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保障 假一赔十 可开发票
¥ 28.9 6.3折 ¥ 46 全新
仅1件
作者李大朋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ISBN9787562067306
出版时间2021-05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46元
货号11059316
上书时间2025-01-04
第一章航空器物权概述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
对于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问题,作为统一实体法条约,《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华沙公约》)体系及其继承者199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因此,除具体适用时的细节性争议外,这一领域的法律是非常明确的。但是航空器物权与之不同,目前仍然处于支离破碎的状态。
当今的人类活动中,航空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们是人类目前可使用的最快捷的交通工具。根据2015年《中国航空运输业发展蓝皮书》,纵观世界航空运输领域,定期航班运输量达33亿人次,运输总周转量7686亿吨公里,全球商业机队规模达2.66万架。随着经济交往的加深,各国在册航空器的绝对数量将会继续增长。另一方面,航空器具有非常高的价值,为了满足实践中不断增长的运输量对航空器的需求,大量针对航空器的创新融资模式开始出现,在满足使用者对于航空器实际需求的同时,投资者也完成了对航空器的投资活动。但是在整个航空器融资活动中,各方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各种利益盘根错节。
航空器交易活动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商业活动之一,甚至可以说,航空器交易自产生之初就具有天然的涉外性。以航空器跨国融资租赁为例,一项航空器融资租赁交易基本上围绕着两个交易进行:一个是关于航空器所有权与租赁的安排;另一个是贷款以及以该航空器为标的物的担保安排。[1)在整个交易中,涉及航空器卖方、航空器买方、出租人、承租人、融资方等多方当事人,只要上述交易中的任何一项存在涉外因素,那么整个航空器融资租赁交易就会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
众多周知,一国法律在其主权范围具有属地优越性,但是各国人事的跨界流动是正常的事情,这种法律的属地性与人事的跨界流动,就产生了法律冲突。[2)对于航空器交易来说,这种现象更加突出。一般来说,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离不开一个相对统一的法律体系,这为涉外民事法律行为提供了可预见性,在发生纠纷时,也能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一个统一性的结果,但是各国有关的法律制度经常不一致,这种法律的不统一就成了航空器交易的障碍。[3)
为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以下面这个虚构的案件为例:
B购买了3架波音747飞机。在获得这3架飞机后,B设立了3家英格兰特殊目的公司S(Special purpose vehicles),并以……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