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摘要
《新中国工业经济史(第三版)》写作的基本思想:
一,新中国工业经济史的研究,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中的哲学揭示了人类社会、自然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中国工业经济史研究也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当然,马克思主义的应用必须结合实际,并且必须结合实践加以发展;否则,不仅不可能成为实践的指导思想,而且会成为遗害实践的僵化教条。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就要坚持*思想和由邓小平开创的并在中共十二大至中共十八大以及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得到重大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因为他们都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必须确定新中国工业经济史研究任务的两个方面:通过新中国工业经济史事的研究和叙述,一方面,揭示工业生产关系变化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另一方面,揭示工业生产力变化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与西方经济学是有原则区别的。抛开西方经济学的少数流派不说,总体看来。他们总是舍弃生产关系而孤立地研究生产发展。这是他们的痼疾。而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则认为,必须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相互作用来研究生产发展。
但这里说的生产关系既包括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作为其实现形式的经济管理体制,这里所说的生产力既包括生产要素,也包括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生产增长速度、产业结构、经济效益、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组织形成等方面。
相对经济史来说,作为部门经济的工业经济史显然需要同时揭示工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这两方面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但应侧重于揭示工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但新中国成立以来,工业中生产关系的变化是比较快的。就这点来说,又需要以较大篇幅叙述工业生产关系变化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否则,就难以说明工业生产力的变化发展。
从史学研究的视角考察,要揭示工业中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主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要如实地叙述历史过程,也需要客观的、画龙点睛的经验总结。这也是揭示历史规律所必需的,并且是不能由叙述历史过程所能代替的一个重要环节。
作者简介
汪海波,是本书的主要作者。1953年于复旦大学经济系毕业。1956年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研究生毕业。1956~1975年,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技大学的政治经济学教研室(组)执教(其中“”期间接近停止了教学活动)。1975~1981年,在人民出版社经济编辑室做编辑工作。1981~1995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先后任副研究员和研究员,并先后任该院研究生院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1987~1991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1985~2013年,先后任《中国经济年鉴》副总编辑和总编辑。1995年至今,任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兼职教授。主要著作有:《中国工业经济问题研究》、《新中国工业经济史》、《中国积累和消费问题研究》、《中国经济效益问题研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研究》、《对党的经济纲领的历史考察》和《汪海波文集》(靠前~11卷)。1991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06年被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目录
篇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工业经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工业经济(1949年10月至1952年)
章 建立处于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国有工业
节 没收官僚资本主义工业企业,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工业
第二节 统一财政经济工作,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雏形
第三节 实施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建立国有工业企业管理制度
第四节 社会主义国有工业的发展
第二章 保护并有限制地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业
节 扶植有益的民族资本主义工业
第二节 打击投机资本和调整民族资本主义工业
第三节 开展“五反”运动和进一步调整民族资本主义工业
第四节 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恢复、改组和国家资本主义工业的初步发展
第三章 保护和发展个体手工业
节 个体手工业生产的恢复
第二节 手工业合作组织的初步发展
第四章 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的政策和措施
第五章 恢复时期工业经济变革和生产恢复发展的主要成就及问题
第二篇 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的工业经济——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步基础建立时期的工业经济(1953~1957年)
第六章 实现资本主义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节 1953~1955年,国家资本主义初级形式的普遍发展
第二节 1954年以后,有计划地扩展国家资本主义高级形式
第三节 1956年初,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
第四节 资本主义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就和问题
第七章 实现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节 1953~1955年,手工业合作化的普遍发展
第二节 1956年上半年,实现手工业合作化的高潮
第三节 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就和问题
第八章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及其改进方案的提出
节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
第二节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改进方案的提出
第九章 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节 “一五”时期工业生产建设发展的进程
第二节 “一五”时期发展工业生产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第十章 “一五"时期工业经济变革发展的主要成就和问题
第三篇 实行计经济体制时期的工业经济(-)——“大跃进”阶段的工业经济(1958~1960年)
第十一章 工业生产建设的“大跃进
节 1958年,以全民大炼钢铁为中心的工业“大跃进
第二节 1959年上半年,对工业生产建设指标的调整
第三节 1959年夏,庐山会议后再次掀起工业生产建设的“大跃进
……
第四篇 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日寸期的工业经济(二)——经济调整阶段的工业经济(1961~1965年)
第五篇 实行计经济体制时期的工业经济(三)——“文化大革命”阶段的工业经济(1966~1976年9月)
第六篇 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工业经济(四)——经济恢复和“洋跃进”阶段的工业经济(1977~1978年)
第七篇 市场取向改革起步阶段的工业经济——以实现经济总量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为战略目标的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业经济(一)(1979~1984年)
第八篇 市场取向改革全面展开阶段的工业经济——以实现经济总量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为战略目标的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业经济(二)(1985~1992年)
第九篇 市场取向改革制度初步建立阶段的工业经济——以实现经济总量(或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为战略目标的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业经济(三)(1993~2000年)
第十篇 市场取向改革继续推进阶段的工业经济——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战略目标的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业经济(2001~2011年)
第十一篇 以市场取向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深化改革阶段的工业经济——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战略目标的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业经济(五)(2012~2015年)
内容摘要
《新中国工业经济史(第三版)》写作的基本思想:
一,新中国工业经济史的研究,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中的哲学揭示了人类社会、自然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中国工业经济史研究也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当然,马克思主义的应用必须结合实际,并且必须结合实践加以发展;否则,不仅不可能成为实践的指导思想,而且会成为遗害实践的僵化教条。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就要坚持*思想和由邓小平开创的并在中共十二大至中共十八大以及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得到重大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因为他们都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必须确定新中国工业经济史研究任务的两个方面:通过新中国工业经济史事的研究和叙述,一方面,揭示工业生产关系变化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另一方面,揭示工业生产力变化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与西方经济学是有原则区别的。抛开西方经济学的少数流派不说,总体看来。他们总是舍弃生产关系而孤立地研究生产发展。这是他们的痼疾。而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则认为,必须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相互作用来研究生产发展。
但这里说的生产关系既包括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作为其实现形式的经济管理体制,这里所说的生产力既包括生产要素,也包括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生产增长速度、产业结构、经济效益、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组织形成等方面。
相对经济史来说,作为部门经济的工业经济史显然需要同时揭示工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这两方面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但应侧重于揭示工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但新中国成立以来,工业中生产关系的变化是比较快的。就这点来说,又需要以较大篇幅叙述工业生产关系变化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否则,就难以说明工业生产力的变化发展。
从史学研究的视角考察,要揭示工业中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主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要如实地叙述历史过程,也需要客观的、画龙点睛的经验总结。这也是揭示历史规律所必需的,并且是不能由叙述历史过程所能代替的一个重要环节。
精彩内容
《新中国工业经济史(第三版)》:
二、实施生产改革
生产改革是在民主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多方面地进行了生产改革工作。在1952年“三反”运动结束、基本上完成了民主改革之后,工作重点就由民主改革转到了生产改革。生产改革的时间比民主改革要延续得长一些。
生产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点:
(1)建立健全企业管理机构和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管理机构,实行科学分工,是工业企业进行正常生产和提高生产的基本条件。但新中国成立初期,从官僚资产阶级手中接收过来的国营企业,管理机构很不健全,缺乏科学分工,很不适合社会主义工业发展的需要。因此,解决这个问题,就成为生产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例如,中央人民政府纺织工业部1950年4月曾经做出了《关于公营纺织工厂组织机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对新的纺织工厂组织机构设置的要求及各类管理人员的分工都做了严格规定。
建立生产责任制,不仅因为它是管理工业企业的基本原则,而且因为它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业企业管理中薄弱的环节。当时在工业企业中,相当普遍地存在着这样不同程度的现象:生产与建设计划不能完成无人负责,原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停工待料无人负责,产品质量差无人负责,破坏技术操作规程招致损失无人负责,机器的保护与使用无人负责,生产不能相互配合无人负责,浪费惊人无人负责,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不建立生产责任制,工业的恢复和改造就无法迈开步伐。但是,建立生产责任制绝不是消极的,它是积极地推进工业前进的力量。
建立生产责任制,要求人人对生产负责,事事有人负责。为此,需要建立各种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建立企业领导者的责任制以及质量责任制和安全责任制。为了保证各种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还需建立健全检查部门和检查制度、奖惩制度。例如,纺织工业部在1950年12月15日做出《关于建立和加强生产责任制的决定》,①就是适应上述要求的。对上述各项责任制度都做了明确规定。
(2)推行经济核算制。在过去长期战争环境下形成的供给制,已经不适合恢复和发展工业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实行经济核算制的任务,是很必要的。
在初步建立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核算制是管理国营企业的基本原则。其目的是在国家计划的集中指导下,发扬各企业的经营积极性与责任心,提高劳动生产率,努力增加产量,提高质量,消灭浪费,降低成本,加速资金的周转与增加国家资金的积累,从而保证工业的扩大再生产与提高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基于这一点,政务院在1951年4月6日通过了《关于1951年国营工业生产建设的定》及其他相关决定的贯彻,使得许多国营企业的经济核算制初步建立起来。
(3)改革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不仅工资水平极为低下,而且工资制度也混乱不堪。
新中国成立初期,对没收的企业中职工还需要实行原薪制,一般按新中国成立前3个月每月所得实际工资的平均数领薪。而后进行的民主改革,废除了把头制等封建性剥削制度,并对少数极不合理的职工和地区的工资做了调整。但这些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旧社会留下的工资制度。面对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货膨胀的局面,人民政府对职工实行了以实物为基础计算工资的办法。这对于保证职工生活和实现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但这同样没有从整体上改变工资制度的混乱局面。
这种混乱状态主要表现为:①工资计算单位不统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共有十几种计算单位。②在部门之间,轻工业职工工资高于重工业;在企业内部,辅助工人工资高于主要工人,事务人员工资高于技术人员。③同一产业部门没有统一的工资标准,同级职员的工资差别高达2。3倍。④没有统一的等级制度。企业都是多等级制,有的多到30多级、50多级,甚至100多级;级差小,有的只有一斤小米。工资制度的这种混乱状态,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和恢复国民经济的要求极不适应,必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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