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2版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全国法律类专业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刑法(第2版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全国法律类专业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正版保障 假一赔十 可开发票

30.73 6.3折 49 全新

库存7件

广东广州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崔素琴主编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7225824

出版时间2021-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9元

货号11313650

上书时间2024-12-23

灵感书店

三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崔素琴,女,汉,1963年1月生,中共党员,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授,河北省省级精品课刑法课程负责人、社区矫正专业带头人,兼任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省省社区矫正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会专家、司法部行职委社区矫正专业教学标准编制组成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届特邀监督员,河北法治智库专家,主讲刑法、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社区矫正监管实务等专业核心课程,主持、主研十多项省部级以上课题,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多年来,承担行业培训任务,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目录
 第一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与效力范围
  第一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客体
  第二节  犯罪客观要件
  第三节  犯罪主体
  第四节  犯罪主观要件
  第五节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第三章  犯罪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二节  共同犯罪
  第三节  罪数形态
第四章  刑罚种类
  第一节  主刑
  第二节  附加刑
第五章  刑罚裁量
  第一节  累犯
  第二节  自首和立功
  第三节  数罪并罚
  第四节  缓刑
第六章  刑罚执行
  第一节  减刑
  第二节  假释
  第三节  特赦
第七章  侵犯国家权益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节  贪污贿赂罪
  第三节  渎职罪
第八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第二节  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第三节  实施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第四节  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管理规定犯罪
  第五节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第九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  走私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十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犯罪
  第二节  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犯罪
  第三节  侵犯人身自由犯罪
  第四节  侵犯人格、名誉犯罪
  第五节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
  第六节  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犯罪
  第七节  借国家机关权力、侵犯人身权利犯罪
  第八节  以少数民族群体为对象犯罪
第十一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非法占有型犯罪
  第二节  挪用型犯罪
  第三节  毁坏型犯罪
第十二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十三章  危害军事利益罪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二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第一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与效力范围

【学习目标】

掌握刑法的含义、刑法的基本原则及刑法效力范围的基本规定;能够正确适用刑法基本原则,依法识别、确定刑法的适用范围,培养敬业精神、法治理念和基本的法律思维能力。

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一部实体法,是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刑法规范的表现形式有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也有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之分,刑法典属于普通刑法,单行刑法属于特别刑法。

准确理解刑法,还需正确认识刑法的阶级性、法律性和社会性。从法律意义上讲,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调整方式及调整手段均具有独特性。一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最为广泛。刑法调整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几乎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社会组织之间的社会关系,这是其他部门法所不具有的。二是调整方式最具强制性。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不能自行约定具体权利与义务的内容,除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创制刑法规范的权力。另外,除极少数自诉案件外,刑法调整方式的强制性,还表现在刑法规范实现方式的强制性,包括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实现的各个环节。三是调整手段最具严厉性。具体表现在刑罚制度上。刑罚的适用,不仅以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财产权益、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等基本权利为选择内容,而且,对于那些实施了极其严重的犯罪的行为人,还可能处以剥夺其生命权利的极刑,这是其他部门法都不能适用的。在刑法的社会性方面,还体现在拓宽了非监禁刑适用范围的刑罚轻刑化的立法选择,凸显出刑罚执行前所未有的社会管理功能的社区矫正的适用,同时还体现在刑罚效果方面,构建社会和谐,成为刑法的价值和追求,其社会性特征日益明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条规定,我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准确适用刑法,还需要掌握刑法解释的内容。刑法解释,指的是对于刑法规范的含义所作的阐明。根据解释主体的不同,刑法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其中,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被称为有权解释、官方解释,学理解释被称为无权解释、非官方解释。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刑法的解释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指的是从词义或语法上对刑法含义和内容作出的解释。论理解释,指的是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作出的解释,论理解释主要有当然解释、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系统解释、补正解释、历史解释。

刑法解释对于准确适用刑法、正确定罪量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特别提示】

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其效力等同于法律。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存在冲突时,适用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不是法律本身,立法解释不是刑法的渊源。

刑法修正案,属于刑法典的组成部分,是刑法的渊源。

第一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刑法始终,具有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意义、体现我国刑事法治基本精神的准则。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的最早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1215年《英国大宪章》。目前,这一原则已成为各国刑法中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一项准则。我国《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刑法领域中的集中体现,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和尊重人权。其基本内容和要求为:

(1)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律,习惯法、判例不应作为刑法的渊源。

(2)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的不定刑与绝对的不定期刑。当然,不要求都是绝对刑的立法选择。

(5)对犯罪、犯罪构成、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

(6)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具有合理性: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禁止将轻微危害行为当做犯罪处理。

(7)禁止刑罚不均衡。应进行重罪重刑、轻罪轻刑、无罪不刑的立法设计

我国刑法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方面,取消了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制度、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并在专项条款和司法解释中,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规定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我国《刑法》第4条明文规定了该原则。根据该条关于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的规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都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



精彩内容
本书在第一版的基础上,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正内容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撰写。本书共分为十三章,分别从刑法的基本原则与效力范围,犯罪构成,犯罪形态,刑罚种类,刑罚裁量,刑罚执行,侵犯国家权益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军事利益罪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刑法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