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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国强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329535
出版时间2021-07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89元
货号11591028
上书时间2025-01-02
李国强,法学博士,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国土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客员研究员、学习院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客员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委,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2017年被评为 “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研究方向为民法学、财产法学、土地法学。著有《相对所有权的私法逻辑》《物权法讲义》等8部,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等科研项目10余项。
凡例
绪论 财产法体系是什么?
一、如何解读《民法典》的财产法体系
二、法学研究是否为《民法典》解释准备了成熟的理论
三、财产法体系的解释论展开路径
第一章 “人—物”对立的逻辑对财产法体系的影响
第一节 “人”和“物”区分界限的模糊与“人—物”对立的逻辑校正
一、民事主体的法律人格是确定“人—物”对立的根据
二、《民法典》仍然确定权利客体必须是法律人格之外的存在
三、《民法典》体系解释下“人—物”对立逻辑的两种观念
四、多重利益结合下财产关系构成——财产权客体指向多变
第二节 人格权保护衍生的财产权——从姓名、肖像的商业化利用展开
一、从侵犯人格权的财产责任迂回到财产权的逻辑
二、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实质是成立财产权
三、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纠结一处仍遵循两种权利逻辑
第二章 物债二分的财产法体系逻辑的异化与校正
第一节 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与“合法占有”的关系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和“合法占有”的冲突
二、无权状态下并不存在“合法占有”
三、物债二分体系下债务不履行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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