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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曙松,朱元倩
出版社人民东方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ISBN9787520720427
出版时间2020-1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78元
货号10974195
上书时间2024-08-24
第一章美国监管科技的发展
现状及经验借鉴-
美国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所在地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地之一,始终走在全球金融科技发展的前列,毕马威数据显示。2019年美国金融科技行业的总投资额为598亿美元,占全球金融科技投资总量的44%。同时,为维护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监管机构的运营效率,美国也十分鼓励监管科技的发展.如美国国家经济委员会(National Eeonomic Council)在2017年1月发布的《金融科技监管白皮书》(A Framework for Fintech)中指出应用科技手段提升金融监管能力。本章将聚焦美国监管科技的发展现状展开讨论。
一、美国金融创新与监管
美国具有独特的金融监管体系,即由联邦和州两层级对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同时实行多个金融监管部门的混业监管模式。具体来看,美国金融监管任务主要涵盖存款机构、证券和衍生品市场、保险市场监管、政府支持企业消费者保护等领域。
在存款机构监管方面.根据《多德一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ProtectionAct,以下简称《多德一弗兰克法案》),货币监理署(Office ofComptr011er 0fCurrency,以下简称OCC)主要负责监管联邦特许储蓄机构;美国联邦储备系统(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以下简称美联储)主要负责监管州注册的联储会员银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主要负责监管各州银行;国家信用社管理局(National Credit Union Administration)主要负责监管联邦信用合作社以及加人联邦保险的州信用合作社。在证券和衍生品市场监管方面,证券交易委员会(Seeuril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以下简称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以下简称CFYC)分别在联邦一级监管证券和期货市场,州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相关的州级活动。在保险市场监管方面,与银行和证券市场不同,美国保险业主要由各州进行单独监管,没有类似于证券或银行的联邦保险监管机构。尽管根据《多德一弗兰克法案》设立的联邦保险局对保险业具有监督职责,但州政府是保险公司的主要监管者,即每个州政府都有一个部门或其他实体负责对保险公司以及销售保险产品的个人和公司进行许可和监管。在政府支持企业监管方面,为支持抵押贷款和农业信贷市场,美国创建了政府支持企业(Government
SponsoredEnterprise),而联邦住房金融局(Federal Housing Finance Agency)和农业信贷管理局(Farm Credit Administration)负责对美国政府支持企业进行监管。同时。为加强消费者金融保护,美国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设立了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以下简称CFPB),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者在金融市场上能够明确和及时地获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具体地,美国金融监管框架如图1--1所示。
正是基于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复杂性,目前。美国的金融科技并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而是根据相关金融科技公司的业务范围实行功能监管,这种监管模式存在不少监管重叠,容易导致金融科技公司面I临监管不确定性的问题,不利于金融创新。为加强联邦监管协调、推动美国金融科技监管现代化发展,
……
适读人群 :金融从业人员、高校经济学科教师学生
蚂蚁暂缓上市,彰显金融科技和合规监管之内在紧张。金融既要大发展,又要避免系统性风险,科技如何助力?有多少可以借鉴的国际经验和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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