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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旭锐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7223707
出版时间2020-0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8元
货号11357939
上书时间2024-12-26
第1章 导论
1.1研究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林业被定位于产业部门以提供木材为主导,森林资源管理以林木资源管理为中心,使得我国森林资源锐减,生态环境不断恶化。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实行土地制度改革,在耕地和林地上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物质产品极度既乏的状况下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缓解了长期未能解决的群众温饱问题。而林地作为可替代的耕地后备资源,表现出较弱的资产专用性,简单“分林到户”的产权安排赋予了产权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空间,激发了农户超计划生产的“分配性”努力,由于没能帮助人们形成经济行为的稳定预期,无法克服机会主义行为,导致了农户快砍快卖、多砍多卖的严重短期行为,乱砍滥伐、破坏森林现象严重,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严重制约了生态安全和保障能力。进人21世纪,我国经济增长对资源的消耗已经超过生态环境的承裁能力,资源与环境约束趋紧成为我国面临的突出挑战。目前,我国经济增长对资源的消耗已经超过了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生态赤字加剧,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失衡,增长难以为继。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也发生了根本变化,生态环境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内部要素和硬约束,必须通过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来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存在的基础和依托。我国林业用地约占国土面积的27.8%,集体林地面积占整个林业用地面积的61.36%,是提高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和承载力的重要基础,也是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重要依托。随着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以及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保护和修复为主的转变,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向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为主的转变,有效遇制了生态环境的恶化。集体林区已经成为我国木材和其他木质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和林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依靠,集体林业发展的关键在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作为农村集体所有制的集中体现,经过土地改革、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后初步确立下来,其核心是集体林地的产权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本质是集体林地产权制度的不断演化和创新过程,也是与林地制度相适虚的各项配套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的过程,集中反映了不同阶段我国集体林业体制机制创新的探索和实践。在经历了多次变迁之后,目前,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和保障收益权为核心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我国27亿亩集体林地已基本完成确权发证,近5亿农民获得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这在促进林业发展、农村振兴和农民致富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林地的市场交易行为(徐冬梅等,2019)、农户资金投人积极性(李妓等,2007)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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