部分的细节实际上是根据另外一只狗写的。那是一只黄狗,与前一只相类似,他长期过着两面派的生活:白天是只忠实的牧羊犬,夜里便成了嗜血好杀、大逆不道的怪物。这样的事情并不像人们所想的那么罕见。自从着笔写这些故事以来,我就听说了另一只过着双重生活的牧羊犬,他凶残地虐杀附近的小狗,把这种登峰造极的暴行当成他夜间的一项娱乐活动。待主人发现了他的行径时,他已杀死了20条狗,把他们统统藏在一个沙坑里。他死的情况和巫利一模一样。
红颈毛曾生活在多伦多北部的唐河谷地,我的很多同伴都记得他。他于1889年在宝塔山和法兰克堡之间的地方被害,我隐去了凶手的名字,因为我想揭露的是整个人类,而不是某个人的行为。
银斑、豁豁耳和雌狐都是根据真实的动物塑造的。虽然我把他们同类中不止一个动物的冒险经历都集中到他们身上,但他们的传记中的每一件事都来源于生活。
这些故事都是真的,这一事实就可以说明为什么书中所有的故事都是悲剧。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
这样一本故事集自然要暗示一个共同的思想——上一世纪会被称作道德寓意。毫无疑问,每个人都会找到一个自己中意的寓意,但我希望一些人会从中发现,一种同《圣经》一样古老的寓意表现得十分突出:我们和动物同属一个家族。人类所具有的东西动物不会一点儿没有,动物所具有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也为人类所分享。
既然动物都是有情有欲的生灵,只不过同我们在程度上有所差异而已,因此,他们理所当然地应有他们的权利。这一事实白人世界才开始认识到,但是佛教徒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加以强调了。
本书由我的妻子格雷斯?加勒廷?汤普森整理成册。虽然全书自始至终由我执笔,但是封面、扉页的设计以及总体编排主要是她的功劳。此外,她还对全书进行了校订,并承担了付印过程中机械单调的监印工作,在此我一并表示感谢。
欧内斯特?西顿?汤普森
纽约市五马路144号
1898年8月14日
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尽管我在许多地方离开了严格的史实界线,但本书所有的动物没有一个是虚构的。它们过的是我所描述过的生活,所表现的英雄气概和个性特征比我诉诸笔端的要鲜明得多。
我相信,那种司空见惯的含混笼统的论述大大损伤了博物学的元气。一篇描述人类风俗习惯长达10页的概述,会取得什么令人满意的效果呢?如果用同样的篇幅来专写某个伟人的一生,收益不是要大得多吗?以下是我描写这些动物时努力遵循的原则:个体的真实个性及其生活图景才是我的主题,而不是漫不经心、充满敌意的人的眼睛所看到的某一类动物的一般情况。
由于我把一些动物拼凑在一起,上述观点听上去好像与具体的做法自相矛盾,但是,记录的不完整性迫使我不得不这样处理。无论如何,在老暴、宾狗和野马身上,几乎一点儿也没有背离事实。农场主们一清二楚,1889 年到1894 年间,老暴在喀伦泡地区过着狂放的传奇般的生活,按照他们的准确说法,他死于1894年1月31日。
1882 年至1888年,宾狗是我的爱犬,尽管在此期间,我曾到纽约进行过几次长期访问,关系时有中断,这一点我的马尼托巴省的朋友都会记得的。我的老朋友,坦恩农场的主人,会从文中得悉他的狗到底是怎么死的。
野马生活在19世纪90年代初期,离老暴的时代不远。这篇故事是一篇严格的纪实文学,除了对他的死亡方式尚存争议。根据某一证据表明,他次被赶进畜栏时扭断了脖子。“老火鸡爪印”现在何处,不得而知,因此无法向他请教,加以断定。
从某种意义上说,巫利是两条狗的混合体;他们都是杂种狗,带有大牧羊犬的血统,被培养成了牧羊狗。《巫利》的前半部分是一篇实录,至于那条狗后来的事,人们只知道他变成了一个凶残狡诈、杀羊成性的凶手。故事后半部分的细节实际上是根据另外一只狗写的。那是一只黄狗,与前一只相类似,他长期过着两面派的生活:白天是只忠实的牧羊犬,夜里便成了嗜血好杀、大逆不道的怪物。这样的事情并不像人们所想的那么罕见。自从着笔写这些故事以来,我就听说了另一只过着双重生活的牧羊犬,他凶残地虐杀附近的小狗,把这种登峰造极的暴行当成他夜间的一项娱乐活动。待主人发现了他的行径时,他已杀死了20条狗,把他们统统藏在一个沙坑里。他死的情况和巫利一模一样。
红颈毛曾生活在多伦多北部的唐河谷地,我的很多同伴都记得他。他于1889年在宝塔山和法兰克堡之间的地方被害,我隐去了凶手的名字,因为我想揭露的是整个人类,而不是某个人的行为。
银斑、豁豁耳和雌狐都是根据真实的动物塑造的。虽然我把他们同类中不止一个动物的冒险经历都集中到他们身上,但他们的传记中的每一件事都来源于生活。
这些故事都是真的,这一事实就可以说明为什么书中所有的故事都是悲剧。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
这样一本故事集自然要暗示一个共同的思想——上一世纪会被称作道德寓意。毫无疑问,每个人都会找到一个自己中意的寓意,但我希望一些人会从中发现,一种同《圣经》一样古老的寓意表现得十分突出:我们和动物同属一个家族。人类所具有的东西动物不会一点儿没有,动物所具有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也为人类所分享。
既然动物都是有情有欲的生灵,只不过同我们在程度上有所差异而已,因此,他们理所当然地应有他们的权利。这一事实白人世界才开始认识到,但是佛教徒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加以强调了。
本书由我的妻子格雷斯?加勒廷?汤普森整理成册。虽然全书自始至终由我执笔,但是封面、扉页的设计以及总体编排主要是她的功劳。此外,她还对全书进行了校订,并承担了付印过程中机械单调的监印工作,在此我一并表示感谢。
欧内斯特?西顿?汤普森
纽约市五马路144号
1898年8月14日



导语摘要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中,狼王老暴在原野上游猎,泉原狐与猎手斗智,忠心的牧羊犬为什么变成羊群杀手,大自然中的人类与动物上演着一幕幕动人的故事……西顿采用第三人称叙事方法讲述了一个个摄人心魄的野生动物故事。他描写的都是真实的动物,而不是徒有动物外表的人,细腻地展现了动物的爱恋与仇恨、陪伴与寂寞、快乐与痛苦,困境与自由,这是一个精神上与人类剥离的世界。



商品简介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中,狼王老暴在原野上游猎,泉原狐与猎手斗智,忠心的牧羊犬为什么变成羊群杀手,大自然中的人类与动物上演着一幕幕动人的故事……西顿采用第三人称叙事方法讲述了一个个摄人心魄的野生动物故事。他描写的都是真实的动物,而不是徒有动物外表的人,细腻地展现了动物的爱恋与仇恨、陪伴与寂寞、快乐与痛苦,困境与自由,这是一个精神上与人类剥离的世界。



作者简介

西顿(1860-1946)生于英国,六岁时和一家人一起来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悉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是个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和作家,他尤其欣赏印第安人的政治组织机构。他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于1898年出版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这本书使他在经济上获得了独立,并使他赢得了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据说英国作家吉卜林的《丛林之书》也是在这本书的启发之下才写成的。



目录

译序

喀伦泡之王老暴 
银斑,一只乌鸦的故事 
豁豁耳,一只白尾兔的故事
宾狗,我的爱犬的故事
泉原狐
跑侧对步的野马
巫利,一只黄狗的故事 
红颈毛,唐谷松鸡的故事 
男孩与猞猁 
小熊约尼
小战马

作者大事略



内容摘要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中,狼王老暴在原野上游猎,泉原狐与猎手斗智,忠心的牧羊犬为什么变成羊群杀手,大自然中的人类与动物上演着一幕幕动人的故事……西顿采用第三人称叙事方法讲述了一个个摄人心魄的野生动物故事。他描写的都是真实的动物,而不是徒有动物外表的人,细腻地展现了动物的爱恋与仇恨、陪伴与寂寞、快乐与痛苦,困境与自由,这是一个精神上与人类剥离的世界。



主编推荐

西顿(1860-1946)生于英国,六岁时和一家人一起来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悉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是个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和作家,他尤其欣赏印第安人的政治组织机构。他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于1898年出版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这本书使他在经济上获得了独立,并使他赢得了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据说英国作家吉卜林的《丛林之书》也是在这本书的启发之下才写成的。



精彩内容

银斑,一只乌鸦的故事

我们中间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过一只野生动物呢?我并不是指仅仅见过一两次,或者在笼子里养过那么一只,而是指当他生活在野外时,对他真正有过长期的了解,对他的生活和历史有一种真知灼见。麻烦就在于通常很难把一只动物与他的同类分辨开来。一只狐狸跟另外一只狐狸,一只乌鸦同另外一只乌鸦何其相似,我们下次见到他时,很难肯定他就是上次我们见到的那一只。但是,偶尔会冒出那么一只动物来,他比他的同类更强壮、更聪明,他变成了一个大头领,按我们的话说,是个天才。如果他生得高大,或者带有人们可以用来识别他的某种标记,那么,他很快就在他那个地区出了名,并且向我们表明:一个野生动物的生活也许要比许许多多的人的生活生动有趣得多。
在这一类动物中,有断尾狼科特兰,他在14 世纪初期有十年光景曾使整个巴黎城到了谈狼色变的程度。有跛足灰熊“瘸子”,在两年之内他毁了上萨克罗门托河谷所有养猪户的家业,逼得一半的农民废弃了耕作。还有新墨西哥的狼王老暴,五年来他每天咬死一头牛,还有黑豹索尼,不到两年,他就使近三百人丧生。银斑也是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动物,现在我就尽我所知,把他的历史做一简要介绍。
银斑是只聪慧的老鸦。人们管他叫银斑,是因为他的眼和嘴角之间有一块五分币大小的银色斑点。正是由于这块斑点,我才能从鸦群中认出他来,并且把我所知道的他的历史片断汇集到一起。
你肯定知道,乌鸦是我们见到的聪明的飞鸟。俗话说“聪明得像只老乌鸦”,这并非无稽之谈。乌鸦深知组织的重要,并且像士兵一样训练有素———实际上比有些士兵的素质要好得多,因为乌鸦总要值勤,总要打仗,为了生命与安全,总要相互依赖。他们的领袖不仅是鸦群中年龄、智慧多的,而且是强壮、勇猛的,因为他们必须随时做好准备,全凭武力镇压那些大逆不道的家伙。年幼无知、天赋平庸的乌鸦只有做普通一兵的份儿。
老银斑是一支庞大的鸦群的首领,他们的总部离加拿大的多伦多不远,设在弗兰克堡,那是城市东北郊一座松林覆盖的小山。这支鸦群约有两百来只,我真不明白是什么原因,这个数目一直没有增加。在比较温和的冬天,他们逗留在尼亚加拉河河畔,遇到严寒的冬天,他们便飞往更远的南方。可是每年二月的后一个星期,老银斑总是率领鸦群,不畏艰险,飞过尼亚加拉河和多伦多之间四十英里宽的水面。然而,他并不带领鸦群做直线飞行,而总是绕个弯子向西飞去,在那里他一直能看到他所熟悉的地理标志———邓达斯山,后飞到能看见松林覆盖的小山为止。他每年率兵前来,在小山上扎营六个星期左右。从此以后,每天早晨鸦群分三队出征办理粮草。一队南下,飞往阿什布里奇湾;一队北上,飞向唐河。剩下的一队,由老银斑亲自率领向西北的深谷飞去。其他两队由谁带领,我一直没有发现。
早晨没有风的时候,他们便高高飞起,径直向远方飞去。遇到刮风的天气,鸦群就飞得很低,沿着河谷好避风。我的窗户俯视着河谷,所以,在1885 年我次注意到了这只老鸦。那时,我还是个当地新客,可是一位老住户告诉我:“那只老乌鸦在这条河谷中已经飞了二十多年了。”我只能在河谷中观察到他。虽然现在河谷两旁建起了房舍,上面架起了桥梁,银斑还是死心塌地地沿这条老路飞行,因而成了我的老相识。每年从三月到四月上旬,他每天总要往返一次,然后到夏末和秋天,也是如此。这就使我有机会观察他的行动,听他对鸦群发号施令,于是,我逐渐看清了这样一种事实:这群乌鸦虽然是个小小的种族,却极其聪明。这是一种有自己的语言和社会制度的鸟,这种情况在许多重要的方面具有人类的特征,甚至在某些方面执行得比我们还好。
有一天风刮得正大,我站在横跨河谷的那座高桥上,看见老银斑正率领着他那长长的、散乱的队伍飞回家。在半英里之外,我就听到他那心满意足的叫声了,好像我们所说的“一路顺风,继续前进”。他那殿后的副官也这么重复着。
为了避风,他们飞得很低;然而为越过我站着的那座桥,又不得不飞高一些。银斑发现我站在那儿,并且紧盯着他看,便有点儿不太放心。他暂停向前飞行,喊道:“注意警戒。”
于是一下子飞向高空。他看见我手里没拿什么武器,便在我头顶大约二十英尺左右的地方飞过。他的部下也依次跟在后面,过了桥之后,他们又降到原来的高度。
第二天,我站在桥上同一个地方,看见他们靠近时,我就举起手杖指向他们。老银斑立刻喊道:“危险!”
然后腾空跃起,比原先高了五十英尺。他看清我手里拿的不是枪,便悍然飞了过去。但是第三天,我带了一支枪,他立刻叫起来:“很危险!枪!”副官立即重复他的叫声。
鸦群便向上腾飞,纷纷散开,一直到了枪打不着的地方,才平平安安地飞了过去。接着又降低高度,寻求河谷的庇护,那时早已飞出了枪的射程。还有一次,当这长长的、散乱的队伍沿着山谷飞下来时,有一只红尾鹰落在他们预定路线旁边的一棵树上。头领高声喊道:“鹰,鹰!”
他停在半空中,每只乌鸦一靠近他,便都停下来,后便挤成密密匝匝的一团。这时候,他们再也不怕那只老鹰了,于是便继续朝前飞去。可是又飞了四分之一英里,下面出现了一个带枪的人。“危险极了——枪,枪;散开逃命”,这呼号立即使鸦群疏散开来,向高空飞翔,远远超出了枪的射程。他发号施令的别的许多用语,我是在与他长期结识的过程中了解到的,我发现有时候声音非常相近,意思却截然不同。因此,尽管图五的意思是“鹰”或任何大而危险的鸟,而图七的意思是“转身”,它显然是基本意思是“危险”的图五和基本意思是“撤退”的图四的结合。而图八又是对一个来自遥远的地方的同伴的问候,意思是“你好!”
图九通常是讲给队伍听的,意思是“注意”。
四月初,鸦群开始忙碌起来。似乎总有些新鲜事儿使他们兴奋不已。他们在松林里度过半天的时光,而不是从早到晚地筹集粮草。三三两两的乌鸦相互追逐嬉闹,时而还显示一下各自不同的飞行技巧。他们喜欢的一项游戏就是从很高的地方突然向一只栖止着的乌鸦俯冲下来,就在近在眉睫眼看要碰上的当儿,突然又反弹回空中,速度极快,使得扑击者的双翅呼呼作响,好像远方的雷鸣。有时,一只乌鸦会低下头来,把每根羽毛都竖起来,走近另一只乌鸦时,发出这样长长的咯咯声。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不久就知道了。他们在配对做爱。雄鸦向雌鸦卖弄自己矫健的双翅和宏亮的歌喉。他们肯定是两情缱绻。因为到了四月中旬,他们都结成配偶,飞往乡村度蜜月去了,留下那沉郁而古老的弗兰克堡松林,显得冷冷清清。


糖塔山孤零零地耸立在唐河谷地里。山上长满了森林,与四分之一英里外的弗兰克堡山上的森林连成一片。两山之间的树林里有一棵松树,树顶上有一个废弃了的鹰巢。多伦多的每一个小学生都知道这个鹰巢。除了有一次我在巢边打到一只黑松鼠外,没有人看见过在它周围有什么生命的痕迹。过了一年又一年,这巢变得破旧不堪,眼看就要垮了。可是说来非常奇怪,它一直没有像别的老巢那样垮掉。
五月的一个早晨,天刚蒙蒙亮,我就外出了。我悄悄地穿过这片森林,脚下的败叶湿漉漉的,发不出一点儿沙沙的声响。我碰巧从这个老巢下经过,看见一只黑色的尾巴从巢里伸出来。我感到非常惊奇,狠狠地砸了一下树,飞出了一只乌鸦,这一下真相大白了;很久以来,我一直怀疑有一对乌鸦每年在松林中筑巢,现在我才明白过来,那对乌鸦正是银斑和他的妻子。这个旧巢原来是他们的,他们又极为聪明,使得这巢看上去像每年没有清理的样子。他们在这个巢里已经居住了很长时间,尽管每天都有持着枪、渴望打乌鸦的猎人和孩子从他们的家底下经过。我再也没有碰见过我的老朋友,尽管有好几次,我用望远镜看见过他。
有一天,我正在观察,看见有一只乌鸦嘴里衔着一个白花花的东西从唐河河谷上空飞过。他先飞到玫瑰谷溪口,再飞了一小段,飞到“河狸榆树”上。在那儿,他把那个白东西丢下来,他在环顾四周时才给我机会认出他正是我的老朋友——银斑。不一会儿,他又捡起那个白花花的东西——是一个贝壳——然后走过小溪,就在这里,在酸模草和臭菘的下面,挖出一堆贝壳和其他白色闪亮的东西。他把它们摊开晒一晒,一会儿翻过来,一会儿又一个一个地用嘴衔起来又放下;一会儿又卧到上面,好像孵蛋似的,一会儿又玩弄着,欣赏着,活像个守财奴。这是他的喜好,他的脾性。他说不清为什么喜爱这些东西,就好像一个男孩儿说不清为什么喜爱集邮,一个女孩儿说不清为什么喜爱珍珠而不怎么喜欢红宝石一样;而银斑从中得到的乐趣却是实实在在的,半小时后,他用泥土和树叶把它们重新覆盖好——包括新衔来的那一个,然后就飞走了。我立刻走上前去,察看他的收藏品。那些东西差不多能装一帽子,主要是些白卵石、蚌壳,还有一些罐头盒片儿,而且还有一个瓷杯把儿,这一定是其中的珍品了。这也是我后一次看到这些东西。银斑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他的珍藏,便立刻转移了;究竟转移到哪儿去了,我永远也不知道。
在我密切注视他的那一段时期,他有过许多小小的冒险和脱逃。他曾受到一只雀鹰的欺负,也常常遭到必胜鸟的追逐和惊扰。并不是这些鸟给他造成了多大的伤害,而是他们都是些聒噪的家伙,他躲都躲不及呢,就像一个大人避免跟一个闹闹嚷嚷、厚脸皮的小孩子发生冲突一样。他也有一些穷凶极恶的做法。他有一个习惯,每天早晨去察看那些小鸟的窝,把新下的鸟蛋吃掉,就像一个医生看望病人那样有规律。但是我们切不可凭这一点就给他下结论,我们自己不也是时常去谷仓前边的院子里摸一两个母鸡下的蛋吗? 
他常显示出一种随机应变的本领。有一天,我见他沿着河谷飞过来,嘴里衔着一大块面包。他下面的那条溪流这时正被人用砖围砌成一条暗沟。两百码的一段已经完工,这时,正当他从还未封顶的一段溪流上方飞过时,面包从嘴里掉了下来,接着就被流水卷进了暗沟,看不见了。他飞下来,朝黑洞洞的洞穴里瞅了瞅,那还不等于白搭。然后他灵机一动,沿着水流的方向飞到暗沟的另一端,等着那块漂在水上的面包再次出现,当面包被流水冲下来时,他一下子叼住,便洋洋得意地衔走了。
银斑是个老于世故的乌鸦,也是一只万事亨通的乌鸦。他生活的地区虽然险象环生,但食物非常丰富。在这个年久失修的老巢中,他和妻子每年都要养育一窝小鸦。当群鸦又集合在一起的时候,他便成为公认的首领。顺便说一句,我从未认出群鸦中的哪一只是他的妻子。
他们重新集合的日期大约是六月底,这时的幼鸦几乎长得与他们的父母一般大了。他们一个个翘着短短的尾巴,拍着娇嫩的翅膀,细声细气地聒噪着,在父母的带领下,进入这老松林里的社会,这座树林既是他们的城堡,也是他们的大学。在这里,他们发现群居才有安全,栖息在高而隐蔽的地方才有安全,在这里,他们开始上学,他们学习生活中成功的种种秘诀。在他们的生活里,小的失败并不仅仅意味着重新开始,而是意味着死亡。
到松林以后的头一两个星期,是幼鸦们相互认识的时间,因为每一只乌鸦都必须熟悉鸦群里别的成员。趁此机会,他们的父母也可以在完成抚养他们的任务后,稍事休息。况且这些小家伙们已经能够自食其力了,他们排成一排,栖息在一根树枝上,酷似一些大鸟。
一两周之后,换毛的季节来到了。这时候老鸦们常常显得焦躁不安,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开始训练自己的孩子。幼鸦一直是妈妈的宝贝蛋,当然不大喜欢这种惩罚与责骂。不过,诚如一只啄剥着鳝鱼皮的老雌鸦所说,“这都是为了他们好。”况且,老银斑是一位出色的老师。有时候,他好像在给鸦群面授机宜。我虽猜不出他在说什么,可是,从大家接受的样子来看,准是讲得妙趣横生。每早都有一次集训,按照年龄和体力,幼鸦们很自然地分成三队。一天剩下的时间,他们就跟随父母筹集粮草。
九月终于来了,我们发现了一种巨大的变化。这一群乱哄哄、傻乎乎的小鸦已经开始懂道理了。他们眼球中那种淡蓝色的虹彩已经转变成了深褐色,这标志着他们不再是傻小鸦,已经变得老成持重了。这时,他们懂得自己训练,也学会了值班放哨。他们接受了有关枪和罗网的教育,上了讲线虫和嫩玉米的专门课程。他们知道一个又老又胖的农妇没有她十五岁的儿子那么危险,尽管个头要大得多。他们还能把男孩和女孩区分开来。他们知道雨伞不是枪,还能够从零数到六,虽然老银斑能一直数到三十,可这对小鸦们来说已经挺不错了。他们能嗅出火药味儿,能分辨出一株铁杉树的南面,他们开始为成为乌鸦世界中的一员而感到自豪。落下来以后,他们总是收三下翅膀,以保证把动作做得干净利落。他们懂得如何把一只狐狸搅得忍痛割舍只吃了一半的大餐,然后就跑掉;也懂得遭到必胜鸟或紫燕袭击的时候,必须逃进灌木林,因为不可能再跟这些小无赖斗,就像卖苹果的胖老婆子无法抓住掀翻她筐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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