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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升级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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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杰臻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

ISBN9787559654137

出版时间2020-04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59元

货号11207010

上书时间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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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吴杰臻,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广州市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婚姻法研究会理事,获巴黎第二大学和巴黎第十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尤其擅长处理重大复杂离婚诉讼,长期负责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婚姻案件以及担任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客户的私人顾问,采访评论常见于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新华社、《广州日报》等媒体,业务能力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目录
 目 录 前言 婚姻≠算计 / Ⅰ 章 婚姻法的三大隐藏含义 / 001 节 女性在离婚案中常处于被动 / 002 丈夫出轨,她却被净身出户 / 002 职场女性回归家庭后的离婚困境 / 005 第二节 强化私有财产的隔离 / 008 婚前财产不因婚龄变共有 / 008 隔离婚前个人按揭房 / 011 隔离婚前父母为子女买房 / 012 隔离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 / 013 第三节 婚姻中的剩余价值 / 015 剩余价值的秘密 / 015 剩余价值的成因 / 018 剩余价值的破解 / 020 第四节 脆弱的共同财产制 / 023 不能以名查房 / 023 不能以名查账号 / 026 查银行流水有限制 / 027 第五节 重塑婚姻 / 030 什么是婚姻 / 030 让感情的代价可以承受 / 033 第二章 彩礼与嫁妆 / 037 节 彩礼三大门道 / 038 彩礼四大核心要素 / 038 返还彩礼六大要点 / 040 彩礼六大高发盲区 / 042 第二节 嫁妆五大盲区 / 046 结婚后收嫁妆 / 046 嫁妆放婆家 / 047 嫁妆与彩礼混同 / 048 陪嫁车辆写男方名字 / 048 送股权作嫁妆 / 049 第三章 婚恋中的房子 / 051 节 为何婚前自己买房更划算 / 052 限度享受增值 / 053 无共同还贷,则无补偿 / 054 离婚时可分到房子 / 055 避免婚后买房变共有 / 055 第二节 谈婚论嫁时买房的坑 / 057 谈婚论嫁时偷偷按揭买房 / 057 切勿为对方房子出资装修 / 059 谈婚论嫁时买房的七点建议 / 060 第三节 房子写一人名字很危险 / 061 签署放弃产权声明 / 061 单方出售或抵押房屋 / 062 假借父母出资买房 / 064 第四节 警惕父母出资变借款 / 066 赠与和借款之争 / 066 推定为借款的趋势 / 067 第五节 借名买房要三思 / 070 为何会借名买房 / 070 借名买房的风险 / 071 借名买房的五点忠告 / 073 第六节 婚后置换婚前房要小心 / 075 学区房写谁的名字 / 075 如何偿还婚前按揭房的贷款 / 077 第七节 父母出资买房的陷阱 / 078 婚前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 078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 082 第四章 个人财产/共同财产 / 091 节 区分夫妻财产五大通用技巧 / 092 一方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 092 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共同所有 / 093 个人专用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 / 094 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归个人所有 / 096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原则上归共同所有 / 096 个人财产不因婚后的形态变化而成为共同财产 / 099 第二节 个人房屋在婚后产生的租金 / 101 第三节 保险是个人财产吗 / 104 第四节 警惕个人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 / 108 财产过户 / 108 财产混同 / 109 财产约定 / 112 财产出售 / 114 第五章 婚前自保法则 / 117 节 警惕骗婚陷阱 / 118 敛财型骗婚 / 118 隐瞒病情型骗婚 / 121 隐婚型骗婚 / 122 佯装富豪型骗婚 / 122 隐瞒婚史型骗婚 / 123 骗婚的法律责任 / 124 第二节 婚前查事项 / 127 了解原生家庭 / 127 交换征信报告 / 128 交换体检报告 / 129 房产查册 / 130 查婚姻档案 / 130 查报警记录 / 131 第三节 警惕套路孕 / 132 什么是套路孕 / 132 擅自堕胎是否要赔偿 / 133 第四节 婚前同居 / 136 事实婚姻 / 136 同居中的财产 / 137 同居中的子女 / 138 第五节 需要婚前协议的三大人群 / 139 为何企业家需要婚前协议 / 139 为何再婚人群需要婚前协议 / 140 为何买婚房人群需要婚前协议 / 141 第六章 出轨的婚姻 / 143 节 出轨的法律后果 / 144 出轨的四种形态 / 144 出轨会净身出户吗 / 145 出轨会少分财产吗 / 146 出轨要赔偿吗 / 148 第二节 出轨是危险的两性关系 / 151 出轨导致身败名裂 / 152 出轨导致倾家荡产 / 152 出轨导致仕途尽毁 / 153 出轨导致家破人亡 / 154 出轨导致牢狱之灾 / 155 第三节 发现配偶出轨该怎么办 / 15节 发现出轨,如何固定证据 / 158 如何利用录音证明对方出轨 / 158 如何利用微信/短信证明对方出轨 / 159 如何利用照片/证明对方出轨 / 161 第五节 跟踪偷拍的证据有效吗 / 162 长期跟踪会有什么后果 / 162 在家里偷拍/偷录有效吗 / 163 在车上偷拍/偷录有效吗 / 164 用拍摄有效吗 / 165 第六节 发现配偶赠送情人钱财,怎么办 / 167 能否要回赠送情人的钱财 / 167 如何要回赠送情人的钱财 / 169 是否须要回赠送情人的钱财 / 169 第七节 控告重婚的四大要领 / 171 如何迅速判断有无控告重婚的可能 / 171 报案的五大注意事项 / 172 起诉的四大注意事项 / 173 常见的重婚罪证据 / 175 第八节 忠诚协议有用吗 / 176 忠诚协议是一剂毒药 / 176 法院对忠诚协议的态度 / 178 第七章 对家暴说“不” / 181 节 什么是家暴 / 182 第二节 远离家暴的方法 / 186 第三节 遇到家暴如何取证 / 190 第四节 遇到家暴如何报案 / 193 报警 / 193 警察到来之前的准备工作 / 194 警察到来之后的处理 / 194 如何固定伤情证据 / 196 如何做治安调解/和解 / 197 第五节 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 199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 199 在什么法院申请 / 200 保护令有什么措施 / 200 保护令的期限是多久 / 201 对方违反人身保护令,如何救济 / 201 第六节 如何在法庭上发问,补证据 / 202 第七节 如何把家暴情节变成离婚中的“” / 206 第八章 离婚,别怕! / 211 节 抢占先手/后发制人 / 212 离婚的本质 / 212 抢占先手的应用场景 / 213 后发制人的应用场景 / 214 第二节 为何会害怕离婚 / 215 女性害怕离婚的原因 / 216 男性害怕离婚的原因 / 218 第三节 离婚官司成本 / 219 打一场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 219 真正没钱打官司的情形 / 221 花钱打官司的价值在哪里 / 222 第四节 克服弱者思维 / 224 精神贫穷 / 224 物质贫穷 / 225 以弱胜强 / 226 第五节 离婚谈判的四个维度 / 228 双方对诉讼结果的预测 / 229 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期待 / 231 双方受感情因素的影响 / 232 双方受案外因素的影响 / 232 第六节 假离婚的误区 / 234 拒不复婚,可以要求撤销离婚证? / 234 一方不复婚,离婚协议无效? / 236 约定一方不复婚就赔偿? / 237 第七节 如何才能多分财产 / 238 法定多分财产的五种情形 / 238 照顾性多分财产的三种情形 / 239 第八节 常见离婚财产分割 / 242 存款如何分割 / 242 股票/基金如何分割 / 244 车辆如何分割 / 244 房产如何分割 / 245 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 247 住房公积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复员费 / 248 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 250 债务如何承担 / 250 第九节 离婚,孩子跟谁 / 255 决定抚养权归属的主要因素 / 255 如何收集抚养权证据 / 259 轮流抚养 / 259 抚养费攻略 / 262 第十节 协议离婚的秘密 / 267 离婚协议的八大陷阱 / 267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 / 269 离婚后能否推翻协议 / 271 后记 婚姻忠告三十条 / 277 一、结婚前的忠告 / 277 二、结婚后的忠告 / 279 

内容摘要
     丈夫出轨,她却被净身出户 2011年是改变离婚案走势的一年。一些稳赢的官司,瞬间转向败局。注定是有人欢喜,有人悲凉。 在这些离婚案里,男女双方至少有一套婚房写在男方名下,都是在婚后购买的。有些是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有些是夫妻二人赚钱买的。常识告诉我们,这些都是婚后共同财产,写谁的名字无所谓。正是这种该死的常识,为他们的婚姻埋下了地雷。 小芳 ,就像中国大多数传统女性一样,人生优选的目标是嫁个好人家。她嫁给小刘后,再也不想受餐馆老板的气了,于是干脆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当别人住出租屋时,她已经住上了大房子,每个月还能拿到1万元生活费。她出门开车,不用挤公交;看到品牌化妆品,也不用一忍再忍,直接刷信用卡买买买。反正到了月底,小刘会帮她还钱。结婚3年,小刘名下已经有了三套房子,只不过全都是他父亲出钱买的。 小芳的闺密对她羡慕至极——嫁了个好人家,有三套房子,人生简直太完美了啊! 好景不长,小芳发现丈夫出轨了,而且出轨的对象还不止一个。离婚,终将要上演。 小芳说:“我问过律师了,婚后买的三套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我可以分一半。” 小刘咬牙切齿地骂她:“你凭什么分我家的房子?你出过一分钱吗?你赚过一分钱吗?你吃我家的,住我家的,你连儿子都生不出来,你对我们家贡献过什么?是零!是零!” 小芳说得对吗?她真的可以分到房子吗? 她说得没错,她确实可以分到房子。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尽管这三套房子都是她丈夫的父亲出钱买的,但都是对他们夫妻俩的赠与,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无意外,官司打下去,一套半房子唾手可得。 偏偏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出台了。其中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这个司法解释,这三套房子由小刘的父亲出资,写在小刘名下,属于小刘的个人财产。小刘只是在父亲厂里打工,每个月领的钱只够夫妻俩花,根本没有积蓄,他名下的车辆又是在婚前买的。因此,小芳将要净身出户! 2011年以后,类似的案例有很多。传统婚嫁模式大多是男方买房子,当房价一路高涨,常常要动用三代人的积蓄。一旦子女离婚,三代人的积蓄立刻被腰斩。此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应运而生,旨在消灭依附型婚姻,把女性从家庭中解放出来。 在这个美好愿景里,出资方家庭自然可以松一口气。甚至,有一种声音说:人家父母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凭什么离个婚就被分走一半?不劳而获,离婚致富,这岂不成了穷人对富人的合法打劫? 从长远发展来看,鼓励女性从家庭中解放出来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不过对一些已经当了几年甚至十几年家庭主妇的女性来讲,这是一种对婚姻安全感的挑战。她们当初甘愿当家庭主妇,是因为她们觉得即使离婚了也能得到一半财产。如今她们听到了另一种声音:男方父母买的房子跟你们无关,你们要自己买房,你们要出去找工作,你们不能窝在家里! 10年没工作的女性,现在要出去工作,毫无疑问,她们将面临十分残酷的就业竞争。这是不是太残酷了? 如果结婚之前,她们就能未雨绸缪,恐怕一定会要求在产权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吧?又或者,她们根本不会选择跟这些“好吃懒做还啃老”的“小刘”结婚吧? 2011年,女性在离婚案中陷入了被动,是因为新司法解释来得太迅猛,把那些沉迷于依附型婚姻的女性打击得措手不及。如果将来“进城”的女性不吸取教训,那就真的要吃哑巴亏了。 经历了近10年的实践,似乎又发生了新的变化。我们在2021年1月1日迎来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并没有采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对此,我将在第三章第七节中详细解读。这是《民法典》带来的最核心变化之一。P2-5

主编推荐
 1.给中国人的婚姻财产守护指南,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升级增订 2.处理超过1000起婚恋纠纷的硬核实战派的律师吴杰臻经典代表作,适合夫妻共读,情侣互赠 3.资深心理学家武,“如果你在恋爱和婚姻中有困惑或难题,想掌控自己的命运,吴律师这本书不可不读”。 4 .婚前买房、彩礼嫁妆、夫妻共同财产、骗婚陷阱、出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 手把手教你如何在婚恋中保护自己及财产,面对婚姻不再焦虑,升级你的婚姻掌控力! 5.系统讲解恋爱、婚姻、离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详细阐述订、增补的内容中涉及的实质性变化 6.纠正大量已不被现有法律支持的落后观念,提出醒脑婚恋忠告,避免误入婚恋那些坑 7.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修正思维导图,让复杂法律问题可视化,帮你快速掌握解决方案 8.谁需要这本书? 恋爱中的男女,入婚姻犹豫、缺乏感; 谈婚论嫁中的男女,面临彩礼、嫁妆、婚房等财产问题; 婚姻中的夫妻双方,面临个人/共同财产、出轨、家暴、离婚怂等难题; 对孩子的彩礼、嫁妆、婚房操碎心的父母亲; 以及丧偶式育儿的妈妈、拥有巨额财产、股票价值的企业家等群体。 总之,送给那些在恋爱、婚姻中感受到被剥夺、无价值、有焦虑感的人。 

精彩内容
 婚姻≠算计 我是一名离婚律师,常年在离婚场上厮杀,目睹了离婚百态。正如医生,目睹了生死万状。 当“教人离婚”成为日常工作时,我也难免不断地对婚行思考,希望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思考如何才能让婚姻更幸福。 然而,这些终究只是个人看法,不能成为普遍的真理。千万人眼里,有千万种幸福。我的幸福,不等于他人的幸福。更何况,如果哪天我从“离婚律师”变为“离婚当事人”,那个曾经的“情感教父”将会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人们就会不约而同地说:“哈!你看!吴律师那个大骗子!” 因此,这本书注定不会跟大家讲心灵鸡汤。 那这本书讲什么呢? 讲的是婚姻! 为什么要讲婚姻? 因为,的婚姻不一定幸福,但不的婚姻大多不幸福。 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不的婚姻会让人产生焦虑。这种焦虑,难免会把美好的幸福感逐步吞噬掉。 当丈夫回家很晚时,没有感的妻子会想,他今晚和谁在一起了?她会闻一闻丈夫身上有没有女人的香水味,会偷偷翻看丈夫的衣服口袋,会查看丈夫的手机。终,她什么都没发现。可是,她会就此罢休吗?她只会想,他收拾得这么干净,心里一定有鬼。于是,她的疑心又加重了。她可能会经常给丈夫打电话,会要求通话,或总是借题发挥,莫名发火。 请问,这样的婚姻还能继续吗? 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结婚5年了,她不知道丈夫赚了多少钱,也不知道这些钱放在哪里,他们也没有买过房子。离婚的话,她可能会一无所有。这种面对离婚的无助感,让她更加担心丈夫出轨。 那丈夫又是怎么想的呢?他会想,他没有出轨啊,怎么把他当贼一样防着?天天都感觉背后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当婚姻没有一个的框架时,类似的事情就会发生。 当然,如果人们并没有意识到婚姻如此危险,相信人性善良,信奉爱情永恒,那么他们就像被打上“思想钢印”一样,认为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本身就是的。他们会说:“婚姻如此算计,还不如不结婚。”“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总之,他们认为学法律会危害婚姻幸福。 不可否认,有时候回避“离婚怎么办”,回避一切婚姻法律知识,他也许可以活在幸福感中。这种幸福感,也许可以一直持续到离婚或死亡的那一刻。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无知,也确实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然而,互联网资讯如此发达,离婚率年年攀升,离婚大战在身边时有上演,大多数人再也不能活在自己编织的童话里。 我在微博上发布的《谈婚论嫁时偷偷按揭买房》和《婚姻律师对全体女性的20条吐血忠告》两篇文无奇,却引爆了网络成为热搜话题。这两个话题在微博上有4亿阅读量,可见人们对婚姻的焦虑是以“亿”为单位的。 因此,大家只有学中的法律规则,建立婚姻,才能消除或缓解婚姻焦虑。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这怎么行啊?感情好,就不要计较那么多。 在中国文化里,人们对不吉利的东西往往是避而远之,身为离婚律师,我深有体会。我去参加婚礼时,常有人问我是做什么的,我说我是律师。他又接着问我做哪方面的业务,我说专门做离婚案件的。然后,对方就会立即终止聊天,似乎离婚律师就是个扫把星。他们不会换一种想法:啊,吴律师,您做离婚业务的,太好了,我女儿刚好准备结婚买房,想找您咨询下。我的一个粉丝把《婚姻律师对全体女性的20条吐血忠告》这篇文章转发给闺密看,闺密居然怪她诅咒自己离婚,并把她拉黑了。 这也太神奇了! 人们做生意都有散伙的思想准备,谈恋爱也有分手的思想准备,奇怪的是结婚却不能有离婚的思想准备。似乎一旦有这种想法,就是罪恶的,内心就会受到谴责。究竟是什么给了人类对爱情永恒、婚姻不变的信心?毫无防备地城”,运气好的,白头偕老;运气不好的,被榨干后扔出“城”外。我们中国人对白头偕老的信念,似乎比外国人的信仰还强。 其实,我们可以问问自己,为什么要买保险?难道是冲着死亡去的吗?我们开车时为什么要系带,难道是盼着自己出车祸吗?道理很简单,一想就明白。对婚姻来讲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只是想给婚姻上一道保险,而不是为了算计对方。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一直鼓励夫妻双方都来听我的财产保护课。以我自己为例,我的太太天天巡视我的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她还时间听我的课程。我巴不得她天天看,有妻如读者,知己难求。她学会这些后,我们对财产的处置就越有默契,越有感。如果我不按课程所说的那样操作,马上就会露馅。她可以说:你是这样教别人的!而我会无以反驳。 当然,如果有心的读者听了我的课程或看了我的书,利用知识信息差去算计对方,另一方然被动。所以无论你是否知道对方有没有学过,只有自己主动掌握这些知识,才能避免遭受算计。 正如我在微博上说的:20条忠告,条条都在教你自保,没有一条教你害人。有人给婚姻上道保险,有人选择性失明,有人裸场。刀给了你,我希望你能拿来自保,而不是拱手交给对方以表忠心——亲爱的,我不会学这些旁门左道来害你。对方呢?你要想一想。 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婚姻产生怀疑的时候,婚姻法已成为成年人的修课。人生不可少的彩礼和嫁妆,不是房子,不是车子,不是金钱,而是一本能通俗、精准地普及婚姻法的书。这正是我写这本书的初衷。 这本书里的内容可能会震撼你。但我要强调,我不是来歌颂美好的,也不是来散播焦虑的。我讲黑暗,是希望你们遇到它的时候,不会束手无策。需要凝视的深渊,我都帮你们看过了。该走的路,你们走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书简称《民法典》)及《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本书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在大部分吸收《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又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如果不及时对新规涉及的内行修订、增补,此书的科普实用性就会打折扣。为此,我在《民法典》实施后就着手修订工作。本书的修订内容和方法大致如下: 一、在仅仅涉及法条名称、序号变化时,本书会将《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相关的法条变更为《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并会在括号内注明“原《婚姻法》第×条”或“原《婚姻法司法解释×》第×条”。 二、在阐释《婚姻法》《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历史沿革时,会出现《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内容,行比较。 三、涉及法条内容的实质性变化时,我会区分“《民法典》实施前”和“《民法典》实施后行讲解。前者继续沿用原版书的内容,后者采用新的解读。原因在于,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民法典》实施前发生的法律事实,适用原有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民法典》实施后发生的法律事实,适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当然,如果新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公序良俗,则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因此,本书涉及《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实质性变化时,仍有要保留原版书的内容,以满足部分读者的需求。 四、本书修订、增补的内容中涉及实质性变化的地方主括:婚姻无效的情形、可撤销婚姻的情形、父母婚后为子女出资买房、夫妻之间的赠与、离婚冷静期、离婚过错赔偿范围、照顾无过错方的财产分割原则、请求撤销离婚协议的期限、离婚家务补偿、年满8周岁的子女可决定跟随父或母生活等。 后,感谢各位读者对这本书的喜爱和大力支持! 吴杰臻 2021.3.8 

媒体评论
给中国人的婚姻财产守护指南,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升级增订。
  处理超过1000起婚恋纠纷的硬核实战派的律师吴杰臻经典代表作,适合夫妻共读,情侣互赠。
  资深心理学家武志红推荐,“如果你在恋爱和婚姻中有困惑或难题,想掌控自己的命运,吴律师这本书不可不读”。
  婚前买房、彩礼嫁妆、夫妻共同财产、骗婚陷阱、出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
  手把手教你如何在婚恋中保护自己及财产安全,面对婚姻不再焦虑,升级你的婚姻掌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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