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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祥修,裴予峰主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76404685
出版时间2024-0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79元
货号15209689
上书时间2024-12-24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概念
第二节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三节国际私法的历史.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
第一节自然人..
第二节法人
第三节国家...
第四节国际组织
第五节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三章法律冲突
第一节法律冲突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产生和解决方法第四章冲突规范
第一节冲突规范的概念与结构
第二节连结点....
第三节冲突规范的类型
第四节系属公式
第五章准据法
第一节准据法概述
第二节先决问题...
第三节准据法的确定..
第六章冲突规范适用的一般问题
第一节识别
第二节反致
第三节外国法的查明
第四节公共秩序保留
第五节法律规避
第七章法律行为、代理和时效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代理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
第八章国际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国际物权关系及其法律冲突概述
第二节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第三节国有化、征收与补偿问题
第四节涉外信托的法律适用
第九章国际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国际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
第二节专利权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商标权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著作权的法律适用
第五节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十章国际债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我国关于国际合同法律适用的立法与实践
第三节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
第四节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
第五节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
……
第六节中国的立法与实践
第十六章区际私法..
第一节区际法律冲突.
第二节区际私法概述....
第三节中国区际法律冲突和解决原则
第四节中国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
[本章概要]国际私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日益频繁而发展起来的。国际私法是以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相结合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国际私法的规范包括;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规范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国内立法、司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自巴托鲁斯 (Bartolus)创立“法则区别学说”始,国际私法已历经将近八百年的悠悠岁月。在国际私法的历史上,许多学者基于其所属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需要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国际私法学说,从而推动了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学说有: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法国的意思自治说、荷兰的国际礼让说、德国的法律关系本座说、意大利的国籍国法说、英国的既得权说、美国的本地法说、美国的政府利益分析说、美国的最密切联系说。国际私法的立法经历了一个由分散立法向单行立法发展、由一国国内立法向国内立法与国际组织统一立法并重发展的过程。国际私法作为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部门,将随着各国经济的不断融合和各国人员往来的不断增加而在各国的法律体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学习目标]掌握国际私法的概念,理解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熟悉国际私法的不同称谓,了解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的联系与区别;掌握国际私法国内渊源和国际渊源的不同表现形式;了解国际私法的历史沿革,熟练掌握法则区别说、意思自治说、法律关系本座说、既得权说、政府利益分析说和最密切联系说。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概念
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每一个法律部门都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即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这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依据。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国际私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对于这一问题,在中国国际私法学界一直存在不同的认识。(1从法学理论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商事关系
我们强调作为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是一种国际“民商事关系”,而不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这既是一种法理上的逻辑要求,也是国际私法实践的必然结果。[2]首先,从法理逻辑上说,作为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只能是一般的社会关系,而不应该是法律关系;一般的社会关系只有通过法律规范的调整以后才能成为法律关系。其次,从国际私法的实践来看,国际私法所调整的当然是,而且也只能是国际“民商事关系”,而不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国际私法所涉及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在进行民商事交往时,在各有关国家的法律对这一民商事关系作了各不相同的规定的情况下,到底应该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或哪一个有关的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的问题;也就是需要确定应该由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或哪一个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来调整这一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家的民商事关系的问题。如果这一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家的民商事关系已经得到了法律的调整,已经成了一种“法律关系”,那也就不需要国际私法来调整了
既然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商事关系,那么什么是国际民商事关系呢?我们认为,国际民商事关系是在国际民商事交往过程中形成的、超越一国范围的民商事关系。理解这一概念,应把握以下要点:
(一)国际民商事关系是在国际民商事交往过程中形成的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是与国家自身的政治经济状况、对外经济联系的情况及其对外政策紧密相连的。国际民商事交往是国际私法关系得以产生的前提条件。可以说,没有国际民商事交往,就没有国际私法关系。13世纪~15世纪,国际私法上的一些规范和制度首先在意大利被确定下来,这与当时意大利的经济发展及其对外贸易的增加是分不开的。进入19世纪,国际私法上的规范……
本书对国际私法相关概念及制度作出介绍,并结合我国国际私法、法律适用法等理论发展,对国际私法中各类规则、制度、法律、公约等进行教学,并对未来国际私法及相关规则的发展趋势作简要介绍,使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国际私法,对相关法律的学习有所助益。全书共十六章内容。涉及国际私法的概念、国际私法的历史、国际私法的主体、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冲突规范与准据法、冲突规范的运用、民事身份和能力的法律适用、法律行为与代理的法律适用、物权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债权的法律适用、破产的法律适用、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继承的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国际商事仲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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