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教育政策法规(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政策法规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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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教育政策法规(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政策法规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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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德祥,李枭鹰

出版社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8526883

出版时间2020-1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06元

货号11032865

上书时间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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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张德祥,男,教育学博士,沈阳师范大学原校长、辽宁省教育厅原厅长、大连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现为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3年6月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评为“从事高教工作逾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校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研究”等多项国家级课题;出版专著、合著、教材等20余部;在《教育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李枭鹰,男,1973年8月生,教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大连理工大学“一带一路”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主任。2013年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百层次,2018年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一带一路”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1项,联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子课题1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l项、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项目1项以及其他省部级课题20多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多项。出版专著《高等教育选择论》《高等教育关系论》《大学论》《大学学科发展论》,合著《中国一东盟高等教育区域性合作研究》《民族团结教育论》《大学与城市互动发展论》等12部,联合主编“东盟高等教育政策丛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政策法规研究丛书”;在《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等刊物发表论文100多篇;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4项以及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目录
 罗马尼亚
  罗马尼亚国家教育法
阿尔巴尼亚
  阿尔巴尼亚高等教育法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高等教育法
附录
  附录一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
  附录二  教育部关于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通知
后记

内容摘要

    罗马尼哑国家教育法

    第一篇总则

    1

    本法为罗马尼亚公民行使终身教育的基本权利提供了法律框架,规定了公立、民办和宗教教育体系的结构,职能和运作模式。

    第2

    (1)本法旨在通过对认知力、创造力与实践力、基本知识与技能、实践知识与能力的培养.促进职业和社会教育的进步与发展。

    (2)本法根据罗马尼亚欧盟成员国的新要求.旨在使教育成为罗马尼亚社会的精神基础,并在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形成一个能够在当前和未来社会有效运作.在人才储备方面具有高度竞争力的国家。

    (3)罗马尼亚学校的教育理念是塑造自由、和谐的人格以及不断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促进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培养就业意识。

    (4)国家为罗马尼哑公民提供平等接受各级各类大学高等教育的权利,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5)欧盟其他成员国、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围和瑞士联邦的公民享有同等权利。

    (6)根据本条第(4)款规定,在罗马尼亚居住的外国未成年人和无国籍的儿童与要求或已经受到某种形式保护的本国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

    (7)在罗马尼亚,教育是同家发展的根本。

    第3

    罗马尼亚高等教育(包括大学预科教育)的管理原则:

    (1)公平原则。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2)质量原则。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标准,保证教育质量。

    (3)关联性原则。满足个人发展需求和社会经济需求。

    (4)效率原则。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5)分权原则。即分权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6)责任原则。教育机构对其行为负社会责任。

    (7)保证所有罗马尼亚公民接受文化认同和跨文化交流教育的原则。

    (8)促进和维护民族特性和提升罗马尼亚人民的文化价值观原则。

    (9)重视和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原则。传承、发展和传播少数民族及其文化、语言、宗教的权利。

    (10)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11)大学自治原则。

    (12)学术自由原则。

    (13)透明原则。通过定期和充分的通告,确保决策及结果的透明性。

    (14)思想自由原则,独立于意识形态、宗教教条和政治学说。

    (1 5)社会整合原则。

    (16)以受教育者为本的原则。

    (1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参与并承担责任的原则。

    (18)通过锻炼和体育活动提升身体素质的原则。

    (19)根据每个公认的宗教组织的具体要求,组织宗教教育的原则。

    (20)开展活动并通过协商做出决定的原则。

    (21)尊重学生意见权的原则。学生是教育的直接受益者。

    第4

    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以一套多功能的、可转移的知识体系和形式.培养儿童、青少年和成年人具有以下必备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①个人的成就和发展是根据个人贯穿一生的兴趣、志向及终身学习的愿望,通过完成人生目标来实现的。

    ②社会融合和公民积极参与社会。

    ③拥有一份工作,或者参与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项目的运行工作。

    ④形成以人为本,以科学为本,以民族文化和世界文化为基础的人生观,促进不同文化间的对话。

    ⑤基于尊严、宽容并遵重人类基本权利和自由受教育权利的原则。

    ⑥培养对人类问题、道德和公民价值观的敏感性,尊重本性以及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

    第5

    (1)在国家教育体系的教育、职业培训领域,本法的规定优先于其他规范性的法令。如果两者存在任何冲突,以本法的规定为准。

    (2)本法所做的任何修订或完善,自学校开学的第l天或法律批准后的第l学年起开始生效。

    (3)除本条第(2)款规定外,本法关于全国初中、高中教育期末砰估的规定.自修正案修订或施行之日起适用于初中1年级或高中1年级的学生。

    第6

    (1)在罗马尼亚,只有依照适用法律,由罗马尼亚国家认可的文凭才是有效的。

........




精彩内容
     本书基于罗马尼亚国家教育法、阿尔巴尼亚国家教育法、保加利亚国家教育法的法律条款,经过搜集、选取、翻译和整理这些国家的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编译而成。这是三个位于欧洲巴尔干半岛的国家,官方语言均为本国语言。现行教育体制、教育法规、管理制度等也具有本国特色。本法规涵盖本国教育体制下的婴幼儿教育至高等教育的所有条款。本书所选取的政策法规的原有语言为英语。编译本书可以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法规研究、制定政策提供基础性的资料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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