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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项目组
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
ISBN9787503892448
出版时间2016-0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18元
货号9087394
上书时间2024-12-27
《2016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报告》:
由于我国集体林权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到70年即发生了5次重大的调整,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因此也被称为“第五次林业确权”,林农对林权的长期安全感尚未建立。在此背景下,如果简单通过行政干预推动林权流转,可能会从两个方面影响林农对产权的长期稳定预期,并出现一些短期行为。一部分农户担心未来林权政策有变,急于流转套现,从而出现低价贱卖的现象,等到流转价格上涨之后,就产生后悔的心态;另一方面,流入方也可能因为对政策变化的担心,流入林地后主要采取短线经营,尽量在流转经营期内实现投资收益很大化,而不愿顾及林地长期持续、综合产出能力的维护投入。这样既不利于农村林区的社会稳定,长期也不利于集体森林资源经营效益的发挥和提升。
因此,各级林业部门要对林权流转工作的长期性有充分的思想认识,把工作重心继续放在产权明晰和稳定的长期基础工作方面,通过夯实产权明晰和稳定的基础,彻底给农民吃上定心丸,进而通过市场价格机制逐步引导林农开展流转,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林权流转的资源动态配置效率和改善作用。
(二)开展工商企业参与林权流转动因的等项调查
工商企业因其高度的组织化程度,较强的资本融通、市场开拓能力和专业的经营团队,在实施集体森林资源规模经营方面相比农户的自然人经营具有突出的比较优势,也是进一步深化林权流转改革时重点的流转参与对象。要针对监测发现工商企业退出集体林权持有和经营的迹象进一步加强监测和调研,从工商企业和农户两个方面弄清工商企业流出林权的动因,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调整、引导和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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