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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远东
出版社成都时代出版社有限公司
ISBN9787546427744
出版时间2021-03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28元
货号11049240
上书时间2024-12-27
第一章产权与教育产权理论
第一节产权理论概述.
第二节
教育产权理论概述
第二章 职业院校办学体制与职业教育
第一节高等职业教育历史沿革
第二节
职业院校办学的现状.
第三节
职业院校办学的借鉴与改革
第三章公立职业院校产权制度改革·第一节公立职业院校产权主体及关系
公立职业院校产权结构
第二节
制度公平分析……
第三节
第四节政府产权行为规范·
第四章民办职业院校产权制度改革·第一节民办职业院校的产权界定·
第二节民办职业院校法人制度的完善
第三节民办职业院校的产权流动·
民办职业院校的清算制度·
第四节
民办职业院校财产制度的立法演变
第五节
第五章 独立学院产权制度改革…第一节独立学院的产权及其影响
独立学院的产权主体及其关系…
第二节
独立学院产权结构的种类及其特征
第三节
独立学院的产权分割…
第四节
第六章 职业院校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职业院校产权制度变革的意识形态束缚
第一节
职业院校产权制度变革的基本范式缺陷
第二节
职业院校产权制度实践的信誉基础缺失
第三节
国有教育资产管理的制度误区
第四节
产权制度法律规范实践的局限
第五节
参考文献
产权与教育产权理论
教育产权理论由经济学产权理论发展而来,马克思产权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是本书产权理论的主要来源。在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背景下,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为方法论基础,吸收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的精华,是进一步形成教育产
权理论的重要基础。
第一节
产权理论概述
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前,经济学界普遍采用马克思理论的所有制和所有权的话语体系,来分析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问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实现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是国家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没有对本企业资产的独立支配权,谈及国有企业财产权问题时多涉及所有权层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要摆脱对国家行政机构的过分依赖和国家行政机构的完全控制式管理,成为独立运营、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的独立市场主体。国有企业成为独立市场主体的基本条件则是成为独立的产权主体和法人实体。企业只有具备独立发展所必需的财产权并拥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责任的法人身份,才能获得真正的自主权并承担起市场主体固有的责任。那么,企业和国家如何划分财产权,才能既保证国家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又能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主体?如何进行财产权的重新安置,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并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
经济学界掀起的“产权热”有其现实的针对性,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一时成为改革的热点。新制度经济学者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有着不同的国有企业改革主张,两种理论的交锋一直伴随着新制度经济学在我国发展。新制度经济学随着20世纪8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传人我国,在短期内迅速传播并形成新制度经济学运动,在我国一度掀起新制度经济学热。“可以说,新制度经济学成为在中国最普及的西方经济理论。”①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本身有诸多不完善之处,我国学者在引入时未能对其发展脉络进行认真的梳理,导致对其缺乏深度认识。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缺陷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的反击中日益显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工具,其目的不过是要维护现存制度,并向外推行和渗透,扩大意识形态的影响范围,从而强化意识形态本身”。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林岗等归纳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异同,认为它们是产权分析的两种不同范式。…
两者有共同之处,都强调制度的重要,把制度安排当作影响经济绩效的重要因素;都把产权关系看作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把利益问题当作产权关系的核心问题等。从整体上看,这两种理论范式是建立在完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的,具有完全不同的方法、概念和理论逻辑,是两种对立的理论体系。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研究产权问题是坚持个体主义的方法还是坚持整体主义的方法;是经济关系决定法权关系还是法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产权关系是一种交易关系还是一种生产关系;财产权是一种自然权利还是一种历史权利。①新制度经济学受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影响,但其研
究的基本方法论仍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②尽管如此,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使人们关注了从未关注过的研究领域,扩大了产权的研究范围,更新了研究思路,与丐克思的产权理论形成了互补。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虽然存在许多谬误,但其对“外部性”的分析、“交易成本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等,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启示作用。在市场化过程中,制度不健全是制约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阻碍。制度经济学以制度为重要的研究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讲,制度经济学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关于制度变革的理论”③,它对我国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完善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马克思产权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各有所长。马克思产权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分析产权问题的方法论基础和宽广的视角,纠正了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的偏差,如决定产权结构的不是个人的偏好,而是由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劳动方式和生产组织。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则从制度微观层面提供了认识产权制度的不同视角。
一、马克思产权理论
经济学者吴易风对马克思及其产权理论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概括。马克思是第一位有产权理论的社会学家,马克思的产权理论集中体现为:马克思把产权看成是一组权利的组合,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经营权、索取权、继承权和不可侵犯权等一系列的权利。在很多情况下,产权可以分解,财产的各种权利可以相互分离。马克思深刻揭示了产权的性质,明确指出财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产权是生产关系的法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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