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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平花著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ISBN9787521846553
出版时间2023-04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96元
货号14370557
上书时间2024-12-29
绪论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第二节 理论基础
第二章 税收制度改革的逻辑分析框架
第一节 政府目标与税收制度改革
第二节 税收制度改革的约束条件
第三节 税收制度改革的实践成果
第三章 计划经济时期税收制度的历史沿革(1949~1977年)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税收制度的建立(1949~1952年)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税收制度的修正与巩固(1953~1957年)
第三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税收制度的简化(1958~1965年)
第四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税收制度的进一步简化(1966~1976年)
第五节 历史逻辑与简要评价
第四章 经济转轨时期税收制度的改革探索(1978~1993年)
第一节 涉外税制的建立与国内税制改革酝酿(1978~1982年)
第二节 国营企业两步“利改税”(1983~1984年)
第三节 工商税制体系的变革(1984~1993年)
第四节 历史逻辑与简要评价
第五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时期的税制改革(1994~2012年)
第一节 1994年税制改革
第二节 1995~2012年的税收政策调整
第三节 历史逻辑与简要评价
第六章 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税制改革(2013年至今)
第一节 全面推进“营改增”
第二节 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绿色税制建设
第三节 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第四节 应对新冠疫情的临时性税收政策调整
第五节 历史逻辑与简要评价
第七章 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现状分析
第一节 中国税收制度改革取得的积极成效
第二节 改革进程中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三节 基于税制结构视角的税种制度问题分析
第八章 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导向:服务国家治理
第一节 国家治理与现代税制
第二节 现代税制应形成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第三节 现代税制改革的约束条件分析
第九章 税收制度改革的国家治理效应分析——基于税制结构的视角
第一节 国家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指数化评估
第二节 变量定义与模刑构建
第三节 税制改革的国家治理效应实证结果分析
第四节 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第十章 税收制度改革的国际经验借鉴
第一节 美国税制改革的内容及特征
第二节 日本税制改革的内容及特征
第三节 英国税制改革的内容及特征
第四节 俄罗斯税制改革的内容及特征
第五节 美日英俄税制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第十一章 国家治理目标导向下税收制度深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第一节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第二节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第四节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配套机制
第十二章 研究结论
附录一 我国各税种的历史沿革
附录二 1950~1992年工商税收分税种收入情况
附录三 2013~2020年各省份税收结构及实证指标数据
参考文献
第一章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在开展具体研究工作之前,本章就可能涉及的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做出系统介绍,为税制研究的深入开展奠定理论基础。
第一节相关概念界定
一、税收
古今中外关于税收的定义散见于有关理论文章、教科书和辞典条目中,主要形成了三种代表性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工具或形式。例如,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指出:“税,租也”“赋,敛也”。这里他把“税”说成是“敛”就含有一种“手段”的韵味。孟德斯鸠指出:“租税者,市民欲得财产安固,或欲由财产而享安乐,乃割其一部分供给国家也”①。塞利格曼也曾表示,税收是国家强制执行的用于获取公共事务费用的工具,并无给付特种利益的关系。第二种观点认为税收是国家与公民之间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例如,在《国家税收》这本教材中,税收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并按照特定标准无偿地参与公民收入分配的一种特定关系①。《中国社会主义税收》一书中将税收定义为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无偿且强制地向公民获取财政收人的行为关系②。第三种观点认为税收是政府财富的主要收人来源,以实物或货币为表现形式。早在1935年,胡善恒在其《赋税论》中指出:“税收是政府机关为谋求国家公共利益,遵照国家经济政策以适当的方法向国民征收的财富”③。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也曾指出:“人民贡其私的收入之一部分以作君主或共和国之公共收入也”。
综合上述学者的观点,关于税收的定义就可表示为:国家政府为实现其行政管理职能,按照既定标准强制性参与企业组织或自然人的收入分配,无偿取得财政收人的一种法律关系。根据这一定义,税收至少存在以下三个特征。一是强制性,表示政府凭借政治权利并以税收法律形式强制性参与国民收人分配,这就要求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申报纳税,否则就会受到法律处罚。二是无偿性,主要是指政府取得税收收人后无须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体现的是一种非等价交换关系。三是固定性,指的是政府必须按照一个预先确定的标准从国民财富中获取税收收人,未经国家法律准许,政府与公民个人都不得随意改变征税固定标准及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
……
本书首先构建一个统一的理论逻辑分析框架考察新中国70年的税收制度历史演进过程。其次遵循这一逻辑分析框架,在总结税收制度改革成效与存在的不足基础上,从发挥税收整体性功能视角指出国家治理目标导向下的现代税制应当形成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但改革不可避免地受到税收征管水平不高、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紧张、纳税人税收遵从意识不强等条件的制约。进而以2013-2018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为样本,在评估省域层面的国家治理绩效水平基础上实证检验了近6年来税收制度改革的国家治理效应。最后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从总体思路、基本要求、具体措施和配套机制四个维度给出税收制度深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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