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张君平,河南许昌人,民法硕士、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是西方法哲学与当代中国法治问题。1992年考取律师资格,1995年至2000年从事执业律师工作,2000年至2003年在贵州大学攻读民法硕士,后到九江学院法学院从事法学教书,2008年至2011年师从于南京师范大学高兆明攻读伦理学博士。2010年至今先后在《学术界》《前沿》《理论导刊》《阿坝师范专科学校学报》《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山西师大学报》《新疆社科论坛》《理论与现代化》等刊物上发表了有关黑格尔、费希特、康德、罗尔斯等经典法权人格思想的学术论文十多篇。
目录
目录
**章 黑格尔人学理论研究概述
**节 研究的动因与方法
一、研究动因与目的
二、研究视角与方法:探源与传承
第二节 黑格尔人学思想研究的内容概要
一、黑格尔人学思想探源
目录
**章 黑格尔人学理论研究概述
**节 研究的动因与方法
一、研究动因与目的
二、研究视角与方法:探源与传承
第二节 黑格尔人学思想研究的内容概要
一、黑格尔人学思想探源
二、黑格尔人学要义概述
三、黑格尔人学思想的现当代传承
第二章 黑格尔对古希腊人学的批判与继承
**节 黑格尔对于智者学派的人学思想的反思
一、智与德之人:国家根基
二、人:万物的主宰者
第二节 黑格尔对于苏格拉底的人学批判
一、我:良心的主宰者
二、伦理难题:主观自由与普遍法则的二律相背问题
三、美德与守法
四、苏格拉底悲剧之因:良知与法的冲突
五、苏格拉底的伟大之处:良心的坚守
六、后世伦理学的种子
第三节 黑格尔对于柏拉图人学思想的批判
一、哲学:普遍性之思想把握
二、正义是国家的**原则
三、柏拉图的理论缺陷:拒斥主观自由
四、黑格尔对柏拉图理念论的继承与整合
五、黑格尔与柏拉图人学的再比较
第四节 黑格尔对于亚里士多德人学思想的批判
一、幸福之善:热情服从理性=美德
二、人:国家善与个人善的结合体
三、黑格尔与亚里士多德的人学比较
第五节 黑格尔对于斯多葛派人学思想的批判
一、依照理性生活,做有修养的人
二、外在善、内在善与整体善
三、斯多葛学派的理论困境:理性对快乐的拒斥
本章小结
第三章 黑格尔对于近代启蒙人学的批判
**节 黑格尔人学与笛卡儿人学的比较
一、思维自由:人的存在与思想解放
二、我与上帝:有限与无限存在
第二节 黑格尔人学与斯宾诺莎人学:比较与批判
一、人在神中的存在
二、自由人:依照理性共存者
三、法的使命:自我保存与国家稳定
四、斯宾诺莎人学缺陷:普遍性对个体自由的淹没
第三节 黑格尔与康德人学思想:批判与比较
一、理论理性:感性、知性和理性
二、人不能认识物自体
三、人:理性且自由的道德存在者
四、康德人学的缺陷:自由律之空洞性
五、黑格尔人学与康德人学的比较
第四节 黑格尔人学与费希特人学思想:批判与继承
一、自我自由与一般自由
二、自由人体系:相互限制与承认
三、黑格尔人学对费希特人学的批判与继承
本章小结
第四章 黑格尔关于人与哲学
**节 哲学的目的和任务
一、哲学:人探究真理与自由的精神属性
二、哲学的*终使命:理性与现实的**和解
三、思维的规律:表象到思想、信念
四、思维的基地:道德、法律和宗教
五、自由精神的辩证法依据
第二节 人的存在与本质
一、存在:我是外界接纳器
二、人的解放:人格自觉与法权实现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主观精神的人
**节 精神概念与人的自由
一、精神的概念
二、精神自由:超越异在
三、精神的显示:主观—客观—**精神
第二节 人类学中的人
一、人的自然属性与迷信
二、民族差异与民族精神
三、教育的使命
四、儿童人格教育:学会服从与思维
五、青年到老人:理想与现实之冲突到和解
六、感受之双重性:有害—有益
七、感觉:主体性,守护神,千里视
八、疯狂:背离普遍性的**任性
九、习惯:自然—自由—自然
十、面相与教养
第三节 精神现象学中的人
一、意识:作为精神的显现
二、虚假意识:感性对普遍性的否定
三、自我意识:欲望、承认与普遍性
四、人格生成:学会服从
五、主奴关系体验:服从与承认
六、承认与服从:一般伦理法则
第四节 心理学上的人
一、直观、注意与兴趣:理性之始
二、教养即超越情感
三、意象与普遍表象的分与合
四、符号与语言:直观与意义
五、意志、思维与自由
六、实践精神三阶段:感觉、冲动、幸福
七、自由:人之为人的精神之“谜”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客观精神的人
**节 黑格尔法哲学概述
一、人、自由、法三位一体
二、伦理实体“三一”式: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
第二节 法哲学的使命
一、法哲学使命与诡辩哲学危害
二、法与自由
三、任性、理性与自由
第三节 人、人格与法权
一、人格:有限与无限的思维统一
二、所有权:法权人格的初步承认
三、契约:法权人格的相互承认
四、不法与惩罚:人格尊严与整体正义
第四节 道德与道德法
一、道德主体:特殊个体
二、道德能力:善恶区分
三、伦理人格:公正与仁爱
四、两种人格:道德人格与法权人格
五、故意与意图:承担责任的伦理依据
六、良心:内心的善恶法则
第五节 伦理与伦理实体
一、伦理与伦理实体
二、家的法则:无私的爱
三、市民社会的伦理法则:法权人格的相互承认
四、国家的哲学理据: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
五、国家的伦理法则:法律与爱的合一
六、宪法原则:自由且平等的正义
七、宪法之根:民族精神
本章小结
第七章 黑格尔历史哲学中的人
**节 概述
一、人的历史:理性与思想的“交往”史
二、历史哲学:自由生长史的思想把握
第二节 自由的基本法则
一、自由精神:理念与热情
二、自由总则:公私合一
三、自由现实化:法律与国家
四、自由能力与道德责任
五、自由运动:自然遮蔽与精神解蔽
第三节 自由思想与宪政制度
一、人格意识与国家信念
二、民族精神:信仰、宪政、风俗
本章小结
第八章 黑格尔宗教哲学中的人学思想
**节 宗教、哲学与人
一、宗教的人目的论
二、宗教的哲学依托
三、崇拜与信仰
第二节 人、神与法
一、宗教:精神律法
二、自由法则:民族精神、宗教与法
三、教育:培育自由人格
第三节 宗教的自身运动
一、自然宗教
二、崇高宗教:合目的化
三、**的宗教:真理和自由合一
本章小结
第九章 黑格尔与现当代经典的人学比较
**节 黑格尔与马克思恩格斯人学思想的比较
一、人本思想
二、人格平等原则
三、人的解放
第二节 别尔嘉耶夫人学思想:与黑格尔比较
一、别尔嘉耶夫与黑格尔宗教学之人学比较
二、善恶问题与人的使命
三、法律的两面性与人的改造问题
四、救赎与人的命运
五、创造与人的完善
六、人的自由及其实现
第三节 霍耐特对黑格尔法哲学的传承
一、人格承认与斗争
二、我与他的相互承认
三、家与爱的原则
四、法律: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则
五、团结:国家的伦理法则
第四节 黑格尔与赫费之人学比较
一、国家正义理论的失落与重建
二、权利保障是治国之要
三、自由与限制的辩证统一
四、正义人格与法治制度
第五节 黑格尔与海德格尔的人学比较
一、自我存在的整体论理解
二、存在者与存在
三、自由公式:让存在者存在
四、自由:无蔽与超越
五、自由与解蔽
六、“洞穴比喻”:自由、真理与拯救
第六节 黑格尔与罗尔斯的法权哲学比较
一、人:自由存在者
二、自由意识:正义共识与民族精神
三、宪政制度:正义谋划
本章小结
第十章 黑格尔当代新解研究
**节 黑格尔学者研究的新动向
一、当代黑格尔研究的两大主题:承认与共识
二、当代黑格尔研究的目的:黑格尔理论的时代转换问题
第二节 法权共识
一、正义:黑格尔法学与自然法学之异同
二、自由之“相互承认”理论
三、承认共识与共同体稳定
四、市场经济与虚假意识
第三节 自由理念、正义共识和善法良治三元互动关系
一、法权是现代宪政之灵魂
二、“共识”是连接“公理”与“公器”之桥
三、宪政制度是法权共识的现实化
第四节 “预设”与“相互承认”之逻辑推演
一、权利预设着相互承认
二、伦理预设着良心,良心预设着承认
本章小结
结语 黑格尔人学思想的精髓与启示
一、人的本质:自由
二、自由的外现:法权
三、国家:自由的保护神
四、自由,自我认识与自我解放的历程
五、黑格尔人学的“三一”式整合与启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精彩内容
人,是黑格尔全部哲学理论的始点、基点与终点。黑格尔终其一生所探讨的主题就是:人的本质及其现实化问题,即人学。黑格尔不是独立抽象谈论人,而是从哲学、历史学、宗教学和法学等各角度,从家、社会与国家等诸实体层面,来对人进行“解蔽”。张君平编著的《黑格尔人学思想研究》主要探讨:一是,黑格尔对以前主要经典理论的批判与继承;二是,黑格尔人学的主要内容;三是,黑格尔人学的现当代主要传承与影响。不理解黑格尔人学理论全貌,就很难真正理解马克思人学思想,也很难理解西方诸多法哲学经典的理论真谛,也不能深刻理解法、法治、家、市民社会、国家之本质、使命及其实现问题。因而,黑格尔人学研究,将有助于理解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与法治的真实要义,有助于深入理解以人为本、德法并治与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有助于全面法治中国宏伟蓝图的现实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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