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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振川著
出版社北岳文艺出版社
ISBN9787537845861
出版时间2015-11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38元
货号11132842
上书时间2024-12-27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明末清初山西永宁州人,清代康熙年间著名的清官廉吏,官至两江总督,有“天下廉吏第一”之誉。
第一章于成龙传略/001
第二章 廉能第一于成龙/009
第一节副贡求官逢离乱中年出仕最艰难/011第二节清廉知县成名吏破败罗城改旧观/022第三节同知不厌糠粥味太守能当十万兵/049第四节救苦解冤八闽地安民治吏两司官/080第五节直隶巡抚行新政清官第一沐皇恩/099第六节督江宁积毁销骨辞尘世动地感天/121第七节人去后政声犹在清廉风万古长存/146
第三章于成龙箴言/163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于成龙出生在山西永宁州来堡村(属今吕梁市方山县)。于氏家族是永宁的世家大族,家境富裕,广有田产。族人多以读书为业,信仰宗教,好行善事。这种家族传统风气,后来也深深地影响了于成龙。
少年时代,于成龙曾在永宁安国寺苦读数年,早早地就中了秀才。崇祯十二年(1639年),二十三岁的于成龙到太原参加乡试,中了副榜,做了贡生,获取了基本的做官资格。但在随后的几年中,山西一带灾荒战乱频仍,紧接着又是明末清初的大战乱,影响了于成龙的科举做官之路。在战乱年代,父亲于时煌领着于化龙、于成龙兄弟,隐居深山,继续刻苦读书。顺治八年(1651年),三十五岁的于成龙再次到太原参加乡试,却不幸落第。顺治十三年(1656年),四十岁的于成龙赴京谒选,通过考试获得了候补知县资格,又因父亲年老,暂时未仕。顺治十八年(1661年),父丧后守孝期满的于成龙,再次赴京谒选,通过掣签分配到广西省,时年四十五岁。
经过明末清初的大战乱,原本富裕的于家已经败落。于成龙赴京谒选后,已经用光了盘缠,靠赊账才得以回乡。为了赴任广西,又典田卖屋,凑了一百两银子做盘缠。在清徐县,好友王吉人曾劝于成龙不要去广西做官;在稷山县,于成龙向好友武祗通郑重表态,声称自己做官不是为了一家人的温饱,而是为了天下百姓,同时发誓要“不昧天理良心”赴任路上,于成龙身患重病,几次挣扎在死亡线上,到广西后又被分配到偏远荒凉的罗城县。带去的五个仆人,一个病死,三个逃回。后来家乡又派来四个仆人,三个病死,一个发疯。剩余的仆人走后,曾经有一段时间,于成龙是孤身待在罗城,生活异常艰苦。但于成龙努力克服了种种困难,从零开始,做一名廉吏和能吏。他治理了罗城境内的盗匪,又通过谈判安抚了邻县的盗匪,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然后引导罗城百姓,发展农业生产,恢复太平生活。后来,又组织人力修复了罗城县城,动员百姓入城居住。建设学宫、养济院等公益设施,引导百姓学习文化礼仪。后世流传的于成龙断案故事,大部分都以罗城县为背景。在廉政方面,于成龙严格遵守朝廷的赋税制度,坚持不收“火耗银”,严肃查处衙门差役的违法乱纪行为,同时也严厉打击社会上豪门大户的违法行为。于成龙平易近人,与罗城百姓建立了深厚的情谊,百姓们甚至主动拿钱让于成龙改善生活。于成龙也善于和上级相处,精心研究广西政情,为广西巡抚金光祖出谋划策,改革盐务,兴利除弊,获得了金光祖的器重和赏识。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在官吏考核中,被广西巡抚金光祖和两广总督卢兴祖举为“卓异”,成为崭露头角的基层名吏。又因为在罗城连任七年,超过了吏部规定的“边俸”期限,被破格提拔为四川省重庆府合州知州,连升三级。合州虽是交通要道,但因为明末清初的战乱,人口锐减,几乎是个空州。于成龙上任后,革新了官府的一系列弊政,把大量精力投入到恢复人口和生产方面。不久,又奉命去外地为朝廷“查采楠木”,立下功绩。
康熙八年(1669年),在合州任职未满的于成龙,因为罗城的“卓异”和合州的功绩,再次被破格提拔,荣升湖广省黄州府同知,驻守于麻城
县歧亭镇,时年五十三岁。康熙九年(1670年),于成龙奉命赴京“入觐”,朝见皇帝,然后顺道回了一趟故乡,和亲人短暂团聚。彼时,离家已十年整了……
1.《廉能**于成龙》一书文字凝练,言简意赅,结构清晰,短小精悍,层次分明,可读性强; 2.《廉能**于成龙》一书为廉政文化读本之一种,以能臣和廉吏为主体叙述于成龙的为政之道; 3.《廉能**于成龙》一书从于成龙的为政之道和治家之理中总结其箴言,以示共勉。 于成龙乃百官之楷模,被清圣祖康熙皇帝誉为“天下廉吏**”。他的廉洁之名堪公、海瑞,却远在他们之上。他为官二十余载,主食却以粗糠、青菜为食,人称“于糠粥”“于青菜”。 他虽为举人,然却士之才。于成龙不仅是位清官,而且还是位多才多艺的才子,工书法,擅长诗词写作力娴熟。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明清时代山西省永宁州人。为官以清廉正直、精明干练、勇于任事著称,平生三次在官员政绩考核中被举为“卓异”,又被康熙皇帝誉为“天下廉吏”,卒后谥为“清端”,是中国封建时代的大清官之一。 于成龙一生信奉“为政以德”“仁者爱人”的儒家思想,又信奉因果报应、行善积福的佛道观念,总结出的“天理良心”格言。在二十多年的官场生涯中,他过的是一种类似出家修行的清苦生活。布衣蔬食,淡薄自甘,平生的物质享受,大概只有每晚的一壶老酒而已。他从不贪取一丝半缕的不义之财,反而经常捐出俸银,用于赈灾济贫等慈善公益事务。当入不敷出、捉襟见肘之时,他经常典当衣物骡马,以糠粥青菜勉强度日。后世流传了他大量的清廉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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