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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官同君
出版社河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ISBN9787215120525
出版时间2021-1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86元
货号11499286
上书时间2024-12-25
一“郡县治,天下安”的历史渊源
“郡县治,天下安”。郡县制,是中国古代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几乎盛行整个封建时代。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封建专制制度的标志。“郡县制”的推行,有助于稳定郡县基层政权和江山社稷,保障中央集权的长治久安。
(一)“郡县制”的历史沿革
郡县制,最早出现在中国古代春秋时期。春秋后期,随着连年不断的兼并战争,秦、楚等国都在新占领的地盘设置县和郡,作为新的行政管理建制。一般县在中心区域,郡在边远地区。郡县的长官不是世袭领主,而是由君主委派官员直接管理。
战国时期,郡县制已在各诸侯国普遍推行。秦朝统一后,统治者将体制更为完备的郡县制推广到了全国。
春秋后期,县制开始逐渐推行于内地。战国时期,县的设置已较广泛,并转变为作为地方政权而实行官僚制度的县制。郡的设置要较县为晚。随着边防设郡之地逐渐繁盛,内地的县逐渐增多,需要建立起更高一级的管理机构,于是出现了郡、县两级制的地方管理体系。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为了更直接有效地管理地方,经过丞相李斯等大臣的讨论,先后设立了40多个郡,郡下设县,由中央直接进行管辖。秦始皇的改革将决策权与人事任免权全部收归中央,并统一了文字和度量衡等,从此,皇帝的政令可以在全国畅通无阻,第一次真正实现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司马迁在《史记》里对秦朝的郡县制作出了“县集而郡,郡集而天下,郡县治,天下无不治”的高度评价。秦朝虽二世而亡,但其创立的郡县管理制度却一直延续下来,构成了自秦以来2200多年我国历代政权治理的基本方式。此后,各朝代一直沿用郡县制,只是在形式和内容上有所变化,以求更切合实际。
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汉朝后,继续发展郡县制,确立了郡国并行制,有效地加强了汉朝的中央集权,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疆域的扩展,开了古“丝绸之路”的历史先河,并推动了儒家思想文化的确立,促进了汉朝四百多年统治的延续。
魏晋南北朝基本沿袭了汉朝的郡县制,但是州、郡数量逐渐增加直至泛滥,州、郡的辖区大大缩小,权力重叠,导致管理体制复杂多变,不利于政局的稳定。公元581年,隋朝建立后,隋文帝吸取魏晋南北朝的教训,将地方政区从“州一郡一县”三级制改为“州一县”二级制。隋炀帝时又改州为郡,恢复郡县制,加强了隋朝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促进了民族大融合。
唐代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改郡为州,后又有变更,唐肃宗最终定为以州领县。唐代在州之上还有道一级,道最初是监察区和军区,后来逐渐成为行政区。唐代地方政区也就由“州—县”二级变成了“道一州—县”三级,健全了唐代全新的政权管理格局,促进了唐朝的繁荣稳定,使得唐朝的经济和军事实力达到了古代王朝的一个巅峰。
宋朝实行“路一州一县”三级制,虽有所改动,但还是加强了宋朝的中央集权,促进了宋朝对外贸易和商品经济的繁荣,推动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出现。北宋时,知县已和县令一样,同为县官的称谓。同时,还设立仅次于县令的县丞,以辅助县令管理县政大小事务。宋朝的县官掌管一县的行政、赋役、司法,是名副其实的“父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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