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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罗伯特·鲁瓦克(Robert Ruark)著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49583911
出版时间2016-10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9.8元
货号8845020
上书时间2024-12-30
自序
小男孩的话
人在成年后很喜欢回忆。当头发变得灰白,当中年的苦痛慢慢加深,他们总是喜欢回想年轻时的丰功伟业,宣称年轻人的生活过得太安逸了,以前他们是小男孩时可不是这样被训练的。爷爷对这件事有个说法。他说,当人越来越老,走过的路越来越多,到那间红色小学校的路就会越来越远。
他说:“我得承认,以前我从家里到学校,差不多只有半英里路,但是我越老,就觉得这段路越长。如果你现在问我,我得在雪中走多远去上学,我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就能告诉你有10英里远。”
当时这位老绅士说的话我并不太在意,除了“雪”这个字其他几乎都没听进去。那是个闷热的八月,我正折磨着冰激凌机的搅拌棒。或者说,是这搅拌棒折磨着我。奶油与碎冰、粗盐一起在圆筒中搅和的同时,我也已经满头大汗了,是因为他们准许我舔舔搅拌棒,我才愿意在那儿继续这项苦差事,等待冰激凌越搅越浓稠。
冰激凌终于变硬,一切大功告成。我赶紧扑上那根滑顺绵密的冰激凌棍,就像鸭子扑上金甲虫一样。如丝般光滑的冰激凌上,冰冻的蜜桃片堆成一座可爱的小山。这就是所谓“士兵的薪饷”或是“额外的奖励”,我可以跟全家人一起平分冰激凌,通常不用再额外扣掉我先吃掉的份。
对我来说,这是人类双手所能制造的美味的冰激凌啦。你想想,只是把奶油、砂糖、鸡蛋、香草粉,还有一些新鲜蜜桃及樱桃丁丢在一起搅拌,就可以做出冰激凌来,是多么神奇的事情呀!但现在已经没有人这样做冰激凌了,当然,现在也没有人这样过生活了。
这个回忆忽然涌现在我的脑海中,是在某天我的背严重扭伤时。那天我想重温儿时自制冰激凌的模糊记忆,不想到街角商店直接买一桶冰激凌,或打开冷冻库抓冰块咬,那些冰块吃起来就像木屑一样,不管削得多漂亮,都一样难吃。
我发现这几年来,为了重温年少记忆,我常到户外野炊,因此毁掉了不少好食材。我会去钓鱼或是露营,纯粹只为了享受被冻僵或中暑的趣味,或者被虫叮蚊咬——所有让人不舒服的事。我成了个野餐狂,享受一切不熟的、烤焦的,或是沾了泥沙的食物。
在这些年里,我尝过大象的心脏、生羚羊肝、半生不熟的沙鸡还有瞪羚肉片——这些都是几分钟前才刚掠过天空或在树林中跳跃的新鲜肉食。我若去钓鱼,一定要等到用红土把它们团团包住,通通丢进炭火中烘烤时才会真正开心起来——就算没烤到全熟也不影响它们的味道,即使是放在我这已经被尼古丁与私酿金酒麻痹了三十年的舌头上也一样。
但当我还是个小男孩时,一切倒真的都不太一样,爷爷对我来说代表的是过去已经消逝的谜团。但我并不认为我能让现在的年轻小鬼头们,对我过去三十到三十五年前所着迷的活动产生多大的兴趣。对这个有电视、马戏团里有芭蕾舞表演的年代,那时候的一切都太简单了。“进步”,和所有的事情一样,是比较出来的,但我很怀疑,这一切的“进步”,是否真的值得。
在那被埋葬的过往岁月中,大部分好玩的事情都发生在户外。季节在月历上蚀刻的印记诉说着大自然的潜力。冬天的雪下得并不频繁,但还是有可以让你舔着玩的冰柱和自制的白雪冰激凌,也可以设下陷阱捕捉野兔及初雪时奇迹般出现的小雪鹀跟连雀。设陷阱很简单,就只是用一根木棍斜斜地撑住一个箱子,然后绑上根绳子,在箱子下丢些面包屑,等小动物跑到箱子底下吃东西,就从躲藏的地方把绳子用力一拉,箱子就会倒下来把猎物关在里面。的问题是怎样把里面的鸟儿抓出来,因为通常箱子一打开,它们就顺顺利利地远走高飞了。
冬天池塘薄薄地结上了一层冰,让猎鸭变得容易许多,因为野鸭不喜欢在雪中飞行,会游进矮树丛中。不知怎的,鸟类跟动物在雪中都比较容易猎到,在雪地上侦查鹿踪也比跟在猎犬后头追逐它们有趣得多了。
春天是野草莓和青桃的季节,也是肚子痛的季节——而且感谢老天保佑,也是学校放假的时候。时序缓慢慵懒地从五月进入六月,食米鸟占领了整片草原,黑莓释放出浓浓的甜意,就像从树干上冒出的珠宝。药柜因此遭受严重袭击,救赎之瓶中的蓖麻油逐渐变少。这时也是游泳的季节,水冰得让人起鸡皮疙瘩——这可是严重违反父母禁令的,但这种犯罪的欢愉让人对这些时光加倍难忘。
夏天,是把学校抛到九霄云外,钓鱼跟游泳的时光,即使在我那个年代,也有很多夏令营,通常都在山里举办,因为父母可以借此摆脱六周小孩的纠缠,把他们押送到比较良善仁厚的集中营里,在监督管理下从事射箭、游泳、划船、登山健行、野营、编竹篮等等诸如此类的活动。
八月美好的部分,是准备迎接九月的到来。九月才是男人行动的季节:那时可以开始认真训练小狗,狩猎季也即将正式展开。九月强烈的东北风掀起万丈波涛,沼泽鸡全跑出来啦,大蓝鱼与咸水鲈鱼也取代了岸边的小鱼,让人群蜂拥而至。
十月是松鼠活跃的月份,板栗树在灌木丛中散发充满光泽的棕色,酸涩的柿子皮刚起了点皱,鹌鹑在黑暗中甜美地呼唤着,但一直要到十一月,才会有连续发射的子弹摧毁它们的美梦。到那个时候,天气就真的冷透了,矮树丛凋零枯萎,憔悴不堪。雄鹿的脖子鼓起,你可以听见这些大个儿们用力磨去鹿角上的后一层绒毛,在树林中大声喘息的声音。
我试着记录下这一切,但每当我一开始回想,过往的一切就排山倒海而来。好像许多尘封在铁柜中的陈年往事,一旦用钥匙转开了锁,打开柜门,一切就瞬间出现在眼前。次倾泻而出的回忆,成就了一本小书,就是《爷爷和我》。
通常,故事自己会说话,会书写。我不禁猜想,忙着报道现在热门的话题,让我忘了多少过去的事:乡村小木屋中,属于圣诞节的气味;命令猎犬追逐浣熊的号角声;负鼠在柿子树上蜷成一团,像张中国老人皱缩的脸;赶着牛群穿越阴暗森林回家的黑人牧童,哼着歌儿驱逐心中的恐惧;北风刮起的海浪,打在孤寂的沙滩上,激起整片白色泡沫;黑人的户外布道会扬起阵阵嘹亮的歌声;欢乐的盛会中熏烤着生蚝,私酿水果酒在暗处传递,连方块舞者旋转的步伐都带点儿摇晃。
《爷爷和我》让我思考,让我小心翼翼地检视我的回忆。圣诞节的气味就是一例。旧时的圣诞节,闻起来就像捣碎的常青树加上烈火燃烧树脂的味道。前者清凉,后者炽热,但两种味道加在一起,却意外和谐地让人心情愉悦。不过这芬芳的气味却被厨房溢出来的香味掩盖,烤火鸡肚里填塞馅料香喷喷的味道,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这所有丰富的香味都还沾染了一股酒香,因为食物蘸酱和水果蛋糕奢侈地使用了大量的白兰地与葡萄酒。还有一股热带的香味,来自平时罕见的圣诞柑橘及黄澄澄的柳橙,它们浓郁的香甜掺杂在丰富复杂的气味中,格外清新逼人。但一口直咬到雪白果肉,香气醉人的鲜红苹果就可以整个儿把它抵消。苜蓿叶和心形的闪亮圣诞糖是一年中其他时刻都看不到的,它软软的夹心能夺走你的心,搭配油滋滋的巴西核果,以及带了淡淡酒味、摸起来黏糊糊的大个儿葡萄干真是恰到好处。这种时候我们不会直接喝能够让友谊加温的朗姆酒,但加了香料的蛋酒、温热的汤姆与杰利鸡尾酒,也能让人们水乳交融。
现在,我把时间的频道调回很久很久以前的过去,张开回忆的鼻孔用力嗅着这些各式各样的气味,在搜寻气味的过程中,我突然又找到了不同的记忆。我想起在没有暖气的房子里,爬上冰冰凉凉的床铺是什么样的感觉;还有在天色破晓前的一片黑暗中,离开温暖的床铺,塞进冰冷的衣服里,只靠一顿丰盛早餐在肚子里升起的暖意出门猎鸭是什么感觉——那时耳朵冷得都快掉下来啦,膝盖以下也冻得完全失去知觉。
重新回忆起小男孩冻红的鼻头上那一滴清澈的鼻水是多么容易啊,那时他正在猎鸭栏里发抖,祈祷绿头鸭快快飞下地来。露珠凝结在爷爷的胡须上,爷爷的气味——“老人跟老狗闻起来都一样臭”——掺杂着烟草汁、玉米威士忌、炉火的气味,整个儿就是爷爷的味道。
我继续回想,这是这么多年来次,我这么清楚地意识到小男孩可能变成了什么模样;足足有两三年的时光,我一直惊恐地认定我死后会下地狱,因为我又爱翘主日学又爱骂脏话;还有,我是如此地任由永恒的回忆袭击。但这些猛烈的回忆,终于慢慢不再失控,慢慢地整顿归位,在一个午后的沼泽旁,当鸽子开始忧伤地轻啼,猫头鹰又开始唬唬枭鸣,傍晚的声响生气勃勃地迸开。即使我现在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在午后阴暗神秘的沼泽中钓鱼,四周围绕着扁柏与铁兰,我还是可以感受到年轻时的那种恐惧,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仿佛发怒的天神用他冰冷的手指在我的脊椎上下游移。
爷爷和我从前做过的事情中,几乎没有一件是人工且非自然的。我使用弓箭,但是是依据欧内斯特书中的解释自己做成的。我不需要教练教我射箭,我会扔斧头、制作战斧、抛掷长矛,以及设陷阱、投掷小刀,还有撑桨划船。
冬天到来时,谷仓的墙上通常都挂满了野兔皮,有时还有浣熊或是负鼠皮,而我总是做着白日梦,希望可以碰上只大熊,来增加我的战利品。我从来没真正碰过熊,但我看过一次熊的足迹,那就让我有如亲眼看见并射中它一样开心了。那是成人无法分享的秘密生活——在成串连成一气的洞穴中,在海盗曾经埋藏宝物无人能寻的小岛上,在树屋里,在小木屋中——即使那儿的横梁已经歪曲,但还是可以为疲倦的冒险家提供一些舒适的惬意所在。
从北卡罗来纳南港到威明顿的火车(代号是W.B.&S.,意思应该是指威明顿、布朗斯威克、南港,但我们都戏称它是“尽职却缓慢的火车[WillingButSlow]”),是一段适合玩上个半天的三十英里路程,并且在旅程中满是高度的冒险及真正的旅游。这个旅程如果想乘船——我的罗伯叔叔是船上的机师——虽然花费时间较长,但当经过腥味冲天的鱼肉工厂时,真觉得自己就像探险家哥伦布一样。这三十英里路所花费的时间,好像比现在从纽约飞到伦敦的时间还要长。
《爷爷和我》的故事只发生在美国的一个小小区域上,但我们相处的点滴,却可以在世界上各个角落继续延烧,真是奇怪又很有趣。这本书前面的两章是在热那亚的蒸汽船上写下的;之后有几章则是在非洲探险时写的。之后的几年,《爷爷和我》持续在各个地方写作,像伦敦的索威饭店(SavoyHotel)、新南威尔斯的教堂、戈罗卡的营地、新几内亚的高山上,以及罗马、巴黎、马德里、菲律宾、东京、香港等等,还有一大堆我不想花时间一一列出的地方。林林总总加起来,这是在好的旅行之一途中所创作的书,但很奇怪,我就是没在故事发生的南港及威明顿写作。这本书大部分的内容都在西班牙、非洲、印度,还有旅程中的飞机上所写。
也许是我自己个性毛躁古怪,但我实在不了解,现在年轻人喜欢的登月航天飞机或是人造卫星到底有什么好玩的,自然界里还有好多可以探索的东西呀!我不懂电视这个奢侈品,怎么可以声称它比露营旅行还好玩;我也不懂,阅读时无穷无尽的探索及乐趣竟不能胜过电视上那些搞笑或装神弄鬼的节目。但当小男孩长大了以后,我并不会因为这个世界跟以前不一样了,就觉得孤单。气候改变了,大家谈论的都是那是不是原子弹造成的错。非洲狩猎之旅大受欢迎,大部分出钱的,都是那些脸暴青筋又挺个大肚腩的人,他们想虐待自己,所以尝试过下原始的生活。你再也看不见知更鸟了,红头啄木鸟也已经像渡渡鸟一样绝种了。世界和我还是小孩子时不一样了,但如果你现在问我,我小时候去学校要在雪中走多远的路,我很可能会比爷爷更夸张,告诉你:“二十英里。”当然那是个谎话,因为我以前都是骑自行车上学的,而且学校也不过就在街角;校舍也不是红色的,红色是七年级老师头发的颜色。也差不多就在那个时候,对我来说,鸟儿跟蜜蜂的意义也有了明显的不同。
想想看,他们现在训练红发老师的方法也不一样啰,至少跟我后一次看见的是不同了。
本书是《爷爷和我》的续集,那个爱钓鱼喜欢打猎,被爷爷用故事喂养大的小男孩继续向我们讲述爷爷教会他的那些事。
长大后的小男孩,足迹遍及非洲大陆、印度及美洲各地,对当年爷爷告诉他的话、教育他的观念等等也有了更多不同的体会。书中既有和爷爷之间的温馨回忆,也有幽默风趣的打猎故事,以及对生命、生活的反省。
爷爷留给小男孩的,是一生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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