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执教:从理念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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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教:从理念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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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华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

ISBN9787303272556

出版时间2020-0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8元

货号11542059

上书时间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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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万华,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德育与特殊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兼任广东靠前法律事务智库专家、广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服务专家、广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导师、《中小学德育研究》编辑。主要从事学校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规划、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科研与教学工作。近年来主持教育部、广东省哲社等关于校园安全、校园欺凌等方面的多项教育科研课题,曾在《中国教育学刊》、《教育研究与实验》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出版广州市中小学依法治校专著1部,合作编著5部,合编教材3部。主持或参与了20多项教育规划与政策咨询研究课题,是《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主要起草者,《广州市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广州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主要编制者。科研成果曾获广东省、广州市教育科研成果一、二等奖等。



目录

第一章 教育法治理念概述

 一、我国教育法治4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简述

 二、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内涵

 三、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下的依法治教

 四、全面依法治教背景下的依法治校

 五、依法执教对教师法治素养的时代诉求

 第二章 依法执教的主要法律内容

 一、依法执教与《宪法》

 二、依法执教与《教育法》

 三、依法执教与学校教育管理法律制度

 四、依法执教与教师法律制度

 五、依法执教与儿童权益保护

 第三章 学生权利的依法保护

 一、权利及学生权利的含义

 二、侵犯学生权利的主要教育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三、学生的义务

 四、学生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依法实施教育惩戒

 一、惩戒、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含义

 二、惩戒与体罚的关系

 三、国内外关于惩戒和体罚的研究及规定

 四、教师惩戒权的正确行使

 五、反教育性惩戒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学生伤害事故的依法防治

 一、学生伤害事故概述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

 三、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分类

 四、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五、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

 六、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机制

 七、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校园暴力与欺凌的依法治理

 一、校园暴力的界定及表现形式

 二、国内外校园暴力的现状、特征与危害

 三、国内外对校园暴力的研究

 四、对暴力行为的主要理论解释与启示

 五、校园暴力的成因分析

 六、校园暴力与欺凌防治的靠前经验

 七、依法治理校园暴力与欺凌

 第七章 教师权益的依法保护

 一、教师法律地位与教师权利的界定

 二、教师权利的内容

 三、特别关注:教师聘任制和教师人身权的保护

 四、教师权益保护的法律救济

 五、教师义务及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第一章教育法治理念概述

依法执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对教育领域的依法治教、学校的依法治校,以及教师的依法执教都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全面了解我国教育法治发展历程、现代法治精神以及教育法治理念,对提升教师依法执教理论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教育法治4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简述

教育法治,简言之,即教育治理的法治化。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与之相应,教育法治也在理念层面上实现了从教育法制到教育法治的转变;在实践层面,从教育领域的依法治教、学校层面的依法治校到教师的依法执教,逐步由无到有、由浅入深,成为教育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

(一)从教育法制到教育法治

法制与法治,一字之差,体现的是法律从写在字面上到理念、观念与行为的转变,从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现代国家治理方式的转变。两者区别在于: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与国家政权相伴而生,有国家就有法制,构成法制基本要素的是具体的规则;法治要求政治民主和公民普遍守法,与民主政治相伴而生,体现现代政治文明属性,如程序正当、私法自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正义等,承载着文明、自由、民主等现代价值观念。有国家、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但完善的良法是法治的基础。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通过教育立法初步形成了教育法律体系。首先,1978年到1994年,我国通过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简称《学位条例》,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简称《义务教育法》,1986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简称《教师法》,1993年),从法律层面上初步建立了我国的学位制度、义务教育制度和教师制度,开启了教育立法的良好开端。其次,1995年到2009年,我国教育立法进入蓬勃发展时期,先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简称《教育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简称《职业教育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等6部教育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教育立法取得了巨大成绩,特别是《教育法》作为基本法的出台,为我国教育立法确立了基本依据,具有里程碑意义。再次,自2010年起至今,我国教育立法的重心开始从快速立法向完善法律体系转变,修法成为重要工作内容。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对新时期教育法治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六修五立的立法任务以及一揽子修订有关教育法的立法模式。

……




精彩内容

新时代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来自社会的各种矛盾不断地冲击并渗透于教育领域,与教育领域内部的固有矛盾交织在一起,使得教育主体之间的矛盾与纠纷丛生,政府、学校、学生及家长之间的关系开始变得错综复杂。学校伤害问题对学生的影响引发了广泛的关注,这不仅是一个教育惩戒问题,也是一个教育法律问题,更是学生心理干预和应对问题。本书从学校伤害出发,论述了教育惩戒与心理应对的核心要点,从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到教育惩戒、体罚与变相体罚,学校伤害事故的心理应对、校园暴力与欺凌的心理应对,提供了学校伤害的心理应对操作性方案,对教师的全面应对能力有着重大参考和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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