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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枢
出版社当代世界出版社
ISBN9787509013489
出版时间2018-1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79元
货号10810478
上书时间2024-12-30
第一章
法治建设的问题与法制和法治的历史回顾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曲折历程,伴随着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可以说,有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进程,就有什么样的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必然把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作为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新中国法治建设正是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的成败,决定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兴衰。因此,应当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去探寻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曲折历程背后的思想背景和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历程,是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以毛泽东、邓小平、习近平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与中国的法制及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从而创造出一系列与时俱进的法律思想和法治理论的历史过程;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法制及法治建设的领域.把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结合中国的具体实践,不断地进一步转换为能够指导法制及法治建设实践的思想理论乃至精神的创造过程和体制机制乃至制度的创新过程。这种被称之为“中国化”的历史性“转换”,就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继承、发展、创造和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继毛泽东、邓小平等中国共产党领袖之后.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继承、发展和创新。自中共十八大以来,这个‘。继承、发展和创新”就一直在进行中,并将不断地进一步持续下去。
一、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问题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之所以必须中国化,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从横向上看,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实践基础是以马克思、恩格斯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生活的时代的社会实践及其以前的社会历史和实践。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主要来自于西方国家和苏联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建构和创造,是这些国家社会现实的反映,而不是中国社会现实的反映。另一方面,从纵向上看,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新的社会实践、新的法律问题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不断产生和出现。单纯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由于不是对中国的法治现实的反映和法律实践的总结,因而不能当然地适用于中国的法治现实和直接指导中国的法律实践。因此,要确立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要对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正确而有效的指导,充分而有力地促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而又好又快地实现“中国梦”,就必须使之“中国化”。
在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转型的新时期后,我国社会矛盾凸显.人民内部矛盾在一定地区、一定领域还比较突出。当今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继续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采取了大量的效果明显的缓和阶级矛盾的政策、策略和措施.这些政策、策略和措施是值得正在施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学习和借鉴的。因此,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要对法治中国建设发挥重大的影响和有效的指导作用,就不仅要反映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和指导法治中国的建设与实践,而且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法治思想、理论和经验。并且在此基础上,在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与时俱进地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理论体系,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的思想,法律思想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即使就这个部分而言,也是在解释和预测社会历史发展中附带论述的。如果说马克思主义具有综合性的特征.那么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则具有表现形式零散、系统性不够的特点.缺乏对于法治中国的建设和实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的详细的专门的论述。因此.要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指导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并对法治实践的指导作用切实有效,需要我们完成一个从综合性的思想体系向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指导法治实践的专门的法律思想的创造性转换,这就是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经典”向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创造性转换。也就是说.要确立和保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中国法律实践中的指导地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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