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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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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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竞垚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ISBN9787520378741

出版时间2020-0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6元

货号11298760

上书时间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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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纪竞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深耕老年学相关专业近10年,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口老龄化、老龄事业与产业发展。近年来共发表文章17篇,其中CSSCI及中文核心期刊9篇。曾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等有关养老服务与人口老龄化科研项目20余项。曾获人口与发展研究论坛论文一等奖、中国老年学研究生论坛论文一等奖等奖项。

目录
理论篇
  第一章  什么是居家养老服务
    第一节  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
    第二节  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
  第二章  居家养老服务何以产生
    第一节  国际:从社区照顾到居家养老
    第二节  国内:从家庭养老到居家养老
    第三节  我国老年人养老观念的变迁
  第三章  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沿革
    第一节  萌芽期:1983-1999年
    第二节  形成期:2000-12011年
    第三节  发展期:2012年至今
  第四章  居家养老服务的效益分析
    第一节  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分析
    第二节  社会化照料服务对家庭养老的影响
    第三节  居家养老服务对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影响
实践篇
  第五章  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探索与实践
    第一节  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第二节  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第三节  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方式
    第四节  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第六章  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现实困境
    第一节  居家养老服务五大政策落地难题
    第二节  居家照料服务买不到、买不起、买不安
    第三节  家庭医生缘何“有签约,无服务”
    第四节  应警惕:“互联网+养老”服务“空心化”风险
    第五节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短板
  第七章  着力补齐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第一节  精准评估,打通供需不匹配
    第二节  充分发挥街乡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
    第三节  全方位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附件1  关于居家养老服务框架性政策梳理
附件2  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汇总
附件3  我国老年临终关怀政策:回顾与前瞻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什么是居家养老?什么是居家养老服务?谁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什么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有何区别?本章主要从理论层面厘清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阐释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及社区养老服务的关系。

第一节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

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基础,政府主导,依托城乡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来满足居住在家的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模式(楼妍、许虹,2017)。居家养老是一种养老方式,而居家养老服务(Home-based Service)则是为实现居家养老方式而提供的关键条件(石琤,2018),其更强调服务形式和内容。

虽然目前国内尚无统一的关于居家养老服务概念的界定,多在各地方政府文件中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含义进行界定,但总体来看,各地文件中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组成要素内容的界定大致相当。例如,《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与《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将居家养老服务界定为在政府主导下,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村)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居(村)民委员会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满足居住在家的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中界定为为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基本需求,以a府为主导,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协助家庭,提供的社会服务;《宁波市居家养名服务条例》界定为以家庭为基础,以城乡社区为依托,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和互助服务,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的养老品务。通过上述文件中对居家养老服务含义的分析,本书着重从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服务供给主体、服务内谷和服务的属性与特征四个维度刻画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年满60周岁、居住在家内的老年人,也有研究将居住在内扩展为居住在社区内。从政府职能角度看,重点包括60岁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失能、残疾、失独、失智、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在实际服务过程中,根据服务主体、服务内容的不同,服务对象侧重点有所差异,依据服务对象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其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

从政府角度来看,目前也有地区将养老服务的对象扩大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困境儿童,以加强老残儿一体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也有研究者提出以60岁作为老年人的年龄划分依据已经无法适应现阶段的发展实际,等等,但本书立足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现状,主要聚焦于为老服务,即将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聚焦于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群。

二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

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市场、社会和家庭等元主体。政府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部门及街道乡镇,广义上也包具有政府色彩自治性质的城乡社区。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养老服务企业个人等以市场化的形式提供服务的主体,具有一定营利性。社会主体主要包括社会企业、公益性社会组织、志愿者、邻居等提供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社会性服务。家庭主体为与老年人具有情感联系或孝道责任的家庭成员。

在不同历史时期,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扮演的角色有所差异。在计划经济时期,为将一盘散沙组织起来搞建设,克服旧中国散漫无组织的状态实行了单位制。此时政府扮演着大家长式角色,以单位为基础的从业人员治理体制,以街居为基础的城市社会人员治理体制,和以单位制度、户籍制度、职业身份制度和档案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流动治理体制使得从摇篮到坟墓的大多数社会公共服务由政府或单位提供,养老服务亦不例外,政府是大多数城市地区养老服务的投资者、供给者,而农村养老服务则大部分由家庭成员提供。改革开放以后,社会治理机制发生了深刻变革,社会成员工作和居住不再固定在相对封闭、稳定的空间中,绝大多数城镇从业人员从单位人变为社会人,伴随着社会保障、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制度性改革,政府逐渐从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角色慢慢淡出,开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特别是发挥市场和社会主体功能,明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此时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更多地扮演使用者、监管者角色,而市场和社会主体则更多地直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但鉴于养老服务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属性,一些关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如适老化改造、智慧化平台建设等)仍需要政府投资,采取社会化方式运营。与此同时,家庭也开始从服务的直接供给者变为服务购买和使用者。

有研究者指出,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要包括六种运作方式,这六种运作方式涵盖了政府、市场、社会与家庭多元主体共同合作提供服务。一是政府主办,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织队伍承接具体服务。由街道(乡镇)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供土地、房屋,地方基层政府运用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扶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区街居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二是由养老机构承接居家养老服务,即养老机构辐射居家养



精彩内容
本书着重对我国居家养老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探讨。着力回答以下问题:理论层面,一是,居家养老是什么?二是,为什么在我国传统养儿防老文化下会产生居家养老服务?三是,居家养老服务会带来何种效果,会否减轻家庭养老压力,会否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实践层面,作者主要对现阶段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及模式探索进行讨论,以期展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模式创新的中国特色居家养老服务。

媒体评论
本书着重对我国居家养老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探讨。

    在实践层面,作者沿着“现状-问题-对策”的思路行文。首先对现阶段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及模式探索进行讨论,以期展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模式创新的中国特色居家养老服务。其次讨论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在实践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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