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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慧玲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ISBN9787519476625
出版时间2024-06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95元
货号29735945
上书时间2024-12-24
本书基于“历史-理论-辩论”三层逻辑,将马克思零散于各著作、信件、文件等的法治认识与见解联结起来,形成了系统的、完善的马克思法治思想,尤其“辩论”逻辑对马克思法治的整体性、核心要义、发展走向、价值归宿等相关争论议题予以正面回应,在理论逻辑既批判又建构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明确了马克思法治思想的内容构成和基本观点。其创新之处在于:本书对马克思法治思想的研究既关注“法”又侧重“治”,重点探索法的国家治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法治的运行、法治的价值导向等“治”的问题,在方法上实现了批判与建构、理论与实践的协调统一。对马克思法治思想的系统建构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实践支撑和方法指引。
赵慧玲,(1992—),女,河南焦作人。天津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长期担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想信念教育、社会思潮等相关问题的研究。荣获天津市第三届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学展示活动一等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1项,主持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省部级)青年项目1项,目前在核心和一般期刊发表相关文章10余篇。
导论
一、马克思法治思想研究的现实考量
二、马克思法治思想研究的价值意蕴
三、马克思法治思想的研究进程
四、核心概念界定和辨析
第一章马克思法治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古典自然法与马克思法治思想
一、马克思对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批判
二、马克思对“三权分立”的抨击及法治权力的重构
三、马克思对卢梭“人民主权论”的扬弃
第二节德国古典主义法哲学与马克思法治思想
一、马克思对康德“法治国”理念的批判继承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理性自由主义法哲学的扬弃
第三节空想社会主义法治构想与马克思法治思想
一、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法治的基本构想
二、马克思对空想社会主义者法治构想的借鉴和超越
第二章马克思法治思想的历史轨迹
第一节法治思想的产生(1835—1844):追随、反思到批判时期
一、博士论文到《莱茵报》前期: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追随
二、《莱茵报》后期:理论与现实的矛盾冲突引发法律的反思
三、《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批判视域下马克思法治观的初步建构
四、《德法年鉴》时期:共产主义革命争取实现真正的“人权”
第二节法治思想的成熟(1844—1848):历史唯物主义法治思想
一、《巴黎手稿》:历史唯物主义法治思想的历史起源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历史唯物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论表述
三、《共产党宣言》:历史唯物主义法治思想的公开问世
第三节法治思想的完善(1848—1883):实践检验与发展
一、《新莱茵报》到第一国际时期理论论战与革命实践对法治的新发展
二、《资本论》及其手稿对资本主义法治实践的批判
三、《法兰西内战》对巴黎公社创建无产阶级法治经验的总结
四、《哥达纲领批判》对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法治的构想
第三章马克思法治思想的批判之维
第一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的法哲学批判
一、以唯物史观批判传统法治的唯心主义范式
二、以经济基础的决定性驳斥“永恒公平论”
三、以国家和法的历史必然性回击无政府主义与法律虚无主义
第二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法治现实的经济批判
一、拜物教观念:制约现实社会法治遵循的主观要素
二、异化劳动和雇佣劳动:法治与自由相背离的现实基质
三、生产资料私有制:“私人利益”合法化的经济实质
第三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法治实践的政治批判
一、阶级偏私是资本主义法治虚伪性的政治根源
二、伪善的民主政治凸显资本主义法治的实质不平等
三、“政治解放”的不彻底性披露资本主义法治的价值局限
第四章马克思法治思想的建构之维
第一节主体保障:执政党、国家和人民在法治运行中的协调统一
一、“人民主权”是历史唯物主义法治的核心要义
二、法治与执政党、国家和人民意志的协调统一
三、无产阶级民主专政是法治主体协调运行的政治平台
第二节法律支持:“真正的法律”之三维建构
一、国家层面:“真正的法律”凸显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统一
二、社会层面:“真正的法律”明确社会利益保障的权利与义务
三、个人层面:“真正的法律”规范社会交往的利益关系
第三节运行机制:法治实施的“五位一体”
一、立法环节应该表达“人民意志”
二、司法环节需要保障人民主权和法治公正
三、执法环节要求公权力的依法运行
四、监督和守法是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价值导向:法治价值的实质追求
一、廉洁自律是法治实施的伦理底线
二、实质平等是法治运行的价值诉求
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法治发展的目标指向
第五章马克思法治思想的当代解读与争议
第一节马克思法治思想“非存在论”“过时论”谬误的辩驳
一、以马克思法治的理论构成批驳“非存在论”
二、以马克思法治阶级性和社会性的辩证统一拒斥“过时论”
第二节马克思社会主义权利理念的分析法哲学解读及辩论
一、艾伦·布坎南对马克思权利批判思想的重构
二、汤姆·坎贝尔以利益理论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权利理念
三、马克思权利学说的文本探析与争议回应
第三节马克思“法律消亡论”的当代解读及必然性论证
一、马克思“法律消亡论”的肯定性论域
二、马克思“法律消亡论”的批判性视域
三、马克思论“法律消亡”的历史必然性
四、共产主义社会的秩序维系形态之争
第四节马克思法治的正义合法性论争及破题
一、“空场”与“在场”:“马克思与正义”关系的核心论争
二、历史考察与规范分析:马克思正义学说的双重维度
三、联系与区别:马克思关于法与正义的辩证关系
参考文献
本书基于“历史-理论-辩论”三层逻辑,将马克思零散于各著作、信件、文件等的法治认识与见解联结起来,形成了系统的、完善的马克思法治思想,尤其“辩论”逻辑对马克思法治的整体性、核心要义、发展走向、价值归宿等相关争论议题予以正面回应,在理论逻辑既批判又建构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明确了马克思法治思想的内容构成和基本观点。其创新之处在于:本书对马克思法治思想的研究既关注“法”又侧重“治”,重点探索法的国家治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法治的运行、法治的价值导向等“治”的问题,在方法上实现了批判与建构、理论与实践的协调统一。对马克思法治思想的系统建构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实践支撑和方法指引。
赵慧玲,(1992—),女,河南焦作人。天津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长期担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想信念教育、社会思潮等相关问题的研究。荣获天津市第三届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学展示活动一等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1项,主持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省部级)青年项目1项,目前在核心和一般期刊发表相关文章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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