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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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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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家全著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ISBN9787506388399

出版时间2015-07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32元

货号8740959

上书时间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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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刘家全,医学硕士,教授。曾于医科大学任教多年,曾任某高校校长、现任董事长。业余热心中西文化比较研究与国学传播,出版《中国精神论纲》《中国文化论章》等文化专著多部,主编《中华主流丛书》多部,包括《吴宓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等。另兼及文学写作,常有散文和古体诗词发于杂志或网上。社会职务:某省孔子学会副会长、国学研究会副主席。

目录
前 言3
第二章 初识14
第三章 灵性23
第四章 剪甲 29
第五章 丢失38
第六章 卫生 47
第七章 专注55
第八章 撒气64
第九章 警示73
第十章 护食80
第十一章 自觉90
第十二章 婚嫁99
第十三章 启示110
第十四章 治病121
第十五章 深情132
第十六章 历劫141
第十七章 离别151
第十八章 文化159
第十九章 晚年171
第二十章 永生 185
附文:藏獚知识198
后 记 201

内容摘要
    

主编推荐

 感人  有趣  深情  沉思

  一位大学校长的奇特情缘,一位医学硕士的专业观察。

  一位文学作者的感人抒写,一位文化学者的深度思考。
 

精彩内容

《欢欢的故事》是作者倾情书写的关于自家养了十多年、一只名叫欢欢的小狗的纪实性散文集。全书共二十章,每一章为一相对独立的故事,但连贯起来则为小狗欢欢完整的一生。由于欢欢灵性十足,作者和家人长期与之共同生活,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以至作者将小狗视为自己的“小女儿”。作者以文学的形式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内容引人入胜,并从这些故事中挖掘出有关个人品性、家庭亲情、民族命运等许多哲理,观点发人深省。

《欢欢的故事》书中所讲述的人与狗故事生动而有趣,所进行的文化反思独特而深刻。作者以诸多生活实例说明了狗的可贵之处和品质。由此,人如果能虚心一点,学习吸取狗所独具的“过人之处”,那么就必会有这样的景况:原来,人的丰富生活可以这样展开,人的良好心境可以这样拥有,人的身体康健可以这样保证,人的家庭幸福可以这样达致!

媒体评论

                                                                                    
                                            

第一章 天  缘
 
人到中年,就会特别关注起自己的儿女来。要我说,一个中年男人如果有个不大不小的女儿,那简直就是一种福气了。只一句“女儿是父母贴心的小棉袄”,就能让人的心中温暖半天。
欣慰的是,我差不多还有两个女儿呢:大的正值芳龄,一米六八的个儿,亭亭玉立;小的十三岁,却只有三十厘米的个儿,不过也长得秀眉大眼。
为了不让大家误以为“小女儿”得了侏儒症,我得说出事情的原委:“小女儿”其实就是我家的小狗欢欢。 
这么称道人狗关系,自认为并没有矫情之味,倒实在是一种真情所至。
不过,让小狗升任“小女儿”,却实在是大女儿“教唆”的结果!
还在十多年前,女儿每从学校回家都要先逗逗欢欢,等要忙自己作业时,就对欢欢挥挥手:“乖乖,找老爸去!”然后朝我这里指一指。欢欢就真的小跑着过来蹲在我面前,用忽灵的大眼睛看着我,我能怎么样呢?还不赶快把这个“小女儿”揽在怀里。
“小女儿”一到怀里又是蹭小脸,又是喷鼻子(喷鼻子用我的医学常识推测,应是激动后流泪太快,泪水从鼻泪管流到鼻腔后再喷出)。这还不够,接着就要舔“老爸”的脸,袖珍型的个儿从“老爸”的胸脯爬上来也只够着下巴,“小女儿”当然不会满足,仍然鼓着劲儿继续往上攀,非要够着脸不可。
每每在这个时候,我这个“老爸”就扶一扶“小女儿”,以满足她的柔情。我与“小女儿”就这样一直演绎着“父女”情的家史。
 
西历1995年的2月,夏历的春节刚过,古城的气温骤升。
一天上午,我骑着摩托车从南二环穿过文艺路南口,只见与南二环相接的T字形街口路面上挤满了人。
原来,古城最大的狗市这么早就开市了。这座西北地区最大的城市,城里城外的几个狗市我都熟悉,这几年为了选狗做实验,一直常来常往。
于是,减速侧目。人群熙熙攘攘,里面的宠物品种繁多,形态各异,不由自主地停下车进去瞧瞧。
溜达了半圈,路边一只小笼子吸引了我的目光。笼子里蜷卧着一只小狗,约三十厘米体长,一身黄白花长毛;小圆脸,嘴巴宽而短;最为特别的是它的两只眼睛,大得出奇,几乎占据了小脸的一半,圆溜溜的眼珠子,黑闪闪亮晶晶,从侧面看明显地凸出于眼眶;有趣的是还有个黑眼圈,眼圈上方一排睫毛,看人时睫毛一眨一眨,特别有神。
我正要蹲下细瞧,一句川味普通话响起:“大叔,这可是只好狗哩,我是从四川老家带来的。”
我一抬头,见说话者是一位年轻的姑娘。
我反问:“好还舍得卖?”
姑娘流露出无奈的神情,说:“最近朋友在广州给找了份工作,让快点过去。可那里禁养狗,没办法啊!”
“叫啥名,几岁了?”我问。
“欢欢,八个月了。”
“啥品种?”
“藏獚,这在藏区可是宝物呢!没听说藏区有三宝:藏獚、猫眼石、冬虫夏草吗?第一个就是它。那么多不同品种的狗,就它能进寺院,所以又叫‘祈祷犬’,冬天喇嘛放在袖筒里暖手,所以也叫‘袖犬’,平时晚上放出来守护寺院,因为叫声特强,眼睛特大,夜视特好。您看这眼睛,街上还有比它更大的吗?”川妹子特别强调了她的小宝贝的优点特性。
我说:“眼睛是大,但看着怪瘆人的!”
姑娘一听笑了:“眼大才有神,怎么会瘆人呢?” 
我提议:“放出来走走看。”
姑娘打开笼门叫:“乖乖,快出来。”
没想到小家伙听见笼外的喊话,却头冲里躲进了笼角,并不理会笼外的招呼声。它显然不想出来。
姑娘伸手将她的宝贝乖乖拖出笼子,谁知刚放到外面地上,它又想往笼子里钻。这与川妹子刚说的“多么勇敢、护寺专用”形成了很大反差,多少让人有点失望,于是,我起身瞅起了别的地方。 
姑娘见这情景,赶忙解释:“它是第一次出门,不习惯。” 
我说:“满大街就它胆小了。”
姑娘坚决否认:“不是的,它清高得很哩!看见这乱糟糟的街道,它是讨厌,不是胆小。在家看见再大的狗都敢往上扑!不像别的那些,你们老陕叫街狗,老油条了,满世界乱跑也无所谓!”
姑娘这话挺管用,几句下来差不多已经让我动心了。那就买下吧,这么大的眼睛还真碰不上。但我仍对姑娘说:“我得到市场再转转。”
姑娘说:“那我陪您转吧!”
“怎么,你要强卖啊?”我故作姿态地反问。
姑娘莞尔一笑,说:“遇上好人家了嘛!”
到了这个份儿上,也就只有谈价成交了。
姑娘却说:“大叔,说实在话,我打心里是不愿卖欢欢的,名义上也不能卖,我看大叔您是厚道人,欢欢给您我也放心,您就算支持我去广州工作,我卖给您笼子,欢欢送您,您就给个车费吧。”
姑娘的话非常在理,也的确流露出她与欢欢的深情厚谊,让人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而欢欢的身价也立时增至不可计量的程度,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是啊,真正的感情又怎么可能用金钱去计量呢?
姑娘帮我把笼子提到摩托车后座上,我固定笼子,她讲怎样照料欢欢,从吃喝拉撒睡,一直到洗澡梳毛剪指甲,样样叮嘱。我已经绑好笼子了,她还在那里一样一样地强调。 
我急着办事,就打断她的话说:“好啦,我知道咋养它的!”
姑娘大概把我急着走理解成了不耐烦,就停住刚才的话头,红着眼圈说:“大叔,欢欢今后就靠您了,您一定要对它好啊!”
这时,笼子里的欢欢似乎也感觉到了不对劲,突然躁动起来,用它的小爪子急急地猛抓笼门,还隔着铁笼子望着它的亲人“哼哼哼”地叫。姑娘打开笼门伸手进去,从欢欢的头顶顺毛抚摸到尾巴,眼里闪着泪花说:“欢欢听话,跟好这位伯伯!”
这样的一幕让我深深地感动,就对姑娘说:“放心吧,我已经养大了一个女儿,从今天起我就再养一个!”
姑娘听到这句话,抽出手关好笼门,向我深深地鞠了一躬:“那我就先替欢欢谢谢伯伯!”
我想,赶快离开这里吧,不然我一个长辈也要陪这位姑娘流泪了。我就立即跨上摩托,向姑娘挥挥手大声说:“放心吧!”一加油门,立时驰了出去。 
七拐八拐到了一个十字街口的红灯下停车,忍不住朝车后座上看看欢欢的动静。令人惊奇的是,欢欢趴在笼子里,头没有朝后,没有朝前,也没有朝侧,而是斜角向一个方向张望着,这个斜角的方向正好就是狗市的那个方向!
我不知道那位川妹子是不是已经离开了街市,忙她的广州行去了,但欢欢却在遥望着离别的那个地方。
这让我有点惊奇,心想,这只小狗怎么会有这么强的方位感呢?联想刚才欢欢的表现,才意识到这只小狗还真不能轻看,它有着深沉而细腻的感情呢!
就这样,我有了欢欢。 
就这样,欢欢作为我情感上的又一个女儿,陪伴我达十四年之久——随我走过了事业的初创期,伴我达到了事业的巅峰,在我的身边演绎了无数的有趣故事,同时也不断以她的行为方式给我以广泛的启示,甚至让我思考一些深奥的人生哲理与社会文化问题。
由此,本文的写作,就不可能是纯文学式的,这一点可能让一些读者朋友失望,但这又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只能真实地记录下欢欢的有趣故事,也真切地表达我的所思所想,方可了却我一件多年的大心愿啊!
 
第二章 初  识
 
第一次带欢欢回家,家里人还不太习惯,担心欢欢身上有跳蚤啦、虱子啦什么的,也怕脱毛影响家里的卫生,其实这些都是小事,最主要的是岳母和夫人,她们对那些毛茸茸的小动物心理过敏。岳母一辈子不养小狗小猫,夫人也不分猫与老鼠,只要是那种毛乎乎的东西都疏而远之。
但是,今天我却没有考虑太多,径直将小狗欢欢带回了家。岳母和夫人看到我这么兴冲冲的样子,当然不好扫我的兴,勉强中也就先接受下来吧。
其实更不习惯的是欢欢。
它从上午到家后的一个整天,就一直蜷卧在笼子最里边的角落,对周围的一切都不理不睬,喂食不吃,给水不喝,打开笼门不出来,甚至连周围这么多关心它的人都好像不存在一样,用正眼瞧一瞧的兴趣也没有。
女儿放学回来,看见家里添了只小狗,简直高兴得不得了,围着笼子一遍遍地呼唤“欢欢……欢欢……”,欢欢却无动于衷。 
到了下午,欢欢却在笼子里撒尿了,尿流到地上,颜色很黄,拿医学常识来说,欢欢长时间地不吃不喝,显然已经有点脱水了。
情急之下,我便伸手想从笼子里拖出欢欢,不承想,手刚一到笼口,欢欢脖子上的毛立即竖了起来,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威胁声,并且嘴角有隐隐的龇牙动作。凭常识,这是要下口咬人的警告。 
没想到欢欢倒挺厉害的。不过,这般的不友好并没有使我气恼,却反而让人高兴。因为,这表明欢欢是很有个性的。
不气恼而高兴,表明我对这个小家伙已经有了一点偏爱,但是,不吃不喝总不是个办法呀!大家围着笼子干着急。
到了晚上还是这样,只好将水和饼干放进笼子,等明天再说。
第二天一早起来,全家人都去看欢欢的动静,笼子里吃的喝的原模原样。欢欢仍蜷卧在笼子最里头的一角,一动不动。这下子真让人着急了。我一上班就是一整天不在家,这可怎么办呢?
还是把欢欢顺便带到单位去吧。
我匆匆吃过早饭,收拾好摩托,将卧着欢欢的笼子悬挂在摩托车手柄上,一踩油门快速地上了路。
穿行过一条条马路,飞掠过一拨拨人群。每当摩托车在人流中慢下来、停下来时,便有人注意到了摩托车手柄下的笼子,笼子里的小狗。人们围上来观看时,总要自言自语地发出惊奇的叹问:“小狗还有这么大的眼睛?没见过!”
笼子里的欢欢从一上路也一改以前的冷漠状态,半蹲起来,忽闪着那对大眼睛,很关注地看着笼外的一切。虽然,我知道欢欢的心现在还没有归属于我,但听到周围这么多人的赞叹,我的心里顿时生出许多的惬意。
到了单位,将笼子放在办公室的地上,我马上开始了一天的繁忙工作,欢欢也在笼子里蹲起来,开始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
中午时分,欢欢在笼子里抓门,我打开笼门,它第一次小心翼翼地走出了笼子,这儿闻闻,那儿嗅嗅。给饼干仍然不吃,切一片火腿肠,它嗅了一会儿终于犹犹豫豫地吃了,倒了一小碗水也用小舌头吧嗒吧嗒地舔着喝了。
到这时候,欢欢已经整整停食一天一夜了。吃了喝了就走过来嗅嗅我的鞋,我伸过手去拍拍它的小脑袋,它生生地接受了。过了一会儿,它还是回到自己的故地,蜷缩着卧在笼子的最里边。
当天下午下班,我又带着欢欢一起回家。到了家里,将笼子放在地上,打开笼门,欢欢朝外看了一会儿,犹犹豫豫地走出笼子,仍是这儿闻闻,那儿嗅嗅,最后蹲在我的脚边不再离开。我起身走到哪里,它也跟到哪里。女儿过来抚摸它,它躲避着,但并不十分拒绝。 
就这样,欢欢与大家初识,然后慢慢地混熟,在这个新家庭开始了新生活。
新生活的第一幕是讲卫生。
刚到家时,欢欢还没有固定撒尿的地方,夫人就教它。只要发现它有撒尿前的动作,比如在墙角疾速地嗅着地面等,夫人就立即抱起送到卫生间,放在一张报纸上,报纸提前沾上一些欢欢撒的尿。
起初,我可没那个奢望,总觉得八个月的狗已经是“成年”了,所有习惯也都养成了,怎么还能学会新事物呢?
所以,夫人训练时,我就在一旁提醒她:“老狗学不出新花样!别费劲儿了!”虽然欢欢在年岁上并不老。
不过,很快欢欢就用事实证明我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夫人只将欢欢在同一个地方放了三次,欢欢就知道让自己干什么了。以后每次有情况,它都是很自觉地到卫生间的同一个地方去,头几次是在报纸上,以后连报纸也不用了。
欢欢方便完,当然就轮到我忙活了。夫人每每见我那么专注地清洗地砖上的尿渍,就啧啧称道:“这下可有了回味养女儿的甜蜜事情做了!”
夫人说得不错,女儿小时候的尿布就是由我来“承包”清洗的。那时“承包”这个词儿刚刚开始流行,我与夫人分工时,便主动“承包”了为孩子洗尿布的活儿。
为此,我还“发明”了快速晾尿布的“开口式晾衣架”:其实就是将八号粗铁丝折成衣架,铁丝一头向上弯出个挂钩,下面横杠的一头直伸着不向上回绕,直接呈开口状,这样,不论是搭上洗过的湿尿布,还是收回晾干的干尿布,都只用一只手从开口处操作,特别的方便特别的快捷。 
正因为这个,到现在我仍然为市场上见不到工业化生产、商品化销售的这种“方便晾尿布架”而遗憾,心想,我又没有申请专利保护,为什么就没有哪个企业家操这个心呢?也许是因为现在都用上了“尿不湿”吧,问题是哪个更环保,哪个更节省呢?
当然,我的那句“老狗学不出新花样”的“名言”,往后可成了自己的一大短板,也成了夫人有时对我的话不以为然的封口令——遇着在一起议什么事,夫人要是不认可我的说法,她就会顺口点出那句“老狗学不出新花样”的“名言”,这种情况下,我便顿时无言以对。
欢欢新生活的第二幕就是跟着我们出游。
欢欢来后头几月还有点认生,平时不大缠人,我要上班了,它也会过来挡在我的脚前,希望我带着它;如果不想带它,就俯身拍拍它的头,说一句“乖乖,听话,在家噢”,它也就马上让开路,安静地站在一边,目送我出门走远。
但是,每到周日,欢欢会把我跟前跟后,死死缠住,任何安抚都不起作用了。开始我并没有留意它这样的表现意味着什么,后来才发现,欢欢已经完全掌握了这个新家庭的生活规律:一到周日,我和夫人总要带着女儿出游。
所以,每在这一天的早晨,欢欢早早来到我的房间,先趴在床边看着我“哼哼哼”地叫。我拍拍它的小脑袋,它就跳到床对面的沙发上,趴在那儿观察我的动静。只要见我起床后取出行包,欢欢立时便兴奋起来,瞪大眼睛跳下沙发,在我的脚前绕来绕去,寸步不离。
通常,我将行包放在地上拉开拉链,准备往里装出游行李,欢欢却先跑过来,赖唧唧地硬往行包里钻。我一手挡它,一手赶紧往包包里塞东西,它却趴在包包口占着位置不下来,这时只有让女儿抱起它,我才能收拾行装。欢欢在女儿怀里仍不安分,望着行包乱蹬腿,并且一直在“哼哼”地叫,这种情况下,谁能忍心不带它一起出游呢?!
欢欢的目的经常就这么轻易地达到了!
有时候,的确不方便带欢欢,我们出发前就到另一个房间关起门来“密谋”怎么出行。谁知,刚说了几句,欢欢径直找了过来,在外面狠劲地抓门。夫人怕它把门边抓毛,只好将门打开。欢欢一进来就蹲在旁边观察我们的情况。
其实,它对我们的“密谋”行为更加敏感,并且大概已经估计到了不想带它。它蹲一会儿就先“呜呜呜”地低声叫,然后就“汪汪汪”地大声喊,吵得我们无法再议行程,让人又好气又好笑,又不能不叹服欢欢察言观色的准确。
一般是我先心一软,就决定带它。时间长了,欢欢又掌握了这一规律:对带不带它我最容易动心。以后每逢出游,欢欢自然就是重点缠我了。
对于欢欢这么准确地记着一周的时间节律,不得不令人称奇。于是我就想,人类最早的计时还要借助于结绳,后来才发明了文字历法,现代人基本上是靠日历计日期,靠钟表计时间,要是没有这些外在的工具,现代人的生活肯定会乱套,至少要那么准确地记住某一天某一时,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然而,欢欢却能非常准确地记住周末,记住早晨准备出游的时分。这说明欢欢的“生物钟”是相当发达的。
另一个就是欢欢为什么将周末跟着我们出游看得那么重要?
也许一些朋友马上会说:狗有野性,所以才爱到野外去。但我并不这么认为,实际上,狗的恋家超过了人,只要这个家为它提供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有一点点吃的,哪怕是残汤剩饭,狗也永远不会离家乱跑,而且它们永远只有一个家。
反观我们人类,尤其是现代人,已经越来越不安分,工作之外满世界乱跑已成为生活常态。更为可悲的是,现代人对家的观念愈来愈淡漠,有些人干脆建了好多个家,乱跑那更是免不了。
这么看,我觉得欢欢这样坚决地要跟着我们出游,它就是为了亲近它的新家庭成员。因为这个新家的人一周都在忙各自的事,只有周末这一天才能轻松自然地团聚(那时还是单休),欢欢又怎么能不珍惜这一天宝贵的亲近机会呢?
想到这些,我就有了更深层面的思考,觉得欢欢这样依着它的本性生活,重家庭天伦和人间温情,是不是这才是家庭成员最健康也最有益的生活方式?反而是我们人类,受到的主观与外界影响很多,结果就丢掉了本有的合理的生活方式,进入到一种人为的、很可能也是错误的生活状态中不能自拔。
比如家人的亲情关系是天然温暖的责任依存关系,而现代社会流行的“自由论”,却要把这种关系变造成个性独立、个人中心、互不依存的散沙关系,从而使亲人之间成为一种冷冰冰的公事公办状态,这明显是用一种人为的理念干涉自然生活方式的结果。
还有,人本来与土地有着天然的亲和性,但现代社会的高楼大厦隔开了这样的联系,使人愈来愈不接地气,从而使人的生命似乎也变得脆弱起来。
现代人已经深深地陷入这样的现代生活之中,只这一点,我们人类,自以为是得近乎狂妄的现代人,是不是应当进行反思?至少现代人是不是应当从欢欢所代表的狗类表现出来的生存方式中得到些许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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