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序控权与社会和谐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程序控权与社会和谐

正版保障 假一赔十 可开发票

24.84 7.8折 32 全新

库存6件

广东广州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赵宝华 著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ISBN9787010101453

出版时间2011-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2元

货号22523472

上书时间2024-10-28

兴文书店

三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程序控权与社会和谐》共分四个部分:部分引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问题。通过对和谐社会基本要素的考查,揭示其根本问题乃是实现掌握公权力的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和谐,进而论述只有建立起民本位的社会秩序,真正的干群和谐、特别是社会和谐才能实现。第二部分在宏观上讨论只有权力分工才能实现控权。通过对古今中外国家权力承继的经验教训,揭示了只有对国家权力进行分工并自守边界,才能实现国家权力的自我控制、规范运行。第三部分从微观上讨论控制国家行政权力的各种手段。通过对传统的及现代的控权方式进行比较、考察和评判,揭示了行政权力善治的实现应当是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前提下,综合各种手段进行控制行政权力,特别突出法律控权作为首要手段。第四部分提出在法律控权的问题上,现代社会应当突出以程序法治来控制权力。通过对法律控权中,实体法和程序法各自价值的比较分析,特别重视事中的程序控制,通过行政主体自觉以程序法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才能有助于全面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建立和谐社会。



作者简介


  赵宝华,男,1965年8月生于山东省临清县。1986年毕业于牡丹江师范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山西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历任佳木斯大学讲师、潍坊学院副教授。现任潍坊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校学术骨干,兼任山东省宪法学会理事。

  已出版《民事诉讼证据法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基础教程》(合著)、《法学概论》等著作。在《前沿》、《人民论坛》、《理论探讨》、《社科纵横》、《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



目录

绪论

章 和谐社会的建设

 节 和谐社会及其含义

  一、民主法治

  二、公平正义

  三、诚信友爱

  四、充满活力

  五、安定有序

  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第二节 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问题——政府公信力的构建

  一、中国传统社会的官本位政治文化

  二、历史上社会和谐的影响因素

  三、影响社会和谐的关键因素

 第三节 政府公信力建设——民本位秩序的建立

  一、秩序

  二、不同价值取向的社会秩序

  三、建设社会主义民本位社会秩序,增强政府公信力

第二章 社会和谐“取决于控权”,

 节 集权体制下的行政权力及其承继

  一、我国传统的行政集权体制

  二、我国现代行政集权体制

  三、我国古代行政集权体制下的权力继承

 第二节 近代宪政体制下行政权力独大的现象

  一、近代宪政体制

  二、君主立宪制体制下的行政权力

  三、议会共和制体制下的行政权力

  四、我国民主共和国体制下的行政权力

  五、行政权力独大的危害

 第三节 权力分离和受制约是民主共和体制的精髓

  一、古希腊、雅典城邦民主制权力制约的实践和教训

  二、古罗马共和国宪制在权力限制上的实践和教训

  三、近代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和制衡机制的经验

第三章 控制行政权的各种手段

 节 道德控权

  一、道德与“以德治国”的源流

  二、我国近代以来的“德治”与“以德治国

 第二节 法律控权

  一、法律控权

  二、依法律控制行政权力

  三、法律控权的作用

 第三节 控权的其他手段

  一、舆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二、放松政府管制和放权于民

第四章 程序控权与社会和谐

 节 程序控权与实体控权

  一、程序及其价值

  二、我国有关程序的立法

 第二节 对行政权运行各阶段的程序控制

  一、行政权力执行的性质

  二、行政决定形成过程中的相对人参与

 第三节 程序控权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控制行政权以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依程序控制行政权的独立价值

  三、社会和谐与政府公信力的提高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程序控权与社会和谐》共分四个部分:部分引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问题。通过对和谐社会基本要素的考查,揭示其根本问题乃是实现掌握公权力的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和谐,进而论述只有建立起民本位的社会秩序,真正的干群和谐、特别是社会和谐才能实现。第二部分在宏观上讨论只有权力分工才能实现控权。通过对古今中外国家权力承继的经验教训,揭示了只有对国家权力进行分工并自守边界,才能实现国家权力的自我控制、规范运行。第三部分从微观上讨论控制国家行政权力的各种手段。通过对传统的及现代的控权方式进行比较、考察和评判,揭示了行政权力善治的实现应当是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前提下,综合各种手段进行控制行政权力,特别突出法律控权作为首要手段。第四部分提出在法律控权的问题上,现代社会应当突出以程序法治来控制权力。通过对法律控权中,实体法和程序法各自价值的比较分析,特别重视事中的程序控制,通过行政主体自觉以程序法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才能有助于全面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建立和谐社会。



主编推荐

  赵宝华,男,1965年8月生于山东省临清县。1986年毕业于牡丹江师范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山西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历任佳木斯大学讲师、潍坊学院副教授。现任潍坊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校学术骨干,兼任山东省宪法学会理事。
  已出版《民事诉讼证据法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基础教程》(合著)、《法学概论》等著作。在《前沿》、《人民论坛》、《理论探讨》、《社科纵横》、《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



   相关推荐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