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私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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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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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秀文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234861

出版时间2016-1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48元

货号24100220

上书时间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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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前言
序言

导语摘要
本书共分为四编,分别为总论、冲突规范及其相关制度、国际民商事关系的适用法律、国际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程序法。从内容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际私法的理论、制度,并且在正文中穿插了非常多的案例,以适应案例式教学的需要。文前列出的参考文献、参考法规等给读者指出了课前预习以及课后深入研究的线索。

作者简介
赵秀文,女,1951年10月出生,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北京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特许仲裁员、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马来西亚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国家和地区仲裁机构仲裁员,以及北京、石家庄、淄博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目录
第一编 总论
  国际私法概论
  引例朗科公司案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概念
  引例丽都饭店案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性质及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四节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引例意大利公司案
  第五节 国际私法的体系和研究方法
  国际私法发展史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理论发展史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立法发展史
  第三节 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史
  国际私法主体
  引例港源公司案
  第一节 自然人
  引例张某遗产继承案
  引例意大利商人案
  第二节 法人
  引例苏伊士运河公司国有化案
  引例希腊暨雅典国家银行案
  第三节 国家
  引例湖广铁路债券案
  第四节 国际组织
  引例伯纳多特伯爵被害案
第二编 冲突规范及其相关制度
  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的确定
  引例科恩夫人继承案
  第一节 冲突规范及构成
  引例英国钱斯利公司案
  第二节 准据法及其确定
  引例路德诉萨戈尔案
  第三节 识别问题的解决
  引例安东夫人继承案
  第四节 先决问题的解决
  引例施韦伯尔再婚案
  与;中突规范适用相关的制度
  引例基尔伯诉东北航空公司案
  第一节 反致问题
  引例福尔果继承案
  第二节 法律规避
  引例鲍富莱蒙婚姻案
  第三节 外国法的查明
  引例南京华夏海运公司案
  第四节 公共秩序保留
  引例德国帝国铁路局案
第三编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国际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一般物权的法律适用
  引例卡特科利夫继承案
  第二节 国有化及其补偿问题
  引例意大利AGIP公司案
  第三节 国际破产的法律适用
  引例国际商业信贷银行破产案
  第四节 国际信托的法律适用
  引例米勒信托案
  国际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引例奥地利作曲家案
  第一节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冲突
  引例艾塔一塔斯新闻社案
  第二节 知识产权冲突规则
  引例华纳兄弟公司诉克里斯蒂安森案
  第三节 中国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
  引例美国杜邦公司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案
  国际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
  引例费兰多案
  第一节 国际合同及其法律适用概论
  引例昌盛地产公司案
  第二节 国际合同准据法及其适用范围
  引例切斯特曼信用案
  第三节 国际合同法律适用的发展趋势
  引例帕巴克案
  第四节 中国有关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引例“宏大”号远洋运输合同争议案
  国际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
  侵害名誉权案
  第一节 国际侵权责任及其法律冲突
  第二节 一般国际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
  引例孙佩一诉杨跟强、貌敏卫侵害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第三节 特殊国际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我国侵权责任法律适用的立法与实践
  引例塞拉利昂籍“LEDoR”轮遭阿尔巴尼亚船东基恩毕船务
  有限公司弃船案
  国际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引例王伟、张莉婚姻无效案
  第一节 国际结婚的法律适用
  引例乔治与王芳结婚案
  第二节 国际离婚的法律适用
  引例付春花离婚案
  第三节 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
  引例吴帆与姚红离婚案
  第四节 亲子关系的法律适用
  引例王达仁非婚生子离境案
  第五节 国际收养的法律适用
  引例新加坡居民宋某收养案
  第六节 国际监护的法律适用
  引例赵小虎受监护抚养案
  第七节 国际扶养的法律适用
  引例李某与张某同居案
  国际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
  引例沈加奇法定遗产继承案
  第一节 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引例李其然夫妇遗产继承案
  第二节 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引例巴特查特遗产继承案
  第三节 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适用
  引例马尔多纳多继承案
第四编 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法
  国际民事诉讼法
  引例五味晃申请承认和执行日本法院判决案
  第一节 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论
  引例张丽与美籍华人刘伟离婚案
  第二节 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引例德国籍人尤塔·毛雷尔在中国法院进行离婚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案
  第三节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
  引例北京机电进出口公司案
  引例江都造船厂案
  第四节 国际民事司法协助
  引例明斯克自动生产联合公司申请承认及执行白俄罗斯法院判决案
  国际商事仲裁法
  引例旭普林公司案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法概论
  引例诺和诺德公司案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引例厦门维哥木制品有限公司案
  第三节 仲裁庭的组成及管辖权限
  引例布罗斯案
  第四节 仲裁程序
  引例帕克里托案
  第五节 仲裁裁决及其承认与执行
  引例美国国际标准电器公司案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内容摘要
本书共分为四编,分别为总论、冲突规范及其相关制度、国际民商事关系的适用法律、国际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程序法。从内容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际私法的理论、制度,并且在正文中穿插了非常多的案例,以适应案例式教学的需要。文前列出的参考文献、参考法规等给读者指出了课前预习以及课后深入研究的线索。

主编推荐
赵秀文,女,1951年10月出生,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北京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特许仲裁员、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马来西亚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国家和地区仲裁机构仲裁员,以及北京、石家庄、淄博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精彩内容
引例 丽都饭店案 ②

丽都饭店是在北京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则是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CIETAC)根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与北京丽都饭店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受理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由于承建北京丽都饭店工程而后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欠款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将此争议提  交CIETAC解决。由于丽都饭店是在北京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本身就具有国际因素,所以,CIETAC认为其对该案有管辖权,仲裁庭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了丽都饭店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欠款的仲裁裁决。丽都饭店未能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执行该裁决,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丽都饭店提出抗辩,称其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国法人,而两个中国法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为国内经济合同,CI-ETAC对两个中国法人之间由于  国内经济合同的争议无管辖权。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败诉一方当事人的主张,裁定CIETAC对此案无管辖权,进而拒绝承认与执行CIETAC的这一裁决。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有: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法人的国籍、国际民商事关系的解释。   
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一)国际民商事关系与涉外民商事关系国际私法是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部门。所谓国际民商事关系,是指具有国际因素或者跨国因素的民商事关系,如国际货物买卖、运输、保险、支付、代理关系,国际工程承包,跨国旅游、留学、服务等关系,跨国婚姻、继承关系,产品责任,跨国交通事故、跨国侵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等关系。例如,中国人与外国人在中国结婚,或者两个外国人在中国结婚。例如在“朗科公司案”中,朗科公司在美国法院控告美国PNY公司侵犯了其在美国获得的优盘专利权。在“丽都饭店案”中,CIETAC会认为丽都饭店是在中国设立的合资企业,因而该案具有涉外因素,故而根据丽都饭店与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之间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受理了该案,认为本会对本案有管辖权,进而进行仲裁程序并作出了裁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则根据我国当时的《经济合同法》,认为丽都饭店是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合资企业,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丽都饭店属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中国的国籍,而两个中国法人之间的经济合同争议,应当由《经济合同法》规定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国际民商事关系包括涉外民商事关系,其含义更加广泛。在我国现行立法或者司法解释  中,经常使用的是涉外民商事关系,而不是国际民商事关系。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八  章的标题就是“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对于何谓“涉外民事关系”,人民法院在  1988年1月26日审判委员会上讨论通过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  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作出了如下解释: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商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据此我们可以看出,构成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四要素是: 1.主体有国际因素  此即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参加者有外国因素,例如,中国人与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结婚,或者中国外贸公司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公司订立国际商事合同。中国深圳朗科公司在美国得克萨斯州法院对美国PNY公司侵犯其优盘专利提起的侵权行为之诉中,实施侵权行为的当事人为美国PNY公司,是依据美国当地的法律在美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2.客体有国际因素此即民商事关系的标的物位于中国境外,例如中国公民继承在外国的财产,中国公司承包位于巴基斯坦的工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位于我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等。 3.法律事实有国际因素此即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权利/义务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例如,两个中国公司在巴黎订立了购买位于巴黎的房产的合同;中国远洋货轮与巴拿马货轮在马六甲海峡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朗科公司案”中,侵犯朗科公司优盘专利的行为发生在美国。 4.争议解决地点有国际因素两个中国法人约定到外国进行诉讼和仲裁,解决它们之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例如,两个在我国苏州设立的新加坡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由于在无锡承包一个建设工程而发生了争议,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新加坡法院或者新加坡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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