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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宝林//刘秀华//徐黎
出版社河南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4946746
出版时间2021-05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65元
货号11308403
上书时间2024-12-31
一、什么是文化
研究文化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文化的概念。然而,给文化下定义注定是一件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你无论如何界定,都会招来批评和非议,要么以偏概全,要么挂一漏万。其原因在于:“我们不能分析它,因为它的成分无穷无尽,我们不能叙述它,因为它没有固定的形状。我们想用文字来范围它的意义,这正像要把空气抓在手里似的:当我们去寻找文化时,它除了不在我们手里之外,它无所不在。”①
最早给文化下定义的是英国人类学家泰勒,他在《原始文化》中这样写道:“文化,就其在民族志中的广义而言,是个复合的整体。它包含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所必需的其他能力及习惯。”②自此之后,关于文化的定义层出不穷,据说目前已达300多种。但是,关于文化的定义没有一种不受质疑,没有一种堪称完备。这个事实表明,从范围上来界定文化恐怕永远不会完美,因为“文化如水”,它处于不停地流动和变异之中。因此,与其对文化作范围式的定义,不如对文化进行更多维度的描述。如果硬要给文化划定一个范围,那么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就会变得越来越小,因为新的文化在不断地产生;如果对文化进行多维度的描述,那么对文化的认识就会越来越深刻。
就目前关于文化的所有定义中,不论哪一种定义都必然要涉及文化的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正如季羡林所说:“凡人类在历史上所创造的精神、物质两个方面,并对人类有用的东西,就叫‘文化’。”①钟敬文也认为,文化“包括人们所创造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各种社会事物和现象”。②《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第6版)对文化的定义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技等。”尽管有学者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之外,又列出了诸如制度文化、风俗文化、社会文化等不同的文化形态,但从根本上讲都没有超出物质和精神这两个层面,或者说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可归于物质和精神两种文化形态之中。我们认为,凡是人类创造的一切看得见和看不见的物质和现象,都可称为文化,它是在一定的自然和社会条件下,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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