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政策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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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政策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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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出版社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ISBN9787518984992

出版时间2020-0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98元

货号11358958

上书时间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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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目录
篇   及相关部门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制度
   关于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相关规范》的通知国科办基〔2015〕63号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基〔〕289号
  科技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纳入 网络管理平台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发
  基〔2018〕245号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号
   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
   科技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110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办科技
  〔2019〕10号
   关于印发《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和《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科发条财字〔2019〕61号
   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印发《 大型仪器区域中心和所级公共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条财字〔
  2020〕38号
第二篇  各地方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制度
  【实施意见与方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
  意见京政办发〔2016〕34号
  关于印发《落实〈关于加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实施推进方案》的通知京科发〔2016〕68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6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4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5〕133号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科发〔
  〕2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若干意见吉政发〔2015〕2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
  〕35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4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56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6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
  〔2015〕6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3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
  发〔2016〕16号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科〔
  2018〕26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
  2015〕197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4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5〕53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科办发〔2018〕196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51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5〕4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

内容摘要
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国发〔20147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是用于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的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近年来,科研设施与仪器规模持续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日益显现。同时,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部分科研设施与仪器重复建设和购置,存在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的倾向,闲置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专业化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健全国家创新体系和提高全社会创新能力,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部门分割、单位独占,充分释放服务潜能,为科技创新和社会需求服务,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更加健全,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的问题基本解决,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

制度推动。制定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明确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理顺开放运行的管理机制,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推动非涉密和无特殊规定限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一律向社会开放。

信息共享。搭建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实现科研设施与仪器配置、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的全链条有机衔接。

资源统筹。既要盘活存量,统筹管理,挖掘现有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潜力,促进利用

效率最大化:又要调控增量,合理布局新增科研设施与仪器,以开放共享推动解决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的问题。

奖惩结合。建立以用为主、用户参与的评估监督体系,形成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服务的数量质量与利益补偿、后续支持紧密挂钩的奖惩机制。

分类管理。对于不同类型的科研设施与仪器,采取不同的开放方式,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支撑措施及评价办法。

(四)适用范围

科研设施与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企业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科学设施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其中,科学仪器设备可以分为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检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天文仪器、医学科研仪器、核仪器、其他仪器等15类。

二、重点措施

(一)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都纳入统一网络平台管理

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平台管理。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在线服务平台,公开科研设施与仪器使用办法和使用情况,实时提供在线服务。管理单位的服务平台统一纳人国家网络管理平台,逐步形成跨部门、跨领域、多层次的网络服务体系。

管理单位建立完善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情况的记录制度,并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向社会发布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制度及实施情况,公布科研设施与仪器分布、利用和开放共享情况等信息。

(二)按照科研设施与仪器功能实行分类开放共享

对于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有关部门和管理单位要将向社会开放纳入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对于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按不同专业领域或仪器功能,打破管理单位的界限,推动形成专业化、网络化的科学仪器服务机构群。对于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科学仪器设备,可采取管理单位自愿申报、行政主管部门择优加入的方式,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管理。对于通用科学仪器设备,通过建设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方式,集中集约管理,促进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对于拟新建设施和新购置仪器,应强化查重评议工作,并将开放方案纳入建设或购置计划。管理单位应当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完……



主编推荐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作者梳理总结了全国各地方、各部门和管理单位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政策文件汇编成册,以总结各地方、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70号文件的经验。

精彩内容
为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国务院于201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各部门、各地方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积极推动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总结经验,促进制度创新,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编写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政策制度汇编》。本书对全国各部门和各地方在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比较,选取有代表性的政策文件汇编成册。本书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可作为各部门、各地方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制度;第二部分为各地方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制度。

媒体评论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作者梳理总结了全国各地方、各部门和管理单位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政策文件汇编成册,以总结各地方、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70号文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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